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pdf
《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pdf(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健康发展,规范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统一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解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的困难,经中心受理批准,由委托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按照中心批准的借款人、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2、等有关内容办理的专项委托贷款第三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下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第四条 本操作规程包括贷前咨询、贷款受理、贷款录入、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各环节的规定与程序。第二章 岗位职责第五条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操作岗位分为贷款受理初步审核岗位、贷款审核岗位、贷款审批岗位。第六条贷款受理初步审核岗位职责:贷前咨询、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录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第七条贷款审核岗位职责:对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审核,对贷款申报审批材料的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查。第八条贷款审批岗位
3、职责:对于审核过的贷款进行审批.第九条个人贷款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贷款受理与贷款审核、贷款审批相分离,贷款经办与信贷档案保管相分离,各岗位之间应相对独立,形成监督制约关系。第三章贷前咨询第十条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下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应当通过现场咨询、各经办行营业网点咨询、业务宣传单、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个人提供咨询服务。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贷前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介绍;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需提供的资料;四、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程序;
4、五、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及还款额;六、获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的渠道;七、中心信贷科、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的地址及联系电话.第四章贷款受理第十二条 中心信贷科、分中心及下属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业务,并设立信贷受理初步审核岗,贷款的前期受理是保证贷款质量、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受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十三条 受理人员要在受理贷款资料时认真核对借款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保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禁止借款人不到场由他人*的现象。受理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应当对以下几大要件进行逐一审核,所有文件副本(复印件)均需由贷款受理人员负责
5、验证文件正本后于副本盖章证实:要件 1: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要求:借款人、受理人在表内填写的信息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涂改;要件 2:借款人单位资信证明要求:证明中的内容要按中心要求的格式提供,人事部门必须提供联系方式并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应签属意见;要件 3:购房手续要求:(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与房屋开发商所签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开发商开具的借款人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面积大于 90 平方米的,首期付款的金额必须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购房面积等于小于90 平方米的,首期付款的金额必须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20%.()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
6、,提供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其中至少两项的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分房方案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借款人在单位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一份,购房面积大于 90 平方米的,首期付款的金额必须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购房面积等于小于平方米的,首期付款的金额必须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影响村镇规划的证明;土地证复印件;借款人购买建筑材料的原始正规*,提供的总金额必须不低于建房总价的0%()购买二手房屋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协议复印件;提供二手房交易房款收条复印件一份;提供房地产交易*复印件;提供买方房产契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要件 4:身份证复
7、印件、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受理人员应当核对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实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其在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中姓名、身份证号一致.要件 5:工资收入证明复印件要求:借款人工资由银行代发的,受理人员应当审核借款人工资存折复印件是否把存折账号、近期工资明细一并复印、存折开户名是否跟借款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借款人工资未实行银行代发的,受理人员须要求借款人提供其工资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要件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要求:借款人已婚的,须完整复印结婚证内容,结婚证遗失的,须提供借款人夫妇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借款人离婚的,须完整复印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借款人未婚的
8、,单位须出具加盖计生专用章的未婚证明;要件 7:贷前谈话笔录要求:受理人员必须至少直接与借款申请人面谈一次,面谈可以和受理贷款申请同时进行。受理人员应通过面谈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借款所购(建)房屋情况以及调查人员认为应调查的其他内容。受理人员与申请人面谈并填写面谈笔录。面谈笔录应由受理人员和借款申请人当面签字后存档作为贷款审批依据;要件 8:声明与保证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要件 9:贷前调查意见表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要件 10:住房公积金联名储蓄卡要求:借款人应在贷款申请前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储蓄卡,在申请贷款时要出示联名卡,并复印联名卡的卡号等有关信息。第十四条 借款人将所有贷款资料
9、要件提供完整后,中心受理人员应对其出具贷款受理通知单告知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准予或不准的答复第五章 贷前调查第十五条 受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我中心制定的贷前调查要点对客户进行调查,对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每笔贷款要按要求形成意见明确的贷前调查意见表.受理人员应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偿还能力、还款意愿、诚信情况、购房行为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等情况。第十六条 调查要点共分以下几点:1、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借款人在向受理人员提交贷款资料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受理人员应当核实其身份证的真伪性并与所提供复印件核对,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平顶山市 个人住房 公积金 委托 贷款 操作规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