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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 族 音 乐 学 问 题 董维松沈洽 1980年在南京召开的 “ 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 ” ,第一次用民族音乐学的概念取代了人 们通常所说的民族音乐理论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件事的意义不仅确立了作为一门学科的 正式名称,而且还标志着我国这一领域的科学研究进人了一个新的阶段。 但是,民族音乐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它与现在一般被译为民族音乐学的 Eth_ no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理论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由于没有展开充分的讨论,大家的 理解很不一样。诚然,通过讨论未必就能统一,强求统一也完全没有必要。但是,在草创阶 段,有机会进行一些讨论,可给人以启发;确立起一个相对一致的研究目标
2、,有助于促举这 门学科的发展。 民族音乐学与 Etlnwmiisicology 一种意见认为,把民族音乐理论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为民族音乐学是 a用词不当 a名不符实 ” 。因为它与现在被译作民族音乐学的 Ethnomusicology不是一回事。只有 Ethn- omusicology才是真正的民族音乐学。 这固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也不免有偏颇之处。 诚然,由于我们的民族音乐学与 Ethnomusicol gy是从两种完全不同的历史背景中产生 和发 展起来的,因而确实有着种种区别。但是,如果把这两者的基本特点作一个历史的比 较,我们就不难发现:彼此的差异更多的是表现在与作为 Ethnomu
3、sic 1 gy前身的 comPa- rative Musicology (现通译为比较音乐学)之间;从比较音乐学发展到 Ethnomusicology, 实 际上两者倒是有了更多的相通之处。 比较音乐学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把欧洲以外地区人们共同体的音乐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 对象,原则上是对所谓非我音乐 ” 的研究;我国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从一开始,其重心就 一直是放在我们自己的传统方面,基本上研究的是 “ 自我音乐 ” 。 比较音乐学采用的所谓比较研究的方法,虽说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已经由王光祈先生 3334 从德国介绍到了我国,但这种着重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比较的、明显带有 “ 开放性 ” 特点的
4、研 究方法,至少是近四十多年来,在我们的研究中却用得不多,更多的则是采用着一种可称之 为 “ 地区性深入 ” 和 “ 个体深入 ” 的、明显带有 “ 封闭性 ” 特征的研究方法。鉴于我国历来有着对 乐器分类、乐律、宫调、音乐思想等进行研究的传统,所以,当我们在作 “ 地区性深入 ” 和 “ 个体深入 ” 时,往往还特别注意到与古代音乐和古代音乐理论的联系,它与欧洲这一领域的 研究一直带有非历史主义的倾向相反,更多地表现出了历史主义的色彩。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彼此在研究中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观察问题的角度的差异:由于比 较音乐学,它最初的产生曾经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很大影响,并在某种裎度上与欧洲资本
5、主 义的扩张要求和殖民地思潮有这样那样的瓜葛,因此,它往往带着 “ 欧洲文化中心论 ” 的偏 见,有意无意地把欧洲音乐看作是最进步、 最发达的,而把非欧音乐看成是未开化的,只有 低微的价值;但是,从王光祈算起,到今天,我们这一学术领域却始终坚持着一个明确的基 本目标,那就是抵御或肃清西方殖民主义文化奴役意识的侵蚀和影响,为发展我们自己的民 族文化服务,振奋中华民族。这一点正是两者最根本的不同所在。 正如在其它科学领域中,只要是正直的学者,即便是虔诚的有神论者,在科学的事实面 前,他们最终也会走向唯物主义一样,在比较音乐学的领域里,许多学者,当他们接触和研 究了大量的 欧音乐之后,往往也就渐渐地
6、改变了他们的看法,开始从种种偏见之中摆脱出 来 。 A 艾利斯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在 1885年发表的论文论各民族的音阶就曾作 了这样一个精彩的结论音阶并非只有一种;也并非自然形成;也不象赫尔姆霍尔兹非常出 色地加以阐述的那样,是根据乐音的法则必然形成。它是非常多样,非常人工化,又是非常 随意的。 ” 从而向当时统治着欧洲音乐理论界的欧洲音乐中心论,发起了第一次猛烈的冲击。 他使欧洲的音乐家认识到: “ 除西洋音乐之外,事实上还存在着根据完全不同的原理构成的 音阶;而对于习惯于这些音阶的耳朵来说,这是正当的,符合逻辑的。 ” 这就使欧洲人 “ 在真 正地理解、认识 非欧音乐的道路上,跨出了
