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备考之语文学习中的逻辑概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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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逻辑之概念(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什么是逻辑 语文学习中的逻辑是指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所以,逻辑是一种思维的原则和规律。作为语文必备知识,学习逻辑知识,可以让学生形成逻辑思维能力,更好地进行语言思维,分析语言材料,概括出具体形象和事物特征,形成概念,并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以此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二、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某一类事物、现象所包含的范围,同时也反映其本质或特征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定义包括两层含义: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和特征;概念反映的对象都具有一定的范围。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内涵:反映概念的本质和特征。外延:反映概念包含的范围。(具体对象
2、)比如:(1)能够使用工具,进行创造性劳动的高级动物。(2)男人、女人、女博士、男会计。(3)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4)刑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1)和(2)在表述人类这个概念,(1)属于描述人类的特征,属于人的内涵;而(2)属于列举具体人类中的个体,属于人的外延。(3)和(4)在表述法律这个概念,(3)属于描述法律的特征,属于法律的内涵;而(4)属于列举具体法律中的个体,属于法律的外延。四、概念的内涵与事物的特有属性 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与客观存在的事物的特有属性是有分别的。概念的内涵是属于思想方
3、面的认识内容;事物的特有属性是属于事物方面的认识对象。两者之间不是等同的。首先,概念的内涵就有是否正确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问题。例如,古代人对于自然界的风雨雷电的概念,带有迷信的成分,就没有正确反映风雨雷电的特有属性,只有今天我们认识了风雨雷电的客观规律,才形成了正确反映这些现象的特有属性的概念。其次,由于实践要求不同,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去认识同一类事物。因而,对于同一类事物,人们就可以形成几个不同的概念。这些不同概念的内涵,就分别地反映了同一类事物不同方面的特有属性。例如,对于同一类植物,农民就着重认识它的生长与栽培方面的特有属性;中医就着重认识它在医治疾病方面的特有属性;而生物学家就着重
4、一般地认识它的组织与生理方面的特有属性。从而农民、中医与生物学家对于同一类植物,就形成了不同的概念,这些概念的内涵分别地反映了这类植物不同方面的特有属性。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必须具有的内容,因而任何一个概念都是有内涵的。不但真实概念是有内涵的,虚假概念也是有内涵的。例如,“财神”是一个虚假的概念,它的内涵就是主管世间财源的神仙。真实概念,由于客观世界中存在着相应的事物,是有外延的;虚假概念,由于客观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相应的事物,是没有外延的。例如,“鬼神”是主观的虚构,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不但客观世界中,今天没有相应的事物,而且将来也不可能有相应的事物。五、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比关系 概念的内涵有多有
5、少。如“中国人”这个概念比“人”这个概念的内涵要 多;因为“中国人”除了具有“人”的本质属性以外,还具有中国国籍等属性。概念的外延有大有小。例如“人”这个概念的外延,比“中国人”这一概 念的外延要大。因为“人”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的人,外延极大;而“中国人”却只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外延比“人”小得多。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它的外延就越小;反过来,概念的内涵越少,它的 外延就越大。例如,“钢笔”这个概念的内涵,比“笔”的内涵要丰富。“钢笔”有笔的 一般特点外,还增加了“笔尖用金属制成,用墨水书写”这一特点;“钢笔”的 外延比“笔”的外延要小,它把毛笔、铅笔、圆珠笔等都排除在外。懂得了概念的内涵和外
6、延的这种关系,我们就可以对某个概念加以一定的限制(可以在名词前面加上定语,动词、形容词前面加上状语),从而使概念的内涵增加、外延缩小。相反,去掉了对某些概念起限制作用的词语,就可以减 少概念的内涵,扩大它的外延。例如:a.学生中学生高中生重点高中的学生重点高中的尖子生(内涵增多、外延减少)b.自然数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数(内涵减少、外延扩大)c.四边形平行四边形菱形正方形(内涵增多、外延缩小)逻辑之概念(二)概念和词语的关系 概念和语词有密切的联系。任何一个概念都要借助于语词来表达。概念是人们头脑中的思想,既看不见,也听不到,只有用语词把它表达出来,巩固起来,才能彼此交流思想。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
