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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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网络犯罪概述2(一)什么是网络犯罪2(二)网络犯罪的种类及表现形式3(三)网络 XX 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4二、网络问题的刑法规制对象4(一)网络 XX4(二)网络暴力5(三)网络木马病毒犯罪6(四)利用网络贩卖、销售违禁物品7(五)盗窃、诈骗等传统型犯罪在网络上换妆蔓延7三、我国现行网络立法现状7(一)我国网络立法力度不够、层次低8(二)我国网络立法具有很强的滞后性8(三)我国网络立法可操作性差,效力低8(四)我国网络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9四、治理网络犯罪的对策建议9(一)明确立法参与主体9(二)制定一部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法10(三)建立网络媒体分级规章制度10(四)进一步加大对网
2、络 XX 的打击力度11.-可修编.-(五)加强网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意识12(六)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网络司法水平12(七)加强国际合作12结束语13参考资料13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内容摘要内容摘要 随着科技创新步伐的不断推进,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介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然而,网络在给社会带来曙光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个人信息泄露、银行、游戏账号被窃、企业资料丢失,甚至 XX、恐怖、暴力、诈骗集体性事件等问题层出不穷。采取积极有效监管措施、完善网络立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已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关键词关键词 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立法现状;对策建议作为
3、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网络带来的便捷令世人惊叹,然而通过计算机实施的盗窃银行、游戏账号等XX 犯罪行为也成为现代社会难以拒绝的“不速之客”甚至是一个“毒瘤”,令人们苦不堪言。因此,加强对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研究势在必行。一、网络犯罪概述.-可修编.-如今,随便在任何一个键入“网络犯罪”的字样,都能搜索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相关新闻事件。在网络 XX、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强奸、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传统犯罪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致命毒瘤。随着电脑网络的普遍试用,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犯罪新动向。那什
4、么是网络犯罪呢?(一)什么是网络犯罪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理论界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网络犯罪就是行为主体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 X 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第 285 条、第 286 条和第 287 条以及 2000 年 12 月 28 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网络犯罪的概念作出了原则性界定。即所谓网络犯罪,是指发生在网络空间,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攻击对象而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或利用其居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互联网信息
5、供应商、应用服务供应商等特殊地位或其他方法,在因特网上实施触犯刑法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伤害、盗窃等传统型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X 围广、互动性和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传统刑法难以定罪等独特特点。.-可修编.-(二)网络犯罪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与传统的刑事犯罪一样,它都有着自己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总的来说,网络犯罪主要有两大类:1.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表现形式有:袭击;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如 2001 年爆发的“红色代码(CodeRed)”、2004 年的“震荡波(Sasser)”、2006 年“熊猫烧香(Nim
6、aya)”、2007 年的“网游大盗”等。2.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 XX 服务及 XX、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XX 的犯罪。(三)网络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大家都知道,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
7、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网络具有强大的隐蔽性、开放性等特点。也就是因为网络的这些特性,才使得网络犯罪具有以下特点:行为的跨国性;公然犯.-可修编.-与隐秘犯的交织性;无犯罪现场性;犯罪危险及结果的广域性、变异性、快速性;犯罪证据的可修改性;犯罪成本的低投入性,加上网路犯罪案件取证困难、传统刑法难以定罪,才使得网络犯罪案件不断上升,严重威胁到社会安全。二、网络问题的刑法规制对象现阶段,网络问题的刑法规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网络 XX部分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开发XX,吸引客户。2006 年
8、XX 公安部门破获的有“网络XX 第一案”之称的“情色六月天”案,其主犯陈辉因一个相对新颖的罪名“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无期,曾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情色六月天”案因其规模大、涉及X 围广、破案彻底和惩罚力度大等,成为有关专家学者研究的对象。2009 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代号为“09亮剑”的打击网络淫秽XX 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网络淫秽XX 案件 1130 起,查处不法分子 1171 人。其中,刑事案件 710 起,是 2008 年全年查处网络淫秽 XX 刑事案件总数的两倍多。由于警方加大了打击力度,在“09 亮剑”行动结束后,境内互联网上淫秽XX活动大幅减少,但网络淫秽XX 犯
9、罪活动出现了新动向:绝大多数淫秽 XX 服务器迁移到境外,同时境内淫秽 XX 活动逐渐向 QQ 群、博客等网络服务秘密转移,以及通过手机传播淫秽 XX、P2P 共享软件传播淫秽信息现象越发严重。尽管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但并未从根本.-可修编.-上遏制越演越烈的网络 XX 犯罪。因此将网络 XX 纳入刑法规制,符合罪行法定原则。(二)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主要表现为: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
10、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近年来,“网络通缉令”、“网络悬赏令”、“网络追杀”、“人肉搜索”等把网络暴力的战火引向普通人。窥探网络事件、网络人物背后的细节、隐私、背景等,逐渐成为 互联网上多数群体最为热衷的活动。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对惩治贪污腐败问题和社会丑恶问题起到了巨大的监督功效,具有诸多的监督方式和监督部门所不具备的合力优势。经它曝光的人和事,最终都会引起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甚至引起高层的重视。如:“周九耕事件”、“血浆浇花事件”。网络世界日渐演变成一个“暴力高发区”,话语权的暴力,已经成为一种网络世界的黑色“时尚”。现阶段,整治网络暴力已是刻不容缓,必须加以正确的引导
11、,使其发挥合理合法的工具性价值。(三)网络木马病毒犯罪2009 年 6 月 5 日,编写、传播“大小姐”系列木马病毒,攻击并以此盗取玩家游戏装备的六名被告人,被 XX 省 XX 市鼓楼区法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一年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可修编.-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六名被告人均未上诉。此案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法院首次适用刑法新条款对网络黑客进行判决的案件。木马病毒飞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计算机容易被病毒感染;网络游戏和 QQ 的用户基数非常大,通过盗取玩家的游戏账号、装备、Q 币去转卖会带来极高的利润;由于这一类案件受害人不确定,大多数虚拟财产遭窃后,
12、难以获取证据,即使予以认定,但虚拟财产的性质在当前仍存在较大争议,刑法适用难度大。从“熊猫烧香”到最近的“极虎”,网络木马病毒越演越烈,反观其后,制造病毒的黑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管理部门难以切断,集团化、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如果听之任之,继续放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四)利用网络贩卖、销售违禁物品因为网络的强大功能,使得著作权的保护更为困难。在网络上贩卖盗版产品,包括各类计算机软件、书籍、图片、音乐 CD 或者影视DVD 等等。在网络上贩卖违禁药品、管制物品或者管制药品,比如枪支弹药、毒品、壮阳药等。加之,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待售的货物,尤其是二手货,其中有一些可能就是犯罪所得的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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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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