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共体总院电子胃肠镜维保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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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共体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维保工程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11中小企业信用融 资本工程支持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暂行方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 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 请。详见:sdf. lkj/sdf. Ikjxiaoshan. gov. cn/art/2018/12/20 /art_1229293109_1559514. html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 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 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 适合产品进行
2、申请,或者在可申请工程中根据该工程进行 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是否收取:可提交备份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 文件。提交的备份文件格式无效(.bfbs格式)或其他因 投标人自身制作不当导致的无法使用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13采购代理机构代 理费用1、本工程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为 计费基准,代理费按国家开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 20021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5%结算收取(超 过15000元按15000元支付),低于5000,按5000元收 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 付清。成交结果公
3、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按成交结果公告上的 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款人:1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5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本工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6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采购 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工程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 整附件。本工程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方法及采购过程中 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
4、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答复。17特别说明本工程通用总那么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 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那么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 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 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5、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 份并说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投标人电子签名指投标人电子公章;“公 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 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s:/sdf. Ikj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J)”系指适用本工程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工程的要求。3.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工程原那么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
6、产品。 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 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 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那么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 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开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 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工程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 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工程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 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 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 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 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6. 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9、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 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 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10、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
11、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 法承当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开展3.1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2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三年内, 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 产品,自认定之日
12、起三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 分值为总分值。3.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方法,供应商假设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 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
13、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1. 2.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 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那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14、构不予受理:4. 2. 2.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 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计算。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 3.4事实依据;4. 2. 3.
15、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04. 2. 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
1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 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 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1. 2投标人须知;6. 1.3采购需求;1. 4评标方法;7.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 .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
18、台 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 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 二局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
19、般条件的承诺函;.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注意: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必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2 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明;11. 2. 3联合协议(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符合性审查资料;1.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投标标的清单;1.2.7 8商务技术偏离表;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 3报价文件:11.1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20、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各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局部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 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 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 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
21、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局部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 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 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 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
23、交备份投标文件。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 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工程名 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 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 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 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 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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