7、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但是,概念和语词不是一个东西,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第一,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它的内容是客观的,具有全人类性,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认识同一对象同一特有属性后都会形成相同的概念;而语词则是表达概念的声音和符号,它具有民族的、地域的特点。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语言中,表达同一个概念的语词可能是不同的。例如,“书”这个概念,在汉语中用“书”这个词表示,在英语中则用“book”来表示,在俄语中则用“”来表示。第二,在同一国家、同一民族的语言中,同一个概念也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例如,“宇宙观”和“世界观”、“马达”和“电动机”等,表达同一概念的不同语词叫做等义词。第三
8、,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例如,“运动”一词,作为物理学概念,指的是物体的存在形式;作为政治概念,指的是大规模的政治行动;作为日常语,又多指体育活动。再如,“逻辑”一词,既可指逻辑科学,又可指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等等。尽管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但在特定的语境(上下文)中,一个语词表达什么概念一般是确定的,不会发生歧义。如果结合具体语境也难以确定一个语词表达什么概念,我们就应该避免使用,而以一个不会发生歧义的语词来替换它。第四,任何概念都由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在汉语中,各种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等)都表达概念,而只有语法意义没有词汇意义的虚
9、词,一般不表达概念,如助词“的”、“地”、“得”等,叹词“呀”、“啊”、“吗”等,但虚词中的连词,如“并且”、“或者”、“如果那么”等,因为有确定的词汇意义,是能够表达概念的,如“如果那么”,表达了“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这一逻辑含义。逻辑之概念(三)概念的关系 逻辑学所说的概念间的关系,仅指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它是客观事物之间一种最普遍的关系同异关系在思维中的反映。两类事物 a,b 之间的同异关系,也就是 a 是或不是b 这种关系。a 可以全部是 b,a 也可以部分是 b,a 也可以全部都不是 b。两类之间的同异关系,是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任何两个概念或两个类 a,b 之间,可能有下面 5
10、种关系:1.全同关系 全同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所以,又称为同一关系。如果所有 a 都是 b,同时所有 b 都是 a,那么,a 与 b 就有全同关系,或者说,a 全同于b,或者说,a 与 b 是全同的。例如,“有最发达的大脑的动物”与“能思维的动物”,这两类就有全同关系。因为,所有“有最发达的大脑的动物”都是“能思维的动物”,同时,所有“能思维的动物”都是“有最发达的大脑的动物”。两个概念如果有全同关系,那么,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同一的。如果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分别地作为一个判断的主项与谓项,那么,它们就可以互换位置的。例如,我们不但可以说,有最发达的大脑的动物都是能思维
11、的动物,而且我们也可以说,能思维的动物都是有最发达的大脑的动物。如果我们用两个圆圈分别表示有全同关系的 a、b 两个类或两个概念,这两个圆圈就重合起来了。全同关系的概念虽然在外延上是等同的,但是,就内涵来说却有某些不同。例如,“秦始皇”这个概念较之“嬴政”这个概念而言,就较侧重于从“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这个角度来反映“嬴政”这个客观对象。正因为两个外延相同的概念在内涵上还有所不同,所以我们才说它们是两个概念。否则,如果不仅外延全同,而且内涵也完全相同,那就不是两个概念,而是表达同一个概念的两个不同语词了。例如,“土豆”与“马铃薯”,“番茄”与“西红柿”。由于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在外延上是重合的,
12、即指着同一事物的,因此,我们在讲话和写作过程中,将两者互换运用,一般并不违反逻辑要求。不仅如此,有时我们还需要有意识地进行这种代换,以使我们在需要多次使用某一概念时,避免用词的重复,从而增加言语和文章的修辞色彩。2.从属关系 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的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学生”与“大学生”,这两个概念就具有从属关系。因为“学生”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大学生”概念的全部外延。在具有从属关系的两个概念中,外延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即被包含的概念)称为种概念。概念间的从属关系实际上表现着两种不同的关系:真包含关系与真包含于关系。一个概念,如果它的外延包
13、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并且,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仅仅是前一概念外延的一部分,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亦称属种关系。概念 A、B 的真包含关系可定义为:凡 B 是 A,但是,有 A 不是 B。一个概念,如果它的全部外延包含在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之中,并仅仅作为另一概念的外延的一部分,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亦称种属关系。概念 A、B 的真包含于关系可定义为:凡 A 是 B,但是,有 B 不是 A。为了防止出现逻辑错误,必须注意弄清属与种的关系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两种关系的区别。属种关系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例如,“学校”与“教室”,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学校”的
