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职业中专焊接教育机器人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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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工程名称:遂昌职业中专焊接教育机器人工程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当。9. 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0. 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11. 3. 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那么视为投标文件撤 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
2、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资格审查文件、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其 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3.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3.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All. 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11. 1. 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 资格声明;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11. 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 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
3、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 供的其它文件;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11. 2. 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11. 2.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H. 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 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 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12 .排版1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各局部的组成内容的相关顺序进行排版。13 .投标有效期A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
4、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 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 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局部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 求的除外)。14 . 3电报、 、 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履约保证金15.15.!约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 .投标文件的导入和加密16.1 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分别导入相应位 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 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
5、标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17.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17. 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17.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 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 传输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
6、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 . 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18.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 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 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 . 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 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那么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当。2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
7、密时限以政采 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21 .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 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9. 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缺乏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 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 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 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 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 . 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
8、过现场 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20 . 10开标会议结束。21 .资格审查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 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1.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缺乏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2 .评审流程2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1. 1. 1符合性
9、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缺乏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文件 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1. 1.2. 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 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拟和必要的澄清;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 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2.投标
10、文件的澄清22.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局部。22.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
11、材料。22. 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4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电子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经投标人同意签章确
12、认后产生 约束力;假设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那么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 .对投标文件的比拟和评估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拟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对投标 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 .评标报告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 标候选人。24 . 2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那么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 . 3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
13、公布评标结果。26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 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7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4、自然灾害、断电、传播 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 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8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8.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拟投标的有关 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8.2 本工程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 试图影响
15、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 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存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9.1 电报、 、 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8.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 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缺乏的;28. 6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
16、的附加条款的;28. 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 9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0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1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28. 1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 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
17、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工程实施或损害 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 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 . 14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工程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8、事责任:29.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0.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 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1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3 3未按照招标
19、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5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6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 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
20、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32.1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 投标文件;32.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 投标人之间商定局部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
21、 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 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 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sdf. lkj/zfcg. czt. zj. gov. 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2、遂昌) sdf. lkj/lssggzy. lishui. gov. cn/scweb/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 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 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 提出。十质疑34.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 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 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 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
23、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 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 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 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 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 3. 2 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的意见,并 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 3. 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 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 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 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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