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课件.ppt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课件.ppt(10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深圳安全标准化培训深圳安全标准化培训 2 2边振华边振华主要内容1 1 有关概念有关概念2 2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3 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4 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般程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般程序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般程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般程序4.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相关规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相关规定4.2 水利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创建4.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报评审申报4.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水
2、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4.5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4.1 水利安全生水利安全生产标产标准化准化评审评审管理相关管理相关规规定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2013.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13.7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2013.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3.1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利部办公厅
3、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6.2.5其他规定其他规定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8 8条)条)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主体责任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010
4、23号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本办法。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以及申请一级的非部属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准化评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法人、从
5、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和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水利。其中水利工程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为施工工期2年以上年以上的的大中型大中型水利工程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化建设工作。农村水电站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第三条 水利
6、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从事水利水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电工程施工施工的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的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准(试行)。第四条第四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一级、二级和三级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
7、满分为100分。具体标准分。具体标准为:为:一级:评审得分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不低于应得分的70%;二级:评审得分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不低于应得分的70%;三级:评审得分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不低于应得分的60%;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分低于应得分的60%。第五条第五条
8、 水利部安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国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水利企业协会承担。承担。第六条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水利生产
9、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评审申请;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开展评审;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颁证授牌。第七条第七条 评审机构应评审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水利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水利业务,有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备的设备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备的设备,有开展标准化评审,有开展标准化评审所需的所需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第八条第八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是体现水利生产经
10、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业绩考核、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以及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水利水利市场竞争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章 单位自评和申请(3条)第九条第九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组织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形成自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形成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评报告(格式见附件4)。)。自评报告内容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应包括:单位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
11、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自主评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自主评定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整改完定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等。成情况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策划、实施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可以聘请和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可以聘请专专业技术咨询机构业技术咨询机构提供提供支持支持。第十条第十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按照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评审列规定提出评审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材料包括
12、申请表申请表(见(见附件附件5)和)和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部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水利部利部提出评审申请;提出评审申请;地方地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一级的,的,经所在地经所在地省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审申请;上述两款规定上述两款规定以外以外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安全生产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标准化一级的,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
13、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评审申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单位应具备应具备以下条件:以下条件: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
14、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到安全生产要求第三章 评审机构评审和水利部审定(4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水利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水利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的,通知申请单位开展评审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开展评审机构评审。评审。第十
15、三条第十三条 评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评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评审机构评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评审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评审标准,采用采用抽样抽样的方式,采取的方式,采取文件审查、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文件审查、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察看场察看等方法,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等方法,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应在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应在30日内日内完成(不含申请单位整改时完成(不含申请单位整改时间);间);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格式日内完成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见附件6)。)。评审报告内容评审报告内容
16、应包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评审情况、得分及得分明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及绩效,评审情况、得分及得分明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推荐性评审意见,现场评审人员组成及分工。整改建议,推荐性评审意见,现场评审人员组成及分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对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报评审报告进行审定,告进行审定,达到申请等级的,公示后由水利部公告、达到申请等级的,公示后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颁证授牌。(100%复核)复核)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评审;对
17、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征得其同意,根请评审;对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征得其同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据评审结果确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第四章 监督管理(7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水利部对水利部对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的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一级单位抓巩固,二一级单位抓巩固,二级单位抓提升,三级单位抓改进。级单位抓提升,三级单位抓改进。并视情况组织检查、并视情况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水利安
18、全生产标准化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级证书后,每年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至少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至少进行进行一次自我评审一次自我评审,并形成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并形成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经营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有效期为3年年。有。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须于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期满前3个月个月,向水利部提出,向水利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水
19、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年度自我评审,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安全生内,完成年度自我评审,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产标准化工作,经评审机构复评经评审机构复评,水利部审定,符合,水利部审定,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年。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利部撤销其安,由水利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在评审过程中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
20、的;的;不接受检查不接受检查的;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企业发生发生较大及以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死亡、重伤3 3人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施工企
21、业复评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单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 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超过100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且自撤销之日起满满1年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审。第二十一
22、条第二十一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年。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格:之一的,取消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格:出具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的;的评
23、审报告的;泄露泄露被评审单位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被评审单位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第五章 附 则(4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水利多种经营单位水利多种经营单位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评审。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评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开结合本地区水利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开展本地区展本地区二级和三级二级和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水利安
24、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2 2条)条)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水安监2013189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一、二、三级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非部属水
25、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章 单位申请(2条)第三条第三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水利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须根据自主评定结果产经营单位须根据自主评定结果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系统”,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上级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提交水利部同意后,提交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建设 方案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