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部工作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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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儿童保健部工作制度第一节儿童保健部工作制度4第二节儿童保健部例会工作制度4第三节群体保健与个体保健业务人员轮岗机制5第四节 儿童保健部保健与临床工作协调机制5第五节医疗保健服务转介管理制度6第六节儿童群体保健科工作制度6第七节 辖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制度7第八节 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8第九节 辖区高危儿筛查工作制度8第十节辖区高危儿管理制度9第十一节 辖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工作制度10第十二节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0第十三节辖区危重新生儿急救与转诊工作制度11第十四节 辖区新生儿死亡评审管理制度11第十五节 辖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
2、管理制度12第十六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13第十七节 新筛中心人员配置及分工责任制度13第十八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管理制度14第十九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4第二十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管理制度15第二十一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的接收制度16第二十二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患者知情同意制度16第二十三节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17第二十四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疑难病例会诊及转诊制度17第二十五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仪器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18(-)仪器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18(二)仪器使用维护制度18第二十六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试剂准入制度19第二十七节新生儿疾病筛查消毒隔离制度19
3、第二十八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制度19第十一节辖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工作制度一、工程地区根据省、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与保障 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工程地区按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采购要求(2018年版)并结合辖 区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地采购。三、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工程工作,并建立营 养包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营养包在配送、贮存、发放、食用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四、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工程营养,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家长 营养包有效使用知晓率及科学喂养的知识水平。五、工程地区要积极
4、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营养包采购经费和工程工作经费,用于 开展营养包采购、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等工作,并要加强工程资 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六、市、县两级定期组织专家组做好工程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并将 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工程实施效果。七、定期对辖区内营养包的发放、有效服用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统计、分析与上 报。第十二节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一、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儿童群体保健科设立专人对托幼机构实行分级分 类管理,负责制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催促各县市区妇幼保健 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所辖范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
5、作,每年年终统计数据上报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二、组织教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托幼机 构每半年进行一次卫生督导,评选出市级示范卫生保健托幼机构,对不合格托幼机构责 令其限期改正,结果通报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三、负责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每年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 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催促辖区某医院儿保专干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熟练地掌握托 幼机构网络信息平台操作方法,定期监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及儿童健康状况。四、每年定期对集体儿童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10案。监督幼儿园做好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落实常见病的预
6、防,做好体弱儿管理,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伤害事故,落实传染病预防和消毒隔离制度。第十三节辖区危重新生儿急救与转诊工作制度一、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辖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网络 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危重新生儿救治协调小组和专家组,承 担辖区内危重新生儿救治的组织协调、抢救、会诊、转诊、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三、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建立协作工作机制,与对口的协作单位定期联系、 定期通报相关情况,不断完善网络,确保危重新生儿会诊、转诊与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抢 救绿
7、色通道、服务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 积极整改。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培训,以提高机构的机制建设水平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六、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我市新生儿死亡评审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新生 儿死亡评审。七、各地要将新生儿危重症救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经费 主要用于组织管理,专家会诊、接诊,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等。八、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指定专人定期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与上 报等工作。第十四节辖区新生儿死亡评审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
8、行),更好的开展 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特制定管理制度。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专家组建立和人员资 格审查;对专家组成员开展定期培训,如果专家组成员有变动应及时补充;协调解决评 审工作所需经费;同时负责将评审结果反响至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监督指导辖区内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改进。11二、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那么,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 机构填写的新生儿死亡病例、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 县级每季度评审一次,市级每半年一次。每次召开评审会时参会的专家要在7人以上, 其中新生儿科、儿科专家和妇科专家各不少于2人,保证
9、评审工作质量。召开评审会时, 要求提供隐去个人和家庭信息的原始病历复印件。三、新生儿死亡评审范围是辖区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新生儿。主管医 生在新生儿死亡后7天内填写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 在每月10号前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四、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的原那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评审结论 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依据的原那么。各级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后,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 上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收集省级评审要求的新生儿死亡病例资料后,上报到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第十五节 辖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
10、妇所生儿童随访管理制度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辖区内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 童纳入高危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二、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级相关工程要求与方案,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 施方案与保障措施,并将该工程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三、市、县两级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工程督导与质 控,核查有无漏报、登记不规范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催促其整改到位。四、市、县两级需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艾梅乙暴露儿童的随访工作 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专干的工程服务能力。五、转介过程需填写转介卡,待被接收后至少随访1次以确定对象处于随访状态, 以防失访
11、。六、随访管理过程中须留存好相关资料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信息传送过程中进行 加密处理。七、儿童随访中,辖区与基层专干须严格按照某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 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版)相关要求随访儿童,并及时完成信息的收集、统计分 析与上报。12第十六节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某市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技术服务规范。二、广泛开展全市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三、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网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新筛三级网络质 控员的培训,采血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召开质控员例会,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四、定期统计、分析并向
