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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公司机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和妥善维护及保管,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公司车辆安全、有序运行,最佳服务于公司总体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公司人员专用配车。1、司机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燃油足够、水箱满水、电路畅通、轮胎完好等.如有部件损坏或不安全因素隐患,应上报领导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2、机动车行使证、保险证等随车携带,由司机保管,司机每次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机动车登记书正本、购车发票复印件等由行政部保管;3、司机行车途中,应按目的
2、地的差别填写好车辆行程记录表,数据清晰,做到有据可查。4、司机凭有效驾驶证驾驶车辆,不得无证驾驶,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不允许其它人员驾驶;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临时持证驾驶员担任,如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责任将由临时驾驶员负责.5、司机不得酒后驾车,若发生交通事故由责任司机全部负责;6、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保安人员指挥并监督.外出期间司机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车辆夜间必须回到公司,除总经理特批、领导专车外,任何人不得驾驶车辆夜不回厂,若造成车辆遗失由当事人或当事人之担保人负责全部损失的赔偿;7、车辆停放时,司机必须关掉发动机,关好车窗,锁好防盗锁、车门及中央门锁,
3、前后检查妥当后,方可安心停放;8、汽车钥匙在工作日期间由责任司机自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休息日交回公司领导进行统一管理;9、司机不得搭载与正常派车无关的人员,不得因为非工作原因改变行车路线;10、司机应时刻了解因工作原因可能涉及的主要城市的行车限制规定,限行路段或限行时间段应准确避开。否则,因此而带来的交通罚款,由责任司机负责;11、司机不按 交通法 行车,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如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逆向行使、乱停靠、压线等所造成的任何处罚由司机负全部责任;12、遭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司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122 报警中心报警,3/3东莞并通知公司领导
4、.事后填写车辆事故陈述报告书,审批完毕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内部处理,并将车辆事故陈述报告书存档保管;13、责任事故、车辆遗失等赔偿:司机驾驶公司车辆在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刮伤、损毁的,除保险理赔外,司机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财务部在其工资中扣除,其中赔偿金额在 500 元以内者,在当月工资发放时扣除,超过者按比例分月扣除;发生车辆遗失的,除保险理赔外,由司机或其担保人负全部赔偿责任;14、除总经理特批外,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剩余部分由责任人(包括车辆司机和车辆主要使用人)全部承担;15、车辆每行使 5000 公里,应做保养一次,责任司机提前一
5、个星期提出申请,以便行政部安排;16、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由司机对车辆认真检查,对磨损部件提出维修或更换申请,获批准后交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司机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17、若车辆出现故障或保养,需要外修,须事先填写 车辆维修申请表,批准后执行维修;18、车辆在行使途中出现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维修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请求处理办法,若私自联系汽车修理厂维修,维修费用不予报销;19、车辆使用按远近缓急有针对性优先使用,保安室根据放行条,如实登记出车登记表,详细记录车辆营运的各项数据;20、保安室根据放行条对车辆放行,拒绝无放行条的公司车辆外出。
6、特殊情况,须行政部电话批准,事后补填放行条。保安室每天早上 9:00 时,整理前一天的放行条、出车登记表交行政归档保存;21、司机每星期对公司车辆的交通违法进行网上查询一次,当职司机应及时前去相应交管部门缴纳罚款,并将罚款发票复印一份交行政部存档。若司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行政部应通知财务部在发放肇事司机工资时按照东莞交通违章处罚一览表相应处罚条款的 1.5 倍扣除相应罚款,行政部于办理其离职交接手续时查询车辆交通违法记录,按上述程序办理。费用报销22、油费:公司车辆加油使用预充费加油卡,由司机负责充值;做到一车一卡,车卡相符,由司机保管加油卡,司机每次加油后,索取电脑小票。司机返回公司后将加油
7、电脑小票交财务部,财务部每月对加油费和加油电脑小票进行核实,发现数据不符,差额费用由3/3东莞责任司机承担;23、路桥费报销:司机凭路桥费发票及放行条、车辆行程记录表作为报销凭证,每三天申请报销一次.报销单据与实际发生费用应相符合,若有虚假现象存在,取消当次报销,并按当次报销金额数处以 10 倍的罚款.24、司机对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违者罚款 100元/次;如因特殊情况车辆无法出车,员工应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凭车票交公司领导审核,由财务报销。公司人员专用配车25、公司领导、业务人员专用配车油费、路桥费、维修保养费报销等按实际费用的 50%报销,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特批。26、使用者不按交通法行车,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由司机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逆向行使、乱停靠、压线等所造成的任何处罚由司机负全部责任;27、公司人员专用配车责任事故、车辆遗失等赔偿:使用者驾驶公司车辆在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刮伤、损毁的,除保险理赔外,车辆使用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发生车辆遗失的,除保险理赔外,由车辆使用者或其担保人负全部赔偿责任。28、司机交通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当即终止与肇事者的合约关系。29、本管理制度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批准:_审核:_制定:_3/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