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模板).docx
《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模板).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家奖学定管理暂行方法一、总那么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 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 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奖学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高职学生(以 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文件规定,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会商有关部门确定。 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2、确定 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 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 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或连续两学期获得乙等(含乙等)以上奖学金 的贫困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5、关心班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三、评审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每
3、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的原那么。第六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 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 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七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 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 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 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四、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 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九条 各系(部)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对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将向全系(部)学生中公示2天,以防 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第十条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和其他评定要求根据 政府的文件精神将单独另行文通知,省政府奖学金可参照国家奖学定办 管理执行。2007年10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奖学金 评定 管理 暂行办法 模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