12、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生儿筛查的工作情况及信息。五、及时掌握国内外新筛最新动态,积极引进新技术,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 量。第十七节新筛中心人员配置及分工责任制度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 的受过遗传代谢病诊治培训的儿科医师、实验室技师、标本采集人员、信息管理员、追 踪随访人员等。一、遗传代谢病诊治医师条件(一)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 以上儿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的相关人员应当通过遗传代谢病、内分泌等 专业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新生儿筛查
13、目的、原那么、方法、阳性病例追访及网络管理技术等;2、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确诊的检测方法和临床意义;3、常见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一般进程、诊断和 鉴别诊断、治疗、随访、预后评估等;4、心理学的有关知识。二、实验室技师条件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两年以上,具有技师或以上职称, 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实验室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原那么、方法及网络运行;13(二)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三)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四)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五)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六)实验室质量控
14、制的基本技能;(七)消毒隔离技术,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三、标本采集人员(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二)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 的、原那么、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疾病筛 查有关信息、结果登记和档案管理。第十八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有事请假。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三、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整洁。工作前进行卫生整理。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工作完毕要认真整理实验室。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15、五、所有仪器要定点定位,请勿乱搬乱放、贵重仪器要有专人管理使用,使用前必 须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切勿盲目操作。要定期维护保养,建立使用记录,保持 仪器清洁、正常运转。遇到故障,及时与主任汇报,以便妥善处理。六、对各种检验要及时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与检验人员的签名要清晰工整。报告 单发放前要经上级医师或第二人复核,并双签字。七、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配合临床开展新实验。八、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保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试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第十九节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筛查实验室质量认定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
16、查诊疗常规,做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14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保证标本的采集、保存、递送和采血卡 片填写的质量。四、采集的血标本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对不合格的标本及时通知有 关采血人员重新采集。五、正确把握产前诊断管理的关键环节:设备、试剂、诊断。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并验明产品的产品注册证书、进口注册证书等。(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用取得注册证书的试剂。(国药监办2002 324号“关于体 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六、实验室必须做好各种实验记录,更换试剂批号或实验有变动时必须做好记
17、录及 一致性检验,必须绘制室内质控图,及时处理结果出控时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 必须参加卫生部室间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证。七、对可疑阳性、阳性患儿要及时召回复查、给予确诊,及时干预。八、对筛查血标本、筛查诊断工作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常规和 有关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自我质量检查和评价,并随时接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 中心的检查。九、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健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及确诊病例报告制度, 负责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报告。十、建立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并报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第二十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管理制度一、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18、负责全市各级各类网络质控员的管理。质控员原那么上由 各级医院产科护士长和某医院社会保健科科长担任。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业务培训I、技术指导、质量控制; 收集、检测血样;追踪治疗阳性病人;定期资料汇总,为上级部门提供详细信息。三、血样采集后,市直医疗单位每3-7日将血样送至市新生儿疾病筛杳中心。其他 县区某医院质控员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各级医院产科血样,每7日将血样送至市新生儿疾 病筛查中心。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固定专人验收各县区某医院和市直医院产科送来的血15 样,验收不合格血样退回重采,送检人、接收人应双双签字交接。五、实验室接到血片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检测结果,对
19、超过本实验室切值的可疑 婴儿血片进行登记。六、各级质控员递送标本时取回本辖区上批复查血片未能通知的,通知婴儿家长到 接产单位采血复查。对高度可疑者网络管理人员那么直接通知婴儿家长尽快带婴儿到新筛 中心采血复查,并做好追访记录。七、确诊的患儿应由治疗医生建立病历档案,患儿定期复查,及时预约复诊。八、市筛查中心每年度对网络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每年度例会 上进行反响,催促各级质控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九、各级各类质控员应每月统计分析筛查情况,及时向筛查中心进行汇报。第二十一节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的接收制度一、由本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标本的接收。二、本中心接受的样品需有标本交接单,并实行签字制
20、度。三、标本的接收记录内容包括:标本的数量、递送日期,接收日期、样本质量、送检 单位及送检人等。四、标本在下述情况下被视为不合格,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一)、标本有污染血斑潮湿未晾干。(二)、采血时间距开奶时间未到达48小时(三)、血滴重叠。(四)、标量缺乏(血斑小于8mm、未自然渗透滤纸两面、血斑少于3滴)。五、实验中血斑标本不能洗脱,嘱咐重新采集标本。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标本及时与送检者联系,重新采集标本并登记。七、对于验收合格的标本,应立即登记,如不能及时检测应将其分类保存到4-8 冰箱。八、样品处理的全过程应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二节新生儿疾病筛查患者知情同意制度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新
21、生儿疾病筛查时一定要遵守患者知情同意的原那么。要16遵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二、在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工作人员要向患者讲明试验的目的性、局限性。是 通过检测患儿外周血促甲状腺素(TSH)与苯丙氨酸(phe)的含量,分别对甲状腺功 能低下与苯丙酮尿症的筛查,但仍有一局部甲低患儿不能检测出来,如垂体性甲低,这 一点必须向患者家属说明。三、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不是所有的新生儿疾病都能检测出来,还有很大 的一局部新生儿疾病无法通过新生儿疾病筛查发现。四、患者有权知道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与局限性。五、患者有权知道筛查与诊断结果,我们应提供准确的实验结果与诊断。第二十三
22、节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必须及时建立档案资料。包括如下内容:病历的有关记录、患 者拒绝治疗协议书,实验结果,报告、标本血片等。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档案资料由专人保管,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翻阅。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护就诊人员的隐私,不得将病人的资料透露给与产前诊断 无关的人员。四、定期整理档案资料。五、患者血片与实验结果要一一对应,应随时根据患者血片查到实验结果。六、档案材料要保存十年。第二十四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疑难病例会诊及转诊制度一、筛查中心医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遇到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申请 会诊。二、接受下级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三、对转诊病人要重新检查
23、相关工程。四、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专业二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五、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学科临床医师参加。六、对于疑难病例的会诊,相关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提供资料。七、对本院无法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填好转诊单,转诊至上级医院确诊。17第二十五节新生儿疾病筛查仪器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一)仪器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一、中心仪器设备,根据情况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认真按照操作规程 使用。精密仪器定期检定,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给科主任,以便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二、建立仪器档案和所用登记维护记录。贵重仪器实行开放性使用,以提高使用效 率和经济效益。三、各种仪器资料未经主任批准不得外借,更不能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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