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实训案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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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训实训2 2:仓储合同的签订:仓储合同的签订一、实训目的:一、实训目的:通过实训要求学生了解仓储合同的基本形式,掌握仓储合同的签订方法,把握仓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二、实训内容(及步骤)二、实训内容(及步骤):1、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大约2-3 人。2、由指导教师讲解基本格式,并出示式样。3 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2 个个)案例 1: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20042004 年年 6 6 月月 3 3 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
2、。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公司储存保管小麦 6060 万公斤,万公斤,保管期限自保管期限自 20042004 年年 7 7 月月 1010 日至日至 1111 月月 1010 日,日,储储存费用为存费用为 5 5 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 20%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的要求。同年 7 7
3、月月 8 8 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足 1010 万公斤,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双方于 6 6 月月 3 3 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履行,请谅解。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 1 万元。盛达公司万元。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
4、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东方储运公司于 20042004 年年 1111 月月 2121 日向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 1 1 万元。万元。请问:如何判罚才是正确的?依据是什么?请问:如何判罚才是正确的?依据是什么?案例案例 2:2:华丰公司在合同签署后,根据市场需要,将小麦卖给了某粮点华丰公司在合同签署后,根据市场需要,将小麦卖给了某粮点1010 万公万公斤。为了简便手续,方便粮店提货,将仓单背书后交给粮店,并在事后通知了斤。为了简便手续,方便粮店提货,将仓单背书后交给粮店,并在事后通知了仓库,仓储期满以后,当粮库
5、持仓单提货时,储方以粮店不是合法仓单持有人仓库,仓储期满以后,当粮库持仓单提货时,储方以粮店不是合法仓单持有人为由拒绝交货。请问:这是谁的过错,为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正确?为由拒绝交货。请问:这是谁的过错,为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正确?4 4、讨论并回答上述问题、讨论并回答上述问题 5 5、阅读以下材料,完成合同编制的内容:、阅读以下材料,完成合同编制的内容:2004 年 6 月 3 日,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合同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 万公斤,保管期限自 2004年 7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储存费用为 5000
6、0 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2004 年 8 月 10 日,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公司将所储存 60 万公斤小麦转让给了郑州市金象面粉厂。请分组模拟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和郑州市东方储运公书是人的朋友司合同签订过程,并拟订一份仓储合同。6、由学生根据设定的环境,模拟合同签订的双方,进行仓储合同的洽谈,书写与签订。四、实训要求:四、实训要求:1、学生应积极参与,具有团队合作意识。2、撰写实训报告,记录学习的收获及心得体会。五、实训考核要求五、实训考核要求占总成绩比例:15%考核标准:仓储合同书写规范 30分合同签订的流程正确 20分洽谈用语符合商务规范 20 分
7、仓单的背书转让符合法律的要求 10 分实训报告完成认真按时提交 20 分合计合计 100 100 分分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书是人的朋友20042004 年年 6 6 月月 3 3 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 6060 万公斤,万公斤,保管期限自保管期限自 20042004 年年 7 7 月月 1010 日
8、至日至 1111 月月 1010 日,储存费用为日,储存费用为 5 5 万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 20%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 7 7 月月 8 8 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 1010 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公司仓库,双方于 6 6 月月 3 3 日所签订的
9、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解。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 1万元。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万元。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储运公司于 20002000 年年 1111 月月 2121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 1 1 万元。万元。在上述案例中,盛达公
10、司尚未向东方储运公司交付仓储物的情况下,是否应承担违约金 1 万元,关键是要看仓储合同的性质。本文结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案例,对仓储合同的几个一般性问题予以阐述。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保管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目的依然在于对仓储物的保管,仓储不过是一种物的堆积保管而已。合同法第395条规定,如果仓储合同一章没有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足见二者在性质上有相同之处,但由于仓储营业的特殊性质,使得仓储合同又有其显著的法律特征:1.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仓储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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