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 治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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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陵县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 年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 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 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 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20225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批 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芜政2022) 46号)、芜湖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假设 干措施的通知(芜政(202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2、、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 焦聚力推动高质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 向,拉高标杆、攻坚克难、勇争一流,按照“尊重历史、实 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分类施治、精准处置”的原 那么,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 为建设“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美好南陵,促 进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已依法报批,土地权利清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 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 划条件明确,具备开工建设所需的通电、通水、通路、土地 平整等基本条件。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工程,可将 规划建设
3、方案纳入供地出让方案,简化有关报建手续,推动 “交地即开工”。5 .强化双合同监管。加强工业用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的 全过程动态监管,对新增工业用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履约监管协议“双合 同”监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要提出工程投 入产出、建设要求、违约责任及处分措施等监管要求,并纳 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土地挂牌出让文件中应明确土地出让 成交后受让人先与监管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各镇人民政 府)签订监管协议,再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出让合同。 新出让工业用地监管协议中需明确假设建设工程已按照约定 日期(或同意延建另行约定日期)开工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占应
4、开发建设总面积已达三分之一缺乏三分之二的,中止开 发建设满一年,受让人应按未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对应土地出 让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或从奖补资金账户中扣 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要牵头负责实施本辖 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实施工程开竣工、投达产、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违约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管理。工程正常 运营后,转为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进行管理,实现工程全生 命周期闭环管理。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对严重失 信或者不配合落实政府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政策的企业,按照 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6 .实施分类管理。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依法 推动要素差异化、市场化配置。按照土地集
5、约利用评价和亩 均效益评价结果,对工业工程用地进行分档管理、分类服务, 实行差异化用地、用能、排放、信贷、土地使用税、人才、 公租房、就学、用水、用电、用气等政策。对优先开展类(A 类)企业的新增工程用地需求给予优先保障,对鼓励提升类 (B类)、规范转型类(C类)企业的新增工程用地需求原那么 上优先使用存量用地,对调控帮扶类(D类)企业的新增项 目用地原那么上不再安排。7 .健全用地退出机制。一是建立土地自愿退出机制。在 工程约定的开工时间之前或达产之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 开发建设或运营的,土地权利人可申请提前解除土地出让合 同,经出让人同意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可返还剩余年期土 地出让价款,
6、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按照 评估确定补偿标准。二是强化土地倒逼退出机制。土地权利 人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按照“双合同”约定的开发 利用条件使用土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和企业遇到特殊困难外, 出让人可按照协议约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构建低效 工业用地腾退机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以闲 置低效用地调查、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为基础, 对辖区内低效工业用地制定收回计划,协商收回低效利用土 地的,可以给予相应合理补偿。8 .建立履约通报和审计制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 人民政府每年2月份将企业监管协议履约情况报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汇总梳理,经县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开通
7、报;县审计 局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履约监管责任纳入审 计范围。四、实施步骤2022年工作实施步骤如下,2023年、2024年持续攻坚。(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上旬一2022年9月上旬)。 从成员单位中抽调2-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印发攻 坚实施方案,下发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年度 任务并召开推进会议。(二)处置阶段(2022年9月下旬一2022年12月)。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对照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编制任务清单、 责任清单,逐一开展清理处置。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指导,协调配合做好清理处置工作。县领导
8、小组办公室 定期对各责任主体清理处置情况开展督查,对重难点工程挂 牌督办,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申报完成的清 理处置工程逐个现场核查验收,签单销号,清账见底。(三)总结阶段(2023年1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批而未供、 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针对薄弱环 节,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清理处置长效机制。县领导小 组办公室对清理处置工作全面总结,及时制定下一年度攻坚 行动任务分解表,推进处置工作。五、保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是深入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市 工作部署要求,
9、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增强群众福 祉的重要举措。全县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 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强 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县批而未供、闲置和工 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任“双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研究解决 全县清理处置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开展清理处置工作。建立工作专 班,集中办公,全力推进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议 原那么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是批
10、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 土地全域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清理处置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 要亲自挂帅、顶格推进,抓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 部门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指导,协调配合做好清理处置 工作。(三)强化处置措施。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 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 统筹推进。着重在用足用活政策、完善手续、消除障碍等方 式上强力推动;着重在司法和解、破产重整、司法拍卖等方 式上依法处置;着重在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激发市场 活力上探索创新;着重在资金筹措上多方联动,为清理处置 中有偿收回、金融支持等提供资金
11、保障。(四)激励担当作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 府要克服消极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思想,按照 “一改两为五做到”的要求,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 集中力量克难攻坚。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科学运用 “容缺办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帮助完善手续,推动 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鼓励干部大胆探索、积 极创新,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按规定予以容错 免责。(五)严肃督查考核。对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 地全域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完成情况纳入县政 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 催促指导作用,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定期督查 制度
12、,全面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 的,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采 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 处理处置不实、造假等问题。经过三年攻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亩均效益 与周边市县区差距逐步缩小,经济开展质量显著提升。全县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到达15%,年均 下降率到达5.0%;全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每年处置率不低 于25%;经济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到达1.0; 2022年起,除特 殊工业用地外,全县新上工业工程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二、攻坚目标2022年全县盘活存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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