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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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那么(暂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 查(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22) 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中国地震 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那么(暂 行)(中震防发2022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贝L第二条本管理细那么所称技术审查是指对重大工程场 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评报告)进行的技术论 证评审,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提供依
2、据。第三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震 局)组织或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查专家委 员会(以下简称安评委)开展安评报告技术审查,负责广西 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大型水利水电等国家重大工 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国家重大工程、核 工程以外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作范围(暂行)规定的重大工程安评报告的技术审查。附件1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申请表编号备注:此表格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留存。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工程地址XX市(州)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场地中心经纬度北纬XX.XXXX度,东经XXX.X
3、XXX度进展状况规划口可研口设计其他功能用途场地面积申请单位 信息单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 电子邮箱工程建设 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 地震安全性评 价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申请材料 清单申请单位 意见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地藤安全性评价,送审材料和以上所填内容已认 真核实,均真实有效。(申请单位盖章)XX年XX月XX日广西壮族自治 区地震 局受理意见经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受理部门盖章)XX年XX月XX日10 附件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承诺函我单位具备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与承当地震安全性评价
4、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 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承当地震安全 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 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在 编制义X X X义X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过程中没有舞弊或 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发现我单位不具备从事地震安 全性评价的条件,或者在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过程中存 在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我单位愿意承当由此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退回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费、赔 偿相关损失等。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XX年XX月XX日11 第四条
5、安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那么。.第二章工程登记与申请要求第五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在 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之后,开展现 场工作之前,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登记表、地震 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工作方案、进度安排 等情况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向自治区地震局备案 登记,并书面告知所在地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实施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评价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自 治区地震局备案登记。未经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报备的,自治区地震局有 权不组织技术审查。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评价单
6、位完成编制安评报告后,应 当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向自治区地震局提出安评 报告技术审查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当相应 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 料:(一)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二)评价单位承诺函(见附件2);(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四)安评报告(12份,总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 人签名,加盖公章)。安评报告除符合GB 17741工程场地 地震安全性评价要求的主报告外,还需提供近场区野外踏 勘路线、观测点位置、探槽等相关图片或照片;场址区浅层 勘探、钻探等资料;主要断层及工程场地地质剖
7、面、钻孔柱 状图及浅层地震勘探、场地波速测试、土样动力性质试验等 原始数据,形成专项报告附于主报告之后,原始资料、数据 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五)引用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书籍外的资料,需 提供资料产出单位同意使用授权书。(六)申请单位认为应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假设无可不 提交)。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第八条 自治区地震局收到技术审查申请后,应当进行 形式审查,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形式审查的内容为:是否属于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 定范围、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写格 式和结果表述形式等。通过初审的,由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安评报告技术审查。 未通过初审的,评价单位应当根据初
8、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 改和完善。第三章 技术审查工作要求第九条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如下:(一)GB 17741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二)地震行业和各专业工程行业其他有关技术标准;(三)中国地震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安评报 告审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第十条 技术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技术思路和方法的正确性;(二)现场工作量及工作深度;(三)基础资料的客观性与完备性;(四)分析论证的科学性;(五)结论的合理性等。第十一条 通过初审的安评报告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 成技术审查,该期限不包括安评报告修改、补充工作、复审 和必要的现场巡查时间。第十二条自治区地震局针对每一安评报告组建一个 技术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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