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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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分析摘要:笔者通过对东营市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进行阐 述,提出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总结问题的根本在于“机 构、人员、事项”不匹配的矛盾,给予进行“整体融合”改革、发挥 综合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协调统一优势的对策建议,目的在于继续推 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完善改革举措、巩固改革成果,使中 央关于改革的各项精神和要求落地。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执法;问题;对策2020年12月30 H,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了山东省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事工程录清单(2020年版),标志着本次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
2、改革从制度层级完成。现结合东营市畜牧兽医体制和农业综合行 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作简要分析。1东营市县区级畜牧兽医体制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1.1 职能界定和执法事项1)制度依据和职能界定从各级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 策和各项文件看,聚焦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执法队伍、 强化队伍保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都坚持重心下移、 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都强调加强一线执法力量、 解决监管缺位问题。根据行政与事业分开和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 改革总要求,全市所有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三定方案”都明确: 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
3、政 府相关规定进行农业行政管理工作,那么这些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单纯的行政强制、行政处分,还包括与其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具有并且是涉及畜牧兽医行政 执法工作唯一执法主体,除局部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同级行政审批部门 外,原事业畜牧部门代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能,全部由现在的农业农 村局(有的加挂畜牧兽医局牌子)来履行;同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 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强制、行政处分和相关行政检查、监管职 能;将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等事业服务职能保存在事业单位畜牧中心。 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方案”总体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身份和职能属 性为开展包括涉及畜牧兽医在内的农业
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 制度依据。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分别了农 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和山东省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事工程录清单(2020年版)。通过对山东省目录清单 进行梳理和数据分析显示:目录清单中涉牧实施依据涉及法律法 规38部,占目录清单实施依据涉及法律法规总数的39.2%,其 中,法律3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16部、地方性法规2部、 省政府规章7部;目录清单涉牧行政处分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 事项153项,占目录清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总数的45.7%。 与各项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精神 对应,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
5、的实施主体统一规范为“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或“畜牧兽医主管部门”。1.2 改革的基本情况1)畜牧兽医职能队伍改革前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改革前,县区 畜牧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行使涉牧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等事业服务职 能,同时代行涉牧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处分和行政强制等行政 执法职能,虽然工作量和压力大,但是有较为完整的人员队伍和工作 体系,总体上能够较好完成包括代行行政管理职能在内的工作任务。 2)畜牧兽医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按照改革总的任务目标,是逐步剥 离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到相关部门。一般都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为单纯的事业单位间职能划转改革。将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 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等行
6、政审批职能划归新设立的行政审批部门;第二 阶段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的综合体制改革。撤销原事业“畜牧 局”成立新事业单位“畜牧开展服务中心”,同时为了凸显畜牧兽医 工作的重要,在新设立的“农业农村局”加挂新设立的“畜牧兽医局” 牌子。第一阶段的改革比拟彻底,随职能划转,同时将原事业单位相 应工作人员调入行政审批部门,即“人随事走”。2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析2.1 所存问题调研发现:在行政处分类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方面,局部畜牧中心 和农业农村局关系比拟协调的,出现由畜牧事业人员实际办理案件, 最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签字、盖农业农村局(畜牧 兽医局)公章的情况;局部畜牧中心和农业
7、农村局关系不协调的,推 诿扯皮屡见不鲜,甚至有的区域涉及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处于不开 展工作的“真空”状态;在一般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那么全部由 畜牧事业工作人员继续开展行政检查、监督和局部强制等一系列行政 管理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东营市各县区涉牧行政执 法案件办理数量基本维持在500件/年左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后,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全市各县区涉牧行政执法案 件办理累计107件,案件办理数量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并且包括涉牧 行政执法在内的涉牧综合行政管理工作整体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迟 滞状况。2.2 问题分析农业农村局方面,一是虽然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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