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专业版(合同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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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WD-HT-0828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专业版(合同版本)合同书CONTRACT DOCUMENT甲方:乙方:日期:合同系列文字均可修改一-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的,其他 局部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 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章劳动合同
2、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 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 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 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
3、对用人单位 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 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 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4、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10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 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
5、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1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6、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 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
7、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第12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 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 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8、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 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 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3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
9、处理结 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 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
10、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14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11、年限,每满一年 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第15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 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 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2、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 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 区转移接续制度。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 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
13、项订立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第16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 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 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 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 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
14、合同 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 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 力。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 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 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 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当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 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节劳务派遣第17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
15、立,注 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 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 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 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 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 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 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
16、和社会保险费的 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 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第18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专业版(合同版本)说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 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有需要可以下载修改或直接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
1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那么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劳动合同 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 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
18、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 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 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 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 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19、第19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 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 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 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 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 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 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但是
20、,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 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 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 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20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 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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