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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总那么101.1 1工程概况10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II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II1.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1费用承当121.4 保密12语言文字121.5 计量单位12勘现场121.6 投标预备会121. 11 分包131 . 12 偏离132.招标文件132 . 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招标文件的澄清133 .3招标文件的修改14.投标文件143.1 1投标文件的组成14投标报价143.2 投标有效期14投标保证金143.3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
2、审的)1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3.4 备选投标方案15投标文件的编制154 .投标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4.1 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5 .开标165. 1开标时间和地点165. 2开标程序175.3开标异议176 .评标171评标委员会176.1 评标原那么17评标177 .合同授予18构本钱招标文件各个组成局部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工程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局部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 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
3、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 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局部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 10监督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 11解释权构本钱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
4、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 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 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10.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 .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 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当上述责任或者其他 不良影响。2 .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
5、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 观的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3.投标人应自行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 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失误招标人概不负责。10.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作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 诺,否那么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10. 14廉政责任书中标人确定后,需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10. 15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本招标文件自2014年 月 日起开始出售。L总那么工程概况1.1
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木标段防渗工程采购与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工程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1 投标人应具备承当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工程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 4. 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
8、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
9、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1. 5费用承当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
10、位所有计后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后单位。1.9 踏勘现场1.9.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FI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10投标预备会1. 10.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
11、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局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 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
12、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局部。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1.1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13、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缺乏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 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缺乏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
14、3. 1.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工程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 2投标报价3. 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晟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 3款的有关要求。3. 3投标有效期3.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
15、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 4投标保证金1.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 4.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4. 1项要求提交投标
16、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 4.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4.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骗取中标并经招标投标监 督机构调查核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 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当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7、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 5.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豫备案介绍信(省外企业须提供)、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4. 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5.3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假设合同协议书无类似工程规模表达,评 标时须提供用户(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假设类似工程业绩是施T总承包合同
18、,那么须提供用户(业 主)出具的防渗材料及施工的工程造价金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工程,并标明序号。6. 5.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 5.1项至第3. 5. 3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 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1. 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
19、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局部。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 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4. 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 防止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20、. 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版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 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4.投标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1.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3未按本章第10. 4款、第4. 1. 1项或第4.1. 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4. 2
2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 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2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1.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1 3.1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可1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3项的要
22、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1.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23、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重申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 . 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1评标委员会1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24、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实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工程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分或刑 事处分的。6. 2评标原那么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那么。7.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1定标方式除
2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 3履约担保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8.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26、过局部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 . 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局部予以赔偿。8 .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1重新招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
27、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工程,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 .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拟、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28、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拟、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定标方式1
29、8中标通知187.2 履约担保18签订合同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 1重新招标188 .2不再招标18.纪律和监督18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9.2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9.3 投诉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1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2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工程审清单30第六章图纸3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3目 录3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5(-)投标函35(-)投标函附录3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30、授权委托书37三、投标保证金39四、己标价工程量清单40五、施工组织设计41六、工程管理机构47(-)工程管理机构组成表4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48附1:工程经理简历表48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9附3: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50附4:承诺书51七、资格审查资料5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5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54八、其他材料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5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 (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元)附表二:问题澄
31、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以下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 至( 号码)。采用 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年.(签字)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投标人: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日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
32、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 3项规定报价唯一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对同一招标工程 只能有一个报价2. 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审验原件:是。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是。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否。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是。工程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 4
33、.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是。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 是否审验原件:是。2. 1.3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4.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编码、工程名称、项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总报价 与评标价低于(含等于)第
34、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 2款载 明的招标控制总价与招标控制价农民工工资保隙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 13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 2.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企业及工程管理机构:12分投标报价:53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2. 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及招标控制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多于或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 最高和一个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本章第3.1款、第3. 2. 5项规 定评审标准的投标人。(2)招标控制价:开标前7天发布.2. 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X (投标人报价-评
35、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 2.4(1)施工组 织设计 25分施工进度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安排, 网络图所设计的施工进度是否可行,包括保 证措施及违约承诺。0-3分劳动力配备劳动力的配备合理及具体保证措施。0-2分材料供应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0-2分机械设备所投入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利川率,检测设 备及手段齐全。0-3分平面布置施工平面、临时设施布置合理。0-2分重点措施重点部位上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解决 的具体方案。0-2分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03分质量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承诺0-3分承 诺售后服务承诺05分2. 2.4(
36、2)企业及 工程管 理机构 评分标 准12分企业业绩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 最多得4分(以合同协议书为准)。0-4分企业认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各得1分,共3分。0-3分企业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 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以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为准)。0-2分工程管理机构备配工程管理机构配备是否齐全合理0-3分2. 2.4 (3)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53 分1、投标报价 (评标价)45分评审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 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3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
37、 5分的比例在35分的基础上进 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35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 多加10分,加足10分后再低的按每再低丁评标基准价1% 扣2分的比例在总分值45分得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缺乏现时,采用比例内插法。2、分局部项工程量 清单工程综合单价 (3分)评审方法: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综合单价由评委随机抽 取3项清单工程,清单工程综合单价报价的偏差率在评标基 准价+20% (含+20%)-30% (含-30与)范围内的,每项得1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共计3分。3、分局部项设备材 料报价(3分)评审方法:分局部项清单设备
38、材料由评委随机抽取3项材料。清单材料报价的偏差率在评标基准价+20% (含+20%)-30% (含-30%)范围内的,每项得1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共计3分。4、措施工程费清 单报价(2分) 注:措施工程费清单 报价不含安全文明 施工费评审方法:措施工程费清单报价的偏差率在基准价+20% (含 +20%)-30% (含-30%)范围内的得2分,小于-30%的得1 分,大于+20%的不得分。2. 2.4 (4)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10 分HDPE防渗膜 技术响应情况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每一项技术参数得5分,每有一项优于 技术参数要求加0.5分,最多加5分;如有一
39、项 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在5分基础上扣0. 5分,扣 完为止。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均须由具 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备专业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指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且具备拟采购产品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各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 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予以佐证,未提供视为所提供检测报告无效。, 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无效,此项不得分。0-10 分注:1、企业业绩指:指2009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中国境内且规模不少于10万肝(含以上) 的防渗材料采购及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0、原件并与投标文件内对照:合同协议书2、评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文件、技术负 责人职称证书,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件,防渗膜制造商针对本工程提供的唯一授权书及无质量 问题业主证明文件,其它参与评分和资格审查的所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3、评标时如果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有异议,投标人必须在评标结束前进行澄清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那么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41、第2. 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本钱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杳方法”详细审杳标准(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2.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 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企业及工程管理机构:见评标方法前
42、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 .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4 .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 . 2. 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企业及工程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6 .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5. 1项至第3. 5. 3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
43、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 1项、第2.1. 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 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笫2. 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 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第1.4. 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
44、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 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那么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 2详细评审3. 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 2. 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
45、第2. 2. 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及工程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 2. 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 2. 4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局部计算出得分D。3. 2.2评分分值计算保存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 2. 3投标人得分=A+B+C+D。3. 2. 4投标人综合得分;以各评委评分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 2.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本钱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本钱报价 竞标,否决其投标。3. 2. 6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1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3.1.2 澄清、说明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