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
《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那么根据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 方法。第一条组织管理L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议通过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制度、决定学士 学位授予名单、撤销学士学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 任),副主任1-2人,委员假设干名。2 .教务处、各系负责初审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建议 名单、受理学士学位申请和作出学士学位授予争议初步处理意见等。3 .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 位授予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第二条授予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培养计划规定 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3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 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 .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第三条在读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1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那么、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分,性质恶劣的;4 .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 术不端行为,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5 .考试违纪情节严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信息工程学院 普通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 授予 工作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