14、外延不包含“教室”的外延,所以,我们不能说“教室是学校”。而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如“学校”与“高等院校”,我们就可以说“高等院校是学校”。概念间的从属关系可用下图表示:(见上)3.交叉关系 如果有的 a 是 b,而且有的 a 又不是 b,而且,有的 b 又不是 a,那么,a 与 b 就有交叉关系,或者说,a 交叉于 b,或者说,a 与 b 是交叉的。例如,妇女与工人就有交叉关系。因为,有的妇女是工人,而且,有的妇女又不是工人,而且,有的工人又不是妇女。根据交叉关系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a 交叉于 b,就必然同时 b 交叉于 a。两个概念 a 与 b 有交叉关系,这就表示 a 的外延与 b 的外
15、延有一部分是相同的,但是,又各有一部分是不相同的。a 与 b 有交叉关系,可用下图表示:(见上)4.全异关系 如果所有 a 都不是 b,那么,a 与 b 就有全异关系;或者说,a 全异于 b;或者说,a 与b 是全异的。例如,猫与鱼就有全异关系。因为,所有猫都不是鱼。根据全异关系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如果 a 全异于 b,那么,b 就全异于 a。两个概念 a 与 b 有全异关系,这就表示在 a 的外延中与 b 的外延中,没有任何一个相同的事物。a 与 b 有全异关系,可用下图表示:(见上)全异关系还可以更进一步分为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1)矛盾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类“a 与 b”,可以都下属
16、于另外一个类“c”。对于下属于 c 类的a 与 b 两类说,如果 a 类与 b 类有全异关系,而且 a 类与 b 类之和等于 c 类,那么,a 与 b就有矛盾关系。例如,人与非人这两类,有矛盾关系。因为,人与非人都下属于动物这个类中,而且人与非人这两类又有全异关系,而且由于非人这类包括了所有不是人的动物,人与非人这两类之和又等于动物类。同样的,男人与女人,直线图形与曲线图形,都是有矛盾关系的。a 与 b 两类,有矛盾关系,可用下图表示:(见上)(2)反对关系:对于下属于 c 类的 a 与 b 两类说,如果 a 类与 b 类有全异关系,而且 a 类与 b 类之和又少于 c 类,那么,a 类与 b
17、 类就有反对关系。例如,猫与狗有反对关系。因为,猫与狗都下属于动物类,而且猫与狗又有全异关系,而且由于猫与狗之外又还有其它的动物,猫类与狗类之和又少于动物类。同样的,相对于颜色来说,白与黑是有反对关系的;相对于水果来说,西瓜和苹果也是有反对关系的。a 与 b 两类有反对关系,可用下图表示:(见上)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是全异关系下面的两种特殊情况。因而,如果两个概念或两个类“a 与 b”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那么,“a 与 b”就必然有全异关系;但是,当“a 与 b”有全异关系时,“a 与 b”不必就有矛盾关系,也不必就有反对关系。例如,猫与花朵,人与机器,虽然都有全异关系,但却没有矛盾关系和反
18、对关系。全同关系,从属关系,交叉关系、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是两类或两类概念之间可能有的五种关系。属于一定论域的任何两个确定的概念,必然具有这五种关系之一,也必然只能具有这五种关系之一。逻辑之概念(四)下定义 一、什么是定义 定义是通过一个概念明确另一个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也是明确概念的一种主要方法。例如给“证据”这个概念下定义:“证据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给“人”这个概念下定义:“人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定义有一定的结构。它是由被定义项、下定义项和定义联项这三部分组成的。定义的一般表达形式为:“Ds=Dp.”其中“Ds”表示被定义项;“Dp”表示下定义项;“就是”表示定义联项
19、。进一步说,“被定义项”是其内涵被明确的概念,是由词或词组来表达的。“下定义项”是用来确定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通常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词组,有的是词组和语句表达的。“定义联项”是揭示下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之间的逻辑联系的概念。它的语词表达形式通常为“是”、“就是”、“是指”等。以上例句为例:“证明”和“人”就是“被定义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就是“下定义项”;“是”就是“定义联项”。二、如何下定义 一是属加种差定义法。“属”即“属概念”亦称上位概念,与此对称的还有“下位概念”,也叫“种概念”;“种差”即被定义概念与其属概念之下的其他种概念之间在内涵上的差别。例
20、如“人”这种动物与“猪、牛、马”等动物所不同的那些差别,关键在于“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这种定义的公式为: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根椐揭示种差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下列几种定义:1.性质定义。即将事物的性质作为种差的定义,如“一元二次方程就是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最高次幂是 2 的整式方程”。2.功用定义。即将事物的功能作为种差的定义,如“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3.关系定义。即将事物之间的关系作为种差的定义,如“零是介于正整数和负整数之间的整数”。4.发生定义。即将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作为种差的定义,如“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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