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pdf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pdf(16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统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行动方向和标准,科学制定并保证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的确定与分解,以及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措施的各项活动。3.工作职责3.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与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3.2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
2、行量化分解,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职能部门。3.3 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负责制定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措施,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成员。4.管理要求4.1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其内容及涵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4.2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依据项目部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所制定的目标不能低于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要求。4.3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切合实际,目标内容要明确、具体和量化,应包括死亡指标、责任事故起数指标、安全
3、生产管理水平指标、其他管理控制指标等内容。4.4 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并上墙公布,让全体员工知晓。4.5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员工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进行学习和理解。4.6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制定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的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等。4.7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制定项目部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4.8 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应以正式文
4、件的形式发布。4.9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进行细化,以分解成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在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安排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及岗位。4.10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结合每年的具体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和奖惩进行通报。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工作,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
5、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集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3.工作职责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管理要求4.1 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4.1.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成立由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职能部
6、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领导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4.2.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独立设置安全部;4.2.2 施工合同额超过 1 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按照每 5000 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项目部生产主
7、体责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规范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3.工作职责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4.管理要求4.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4.2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a.传达国家、行业、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指示精神;b.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
8、可行的对策;c.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生产经营实际,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安全监控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d.研究确定对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人员的表彰决定,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4.3 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突出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法。4.4 会议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安全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4.5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委会主任(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
9、部项目经理)主持,全体委员(成员)参加。4.6 应根据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并结合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每周“四个一”(一检查、一例会、一评价、一简报)的要求,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落实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4.7 当上级部门有要求或遇到特殊情况及突发性事件时,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随时召开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4.8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召开各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下达生产任务和检查考核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时,必须同时布置和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4.9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出席会议人
10、员的签到记录 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归档保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规范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发 2008178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云厅发20148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颁布和安全生产责任状(书)签订及考核管理。3
11、.工作职责3.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并颁布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及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管理要求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职”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与工作职能分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进行。4.2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及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务员等岗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分部经理组织制定,经分部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分部经理签发实施,并报分部所属项目部安委会(领导小组)办
12、公室备案。4.3 由于岗位职责变动、人事调整等原因,导致原有安全生产职责需重新界定时,安委会(领导小组)应及时审议并进行明确调整。4.4 各岗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采取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确认,各岗位人员应熟知并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5 分部项目经理应每年与分部下设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4.6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及时与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7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和下级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应将分部、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
13、解,把安全责任目标逐级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体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奖惩分明。4.8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安全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与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9 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责任书)的保存、归档和定期考核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原则,落实安全生
14、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奖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确保泸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分部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项目部与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目标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和奖惩办法1、项目部安全部是本制度的组织部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它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由平时的安全检查和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15、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3、安全生产奖惩与违约处理(1)工人进场收集身份证送项目部安全部复印备案,逾期不报送的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班组自行承担,逾期不报送的处 1000 元罚款。(2)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人违反的处 100 元罚款,班组长处 200 元罚款,购置安全帽、安全网需向项目部材料部门咨询购买合格安全帽、安全网,私自购买不合格的处 200010000 的罚款。(3)设备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特种设备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检测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处 10003000 元罚款。(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花线、双绞线。发现一处处 1000 元罚款,设备插板使用的电缆超
16、过三个接头的禁止使用,接头必须规范处理,发现不合格的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 10005000 元罚款。(5)临时用电使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箱一锁,TN-S 系统,所有用电系统必须设置保护接零,发现未接一处处 2002000 元罚款。(6)现场使用的空压机,皮带轮侧必须进行防护,未防护的进行整改,未防护还不进行整改的处 10002000 元罚款。(7)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处 5001000 元罚款,作业层不铺跳板不采取临边防护的处 2000 元罚款。(8)冲击钻泥浆池要及时进行防护,未及时进行防护的处 10003000 元罚款。成孔的孔口要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
17、未进行防护的处30005000 元罚款。(9)吊装作业严禁使用三级作吊耳吊钩违反的处10002000 元罚款,吊绳达到报废标准的不进行更换的处 10003000 元罚款。(10)龙门吊架桥机保护装置限位器要灵敏可靠,随意拆除或不做电器连接的处 10003000 元罚款。(11)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斗殴的不管对错双方处 5000 元罚款在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触犯刑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12)施工现场严禁家属和小孩进入,违反的处 200 元罚款,住宿区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发现不整改的处 500 元罚款。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
18、人员资格证书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安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及协作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3.工作职责:3.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是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
19、可证的主控部门。3.2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综合办公室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主控部门。4.管理要求4.1 项目部相关资质管理4.1.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满前 3 个月,主控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应的延期手续;4.1.2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主控部门在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完相关资质证书延期手续后,分部主控部门应及时将延期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更新和办理相关备案手续;4.1.3 分部应严格遵守有关安
20、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许可范围和用途使用项目部相关资质证书;4.1.4 分部应妥善保管好项目部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其复印件,不得损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4.1.5 项目部及外协单位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相关外协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和备案,并督促相关外协单位及时更新和备案延期后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4.2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管理4.2.1 分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等项目负责人应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并有正式任命及聘任文件;4.2.2 分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
21、产管理人员,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并有正式任命及聘任文件;施工现场应按每5000万元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2.3 项目经理等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人员应持国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上岗。4.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经项目部审核和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理制度1.目
22、的依据为规范获取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适用于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识别、获取和更新等管理活动。3.工作职责3.1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对有关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进行识别和宣贯,并定期发布和更新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和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并及时报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部备案。4.管理要求4
23、.1 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指与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各种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各部委规章,省、市地方法规、规章,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形式的要求,应遵守的国际公约等。4.2 规章制度是指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所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规程和流程等文件化规定。4.3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获取方式包括自己收集和上
24、级下发的方式。获取渠道包括通过网络网站、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报刊书籍收集等渠道。4.4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随时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修订及新增情况进行关注。当发现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出现修订及新增时,应及时更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和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并及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部门及执行人。4.5 项目部应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宣传培训方式主要包括:4.5.1 及时下发适用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文本;4.5.2 定期开展相关安
25、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专题宣贯和培训。4.6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及时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并全面贯彻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当中。4.7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在每年度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及自评前,应组织对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更新和执行效果进行有效性、适应性评价,并对有关违法违规的行为核查和处置。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目的依据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方针 目标管理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