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范本.docx
《银行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范本.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省行信贷工程审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提高贷款决策民主化、科学 化,防范信贷风险,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 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是信贷工程的审议机构,对 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工程起智力支持、信息支撑和权力制约作用。第三条 贷审委通过召开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贷审会)对信贷 工程进行民主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行使民主表决的权利。审议和表决应遵 循集体审议、明确意见、记名投票、多数通过的原那么。第四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开展银行省分行贷审委。第二章贷审委组织机构第五条 贷审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个人委员组成。行长(或主持工 作的副行长)不担
2、任贷审委委员。第六条 贷审委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分别由主管信贷和客户的 副行长担任。贷审委其余委员均为个人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贷审委会议,其他 人员不得代替出席。第七条 贷审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行党委决定;贷审委个人委员主要 由机关各部门推荐,人员不够时,也可从下级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行党委 批准确定。第八条 贷审委个人委员须从事信贷业务或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原那么上 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第九条 贷审委委员人数原那么上为2 0人(含)以上。第十条当贷审委委员的工作发生变动,或委员所在部门的职责发生变化, 不再适合担任贷审委委员时,,应及时对贷审委委员的构成进行调整。第三
3、章贷审委职责第十一条贷审委主要职责(一)审查审议信贷工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以及总省行有 关信贷政策;(二)审查审议信贷工程办理是否符合操作流程,是否与信贷授权有关规定 相符;(三)审查审议信贷工程的风险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具有偿 还能力;(四)审查审议信贷工程其他需要审议的问题;(五)负责领导贷审委办公室的工作。第四章贷审委委员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第十二条贷审委委员的权利(一)按照审议程序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总省行有关规定对信 贷工程进行审议;(二)向客户部门和信贷审查部门主调查人和主审查人咨询信贷工程的调查 和审查情况,必要时可咨询工程调查、审查部门负责人;
4、(三)对提交贷审会审议的信贷工程发表意见;(四)对贷审会审议的信贷工程享有表决权;(五)对经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信贷工程落实情况享有质询权;(六)对改进贷审委工作享有建议权。第十三条贷审委委员的责任与义务(一)按时出席贷审会,未经贷审会主持人批准不得缺席;(二)审议信贷工程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对信贷工程承当审议表决责任;(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第五章贷审委办公室及职责第十四条贷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贷审办),是贷审委的具体办事 机构。贷审办主任和副主任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第十五条贷审办主要职责(一)负责向贷审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提交待审议信贷工程的相关材料;(二)经
5、贷审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批准后,提前2个工作日将待审议信 贷项B的相关材料提交参会贷审委委员;(三)提请召开贷审会,核实参会委员资格,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是否到达 规定人数,组织当场投票和双人计票;(四)负责会议记录,根据审议情况填制开展银行省分行信贷工程审议审 批表(以下简称信贷工程审议审批表);(五)履行贷款报备和批复手续;(六)负责对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事项有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并做好委员表决情况的保密工作;(七)负责落实有权审批人和贷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章贷审委议事规那么第十六条 例会制度。贷审会实行例会制度,原那么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省 行原那么上定于每月1 5日3
6、0日(2月份除外,节假日顺延)召开。遇到特殊情 况,贷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可随时召集委员召开贷审会。第十七条贷审会召开方式。贷审会可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通过视频 方式召开,即个人委员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出席贷审会。第十八条 贷审会表决人数规定。贷审会单个信贷工程表决人数不少于9人 (含)。贷审会单个信贷工程表决人数必须到达规定人数方可召开。第十九条 审议方式。贷审委成员审议事项,一般采取集体审议,投票表决 的方式进行。审议工程时,委员要围绕信贷工程展开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第二十条 投票方式。贷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取填表方式。各委员可以事先 填写,也可以在表决时填写开展银行省分行信贷审议意见表决单(
7、以下简称意 见表决单)。第二十一条贷审委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不得弃权。表决票分同意、 不同意和复议三种。委员对审议事项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不赞成的,投 “不同意”票;委员认为报审材料缺乏以支持其结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 充材料后再审议和表决的,可投“复议”票。第二十二条 贷审会审议事项实行 多数决定制。凡进行表决的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含)以上有表决权委员投“同 意”票方为通过;“同意”票数和“复议”票数之和达不到有表决权委员人数三 分之二(含)以上的,即被否决;“同意”票数和“复议”票数之和到达有表决 权委员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可以进行复议。贷审会确定复议的信贷工程必 须
8、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复议必须落实的条件和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二十三条 复议制度。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复议:(一)贷审委审议的事项,由于工程情况需进一步补充、明确、核实,投票 表决认为需进行复议的。(二)有权审批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论证,提请复议的。有权审批人如签署 复议意见,须注明复议的理由和复议的重点内容。第二十四条 复议工程专门规定(一)需贷审会复议的信贷工程,由客户部门就贷审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 补充调查或评估后,再按程序交由信贷审查部门审查,提交贷审会复议。(二)贷审委对各类信贷事项的复议只限一次。经复议的信贷事项,不管审 议和审批的结果如何,均不得再次提交贷审委复议。(三)复议时原那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范本 银行 分行 贷款 审查委员会 工作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