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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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宁夏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7)本卷共分为 2 大题 50 小题,作答时间为 180 分钟,总分 100分,60 分及格。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仲裁协议有效_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B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C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后,自愿达成了补充协议 2.李河因病死亡,没有继承人,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李河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
2、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哪种是正确的_ A对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 B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继承人出现,诉讼时效期间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3.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3、 4.在课堂上,老师问:我国对三种外商投资企业缴清出资的最长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四位同学的发言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同学: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缴清出资的最长期限均为 6 个月,外资企业为 3 年,一律从营业执照签发日起算 B乙同学:中外合资企业有法定最长期限,从营业执照签发日起算为 6 个月,而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没有规定最长期限,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C丙同学: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最长期限为 6 个月,外资企业的法定最长期限为 3 年,都从营业执照签发日起算,但中外合作企业没有缴清出资的法定最长期限,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D丁同学:三种外商投资企业都没有缴清出资的法定最长期限,都由出资人自
4、行确定 5.某酒厂生产的四季春牌葡萄酒,其包装图形、色彩字体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555牌卷烟的包装盒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于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_。A该厂使用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555是驰名商标,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本案在555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查处 6.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_。A将案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审理 B驳
5、回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 D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7.吴某因欠李某借款 8 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 1 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付借款,修理厂以吴某尚欠修理费为由拒绝。此争议应如何处理_ A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拍卖,修理费只能向吴某追要 B李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支付后修理厂应向李某交付卡车 C李某无权要求修理厂交付卡车。修理厂经催告,吴某在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将卡车拍卖,以所得资金偿付
6、修理费,剩余部分李某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李某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8.甲、乙签订一购销合同,签订地为 A 市,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 B 市,后因 B 市发生地震,货物改在 C 市实际交付。货物交付后,双方发生争议,为此可在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AA 市 BB 市 CC 市 DB 市或 C 市 9.人民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作出以后,该公民经过治疗,民事行为能力又得到恢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应_。A依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判决错误 B依法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裁定宣告原判决无效 D裁定恢复该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10.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重新选任监事,需对章程中有关记载事项予以变更。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时不必遵守的规定是:_ A须首先由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 B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将章程修改提议随会议通知送达各股东 C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D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新的公司章程,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1.债务人古格勒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向债权人盖夷履行合同,要交付小站大米 100 吨
8、,但是债务人古格勒却在约定交货地点找不到盖夷,其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大米提存。那么盖夷领取该被提存的小站大米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_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_。A1 年 归国家所有 B2 年 交还古格勒 C2 年 交还盖夷 D5 年 归国家所有 12.田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田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请问:下列哪种分析是正确的_ A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讼,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B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
9、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 D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13.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14.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一周后该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称自己是替甲保管手机,不愿意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A甲无权要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甲无权要求
10、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甲有权要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D甲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为手机的价值减去乙的保管费用 15.姚某把吉普车一辆租给岳某使用,该车设备已严重老化,刹车不灵,汽缸易抱死。岳某(岳某为一老司机)订立合同前去了解这些情况,但图便宜签订了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A岳某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岳某事先知道该车的情况 B岳某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合同标的物存在严重缺陷 C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姚某未尽告知义务,构成民事欺诈 D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本案存在重大误解 16.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 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11、自接收货物时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 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 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17.甲企业向乙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A丙企业在乙企业兼并甲企业后变成乙企业的债权人,因此其对甲原有的抵押权优先与乙企业原有对甲企业之抵押权 B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因混同而消灭
12、 C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其可以以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18.甲公民,居住在 A 县;乙公民,居住在 B 县。甲以乙侵权为由向 B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裁判未作出之前,根据新的行政区划,乙公民的居住所在地划归为C 县。那么,B 县人民法院应该_。A继续审理此案 B停止审理,将此案移送给 C 县人民法院 C停止审理,报请 B 县人民法院和 C 县人民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D与 C 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报送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19.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某产品的买卖合同,
13、该产品的价格,按照规定必须实行国家定价,在未及时交接货物的情况下,应_。A若甲公司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执行 B若甲公司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 C若乙公司逾期接货,遇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 D若乙公司逾期接货,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 20.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21.甲乙公司于 A 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在 B 地履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乙公司明示毁约,甲公司即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14、甲、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 地和 D 地,则本案应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_ AA 地 BB 地 CC 地 DD 地 22.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此前,甲曾向乙借款 5 万元,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食品厂经营半年后,获纯利 3 万元,恰在此时,甲的房屋因一场大火烧毁,乙遂要求甲偿还借款,而甲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A甲可以用副食品厂获得的纯利 3 万元中自己应得的一份偿还乙的借款 B甲可以将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乙,以抵销部分债务,但须经其他 2 人同意 C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副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自己对甲的债权 D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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