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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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审170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京国资发(2013) 3号)、北京建工集团内部审 计管理办法(建审(2014105号)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 属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总公司各单位”)开展的内部经 济责任审计工作。公司参股企业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参照使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
2、依据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对所属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 章制度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第四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 前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公司及总公司各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应当 适时开展上述四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有关人员的经济 责任。(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任职期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可结合任职 时间和实际
3、工作需要安排。(三)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结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的经济 责任审计。(四)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任职企业在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 重大财务异常状况,以及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关闭、重组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情 况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因素分析法、责任区分法。第四十三条对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 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第七章审计终结第四十四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终结阶段工作,主要包括:(一)报送审计报告;(二)送达审计报告;(三)检查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四)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第四十五条报送审计报告。审计
4、报告审定后,应当向下达审计指令的主管领 导或权力机构报送。报送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主报告(含述职报告)、被审计人 (接任人)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书以及审计回复意见、审计核实材料。第四十六条送达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主管领导或权力机构批准后,内部审 计机构应当及时将审计报告连同批示向有关部门抄送。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 (接任人)送达审计报告,应当符合保密性要求,考虑传递方式的适当性,一般 采取派专人送达方式。审计报告如需对外提供,应当经内部审计机构主管领导或权力机构批准。第四十七条检查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应 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事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
5、改方案和落实 措施,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第四十八条建立审计项目档案。审计工作结束后,项目审计组和内部审计机 构应当及时整理审计项目相关资料,建立审计项目档案。归入档案的文件资料应 当包括:(一)委派(或委托)书、审计方案及批示、审计通知书;(二)审计报告(含述职报告)及主管领导或权力机构批准文件;(三)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接任人)意见书;(四)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核实材料)及审计取证资料;(五)其他相关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划分审计档案保存期限,定期向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 档。第八章审计结果运用第四十九条公司和总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
6、注重利用审计成果,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水 平。第五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完善相关制度,积 极落实整改。对审计结果反映出风险事项,应当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措施和 对策。第五十一条总公司各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建工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 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和北京建工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 理办法(建人(2014) 34号)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建 立领导干部薪酬延期兑现制度。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各单位可以建立审计结果分级公示制度,或借助内 部参考等媒介适当公布审计结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透明度,发挥 审计监督作用。第九
7、章附则第五十三条北京市国资委2013年10月编发的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 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配套作为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务指导文件。第五十四条总公司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 细则。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各单位自行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自经济责任审 计报告经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审计部备案。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建纪审(2001458号)、北京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建纪审(2001) 460号)同时废止。
8、附件:1.审计方案审批表;.审计通知书;2 .审计文书送达回证;.被审计单位承诺书;3 .审计核实材料;.审计报告意见书(被审计人或离任人);4 .审计报告意见书(接任人);.审计报告批示表;5 .审计报告发放登记表;.审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n.被审计人(离任人)述职报告内容参考。附件L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方案审批表报送单位:()年审字第()号审计 项目编制 依据计型 审类编制人实施 日期审计 目的内审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批示备注附件2: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通知书()年审字第()号关于进行*(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的通知* (被审计单位全称):鉴于*同志不再担任你单位*职务(或因*工作
9、需要),依据 *文件规定,按照主管领导批示,受*委托,决定派出项目审计 组,自年月日起,对其任职期间受托经营管理企业资产的履职尽责情 况进行就地(或送达)审计。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给予积极配合, 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资料清单和述职会要求附 后)。你单位应对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 承诺。审计组组长:成员:审计组联系人:联系电话:内部审计机构全称(签章)年月日附件3: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文书送达回证受送达单位(人)送达地点发送单位事由审计文书名称页数送件人收件人(签字)日期审计通知书*附件4: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内部审计机构全
10、称):我单位已按审计组要求,提供了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一、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开户账号)、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二、无账外账和账外资产(含“小金库”)。三、所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会议记录、合同等资料是 真实、完整的。四、对“重大关联交易”、“未决诉讼”、“抵押借款”、“对外担保” 等重大事项,无隐瞒。我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所有会计事项的记录,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关于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的规 定。承诺单位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财务总监(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
1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核实材料被审计单位名称:编号:审计项目 名称审计事项及 其期间编制人项目组复核编制日期复核日期审计核实内容:年月日序号有关支持资料名称件数页数12被审计单位(人员)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附件6: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意见书报告单位:()年审字第()号注:请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超出时限视为同意报告内容。报告名称项目负责人审定人送达日期被审计人(或离任人)意见:被审计人(或离任人)签字:年 月日附件7: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意见书报告单位:()年审字第()号注:请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超出时限视为同意报告内容。报告名称项目负责人审定人送
12、达日期接任人意见:接任人(签字):年 月日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第五条公司和总公司各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企业产 权关系,坚持“出资人监督、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范围:(-)公司所属独资、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或主持工 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二)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三)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兼任所属独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正 职职务的,应当对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或常务副经理职务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四)公司董事会或权利机构要求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人员。总公司各单位负责对其子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经济责
13、任审计工 作。第七条公司及总公司各单位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年度审计计划的 重要内容,形成工作周期,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第八条按照重要性原则,总公司各单位总部及所属重要全资、控股子企业应 当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他子企业可视不同情况决定审计范围。纳入审计范 围的企业资产量及子企业户数应足以全面客观反映企业经济状况。下列所属子企 业应当纳入审计范围:(一) 被审计人兼职的全资和控股子企业;资产或效益占重要比重的全资和控股子企业;(二) 任期内出现大额经营亏损、债务危机等财务异常状况的全资和控股子企业。第九条开展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实行承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 和被审计
14、单位负责人书面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当对审计 通知书等审计文书实行送达回证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在审计文书送达 后签收。第十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 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项目部分工作内容,但应由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通知书,审 批审计方案,提出审计报告。附件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报告单位:()年审字第()号报告名称项目负责人报告日期报告审定人审定日期领 导 批 示 意 见主送报送抄送附件9: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发放登记表报告名称报告编号报告负责人报告日期报告审定人审定日期报告批准人批准日期发放记录接收单位/部门接
15、收人签字签收日期备注附件10: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报告名称报告编号报告负责人报告日期报告批复日期序号归档资料名称页数备注1委派(或委托)书2审计方案及批示3审计通知书4审计报告(含述职报告)及批准文件5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接任人)意见书6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核实材料)及审计取证资料7其他有关资料立卷入:日期:附件1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审计人(离任人)述职报告内容参考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内容一般可以包括:1、任职期限、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2、任期内各项计划、目标、经营绩效指标及其实际完成情况, 重要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3、重大历史遗
16、留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和本人任期内遗留事项情况;4、任期内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5、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及执行效果;6、任期内企业存在的主要管理问题和风险事项;7、任期内个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9、自我评价(包括廉政建设、工作成绩、存在不足,个人感想);10、给企业未来发展以及继任者的建议。以上内容仅供撰写述职报告参考,实际撰写不受此限制。第十一条公司和总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机制,通 过建立审计目标责任、审计现场巡视、审计实施过程汇报、多级复核等方法,加 强审计过程控制,提高审计质量。第三章审计内容及方法第十二条公司和总公司各单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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