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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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111去年10月1日起,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历时14年,前后8次审议的法律,集中了当代中国人在民事立法上的最高智慧,高举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和个人合法私有财产的大旗,是民法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跟每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两个小插曲:高票通过 这部法律的制定过程,经历了不同寻常的波折第1页/共18页2023/2/112一、关于一、关于“物权物权”、“物权法物权法”的概念的概念物权物之权,对物的权利。对物的什么权利,对物的“归属”和“利用”的权利。第2页/共18页2023/2/113一、关于一、关于“物权物权”、“物权法物权法”的
2、概念的概念物权法是指调整物权关系,即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侧重于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第3页/共18页2023/2/114二、物权法的功能二、物权法的功能(1)调整物的归属,实行定纷止争。(2)调整物的利用关系,实现物的充分利用,使其效用能得到最大发挥。第4页/共18页2023/2/115 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登记制度登记制度”(1 1)登记生效制度(通俗解释: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物权)案例案例1: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位于镇江市恒美: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位于镇江市恒美嘉园的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这嘉园的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这套由夫妻俩出资的房屋,产权人仅登
3、记了未套由夫妻俩出资的房屋,产权人仅登记了未成年女儿一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屋的所有成年女儿一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该如何确定?权人该如何确定?第5页/共18页2023/2/116(2 2)合同与登记区别制度 (通俗解释:签了合同不登记,没用)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登记制度登记制度登记制度登记制度”案例案例2:两年前,王先生一位好友要卖房,他与朋:两年前,王先生一位好友要卖房,他与朋友协商,以友协商,以13万元买下,随后王先生付给好友万元买下,随后王先生付给好友10万元后举家搬了进去,一住就是两年。这期间尚万元后举家搬了进去,一住就是两年。这期间尚欠
4、欠3万元余款未付。同时,王先生也没要求朋友办万元余款未付。同时,王先生也没要求朋友办理过户登记。今年理过户登记。今年3月月1日,王先生突然接到好友日,王先生突然接到好友通知,称不愿卖房子,并将王先生两年前付的通知,称不愿卖房子,并将王先生两年前付的10万元退还给他。目前房价翻番,其朋友以万元退还给他。目前房价翻番,其朋友以30万元万元价格已把房屋卖给了别人。王先生对此房屋是否价格已把房屋卖给了别人。王先生对此房屋是否有权主张权利。有权主张权利。第6页/共18页2023/2/117()()预告登记制度 (通俗解释:防止期房“一房多卖”)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三、物权法中的“登
5、记制度登记制度登记制度登记制度”案例案例3:周小姐于:周小姐于2007年年6月在镇江一新楼月在镇江一新楼盘买了一套盘买了一套128平方米的房子,与开发商签平方米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纳首付款后,开发商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纳首付款后,开发商却迟迟未按合同的约定交房。后来,周小却迟迟未按合同的约定交房。后来,周小姐再次去交涉时发现,开发商已擅自将房姐再次去交涉时发现,开发商已擅自将房屋卖给了自己的售楼小姐,而且合同已经屋卖给了自己的售楼小姐,而且合同已经备案。备案。第7页/共18页2023/2/118四、物权法关于四、物权法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用权”的新规定的新规定
6、目前市民的住房,除极少数建在国家划拨土地上之外,基本都建在“出让土地”上。国家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是有期限的;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那么住宅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怎么办?就此,物权法第149条第一款给出明确答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关键词房子不倒可一直住下去是否收费暂时不作规定非住宅不受“自动续期”保护第8页/共18页2023/2/119五、五、物权法物权法关于关于“纯商业性开发纯商业性开发”不得不得强拆的规定。强拆的规定。案例4:去年9月21日,深圳蔡屋围“钉子户”蔡珠祥的拆迁补偿问题得到协商解决。开发商与蔡家经过一年多漫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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