7、第一步 ” 。(柿木吾郎语)在比较音乐学与我们对 于民族音乐的研究之间,虽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也可以找到某种共通的契机。 从比较音乐学到 Ethnomusicology, 其主要的发展,大致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方法论方面:打破了原来仅仅偏重于对音乐自身特点的研究的局限,更多地注意到 了与形成这些音乐密切有关的文化背景方面的问题。更多地与人种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 语言学、民族心理学和其它人文科学的内容和方法论融合起来。这种对 Ethnomusicology来说 带有特征性的发展趋势,在最 有代表性的关于 Ethnomusicology的定义中都有着明显的反映。 例如梅里亚姆说,所谓 Et
8、hnomusicology, 就是 “ 关于在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 ” ;曼特尔 胡 德认为 Ethnommicology是 “ 一种方法,它不仅研究音乐本身,而且也研究这种音乐周围的 文化脉络 ” ;孔斯特则认为,他首先创用的 Ethnomusicology这个词,之所以比 Comparative Musicology更为精确,是因为 “ 比较的方法 . 正如历史的、描述的、分析的、评论的和综35 合的方法一样,可以应用到科学研究的所有部门 ” ,因而很难体现出这门学科的特质,改用 Ethnomusicology这个名称则可以标明它所探索的范围,除了 “ 仍然承认分析的和风格的研究 具有根本的
9、重要性 ” 之外,同时还包括了 “ 社会学的材料 ” ,如此等等。 我们认为, Ethnomusicology所特别强调的这种把特定文化中的音乐与其所根植的文化 背景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的方法,其实在我们对于民族音乐的研究传统中,一向就是非常重视 的。因此,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民族音乐研究与 Ethnomusicology在根本的方法论上 走到一起来了。只是由于我们一直偏重于对 “ 自我音乐 ” 的研究,这一点不容易被人意识;同 时也没有从方法论的高度认真加以总结罢了。 二、 价值观念方面:打破了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偏见,提出了 “ 文化相对主义 ” 。所谓 “ 文 化相对主义 ” ,也可以理解为
10、e文化价 值相对论 ” 。其核心思想,就是承认各种不同的文化, 对于它所根植的人们共同体来说,都有它自己不可被取代的、独特的价值功能。这种价值观 念,正是我们从事民族音乐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是因为有这样的 “ 精神支柱 ” ,我们这 一领域的研究工作,恐怕早就被欧洲古典音乐及其理论的激流所吞没了。但长期以来,我们 没有把这种观念提髙到理论的髙度,所以,往往缺乏自信,显得不够理直气壮。 三、 研究对象的范围:突破了原来只是以研究欧洲以外地区人们共同体的音乐的局限, 出现了 “ 把欧洲音乐也看作是民族音乐的一个大类 ” 的倾向(山口修语 );另一方面,也不再局限 于对所谓 “ 非我音乐 ” 的
11、研究,而开始把有些国家和民族对 “ 自我音乐 ” 方面的探索,也看作是 Ethnomusicology的研究范围。 “ 尤其在日本、东欧等地,都开展了对本国传统音乐的研究, ” 并且 /从学术上使上述一切方面更加囿定下来的动向加强了 ”( 山口修语 )。 这种新的动向的出现,当然也与 “ 文化相对主义 ” 价值观念的提出有关。这种动向的出 现,使得我们的民族音乐学在事实上与之有了更加接近的思想基础。 当然,指出这一点并不等于说彼此已经完全同一。例如 梅里亚姆在音乐的人类学 一书 中说 : “Ethnomusicology 内部包含着对自己进行划分的因素。目卩, Ethnomusicology通
12、常是 由音乐学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是并不强调任何一方,而 是采用把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 ” 这就是说, Ethnomusicology 作为一种 “ 非单一性 ” 的学科的特点非常明显,这甚至从 Ethnomusicology这个词的构词法 上也表现了出来 (Ethnology+Musicology)。 但是,我们所说的民族音乐学,其 作为 “ 单一性 ” 学科的特点却非常清楚。这一点也表现在构词法上 。因 为 在现代汉语里,按习惯, 4民族音 乐 ” 是一个完整的名词。所以民族音乐学也就是 “ 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 ”( 吕骥语 )。两者
13、的这 种差异显然与它们各自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一方更多地强调对 “ 非我音乐 ” 的研究,一方更 多地着重于对 “ 自我音乐 ” 的研究有关;又如在研究目的方面, Ethnomusicology似乎表现了 一种 “ 泛目的 ” 的、无所不在、包罗万象的倾向,很难说它有什么明确和集中的目标;但是我 们的民族音乐学,虽然也可以具有36 多种多样的任务,然而,为了建立我 们中华民族的音乐理37 论体系这个主要的、基本的目标却十分清楚;再如我们在比较研究的范围,规模、幅度和比 较对象 (参照系)的选择方面,在对 “ 非我音乐 ” 研究的重视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也与 Eth- nomusicology
14、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如此等等。在所有这些尚存的差异之中,兴许除了我们 有着明确的研究目标这一点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阶段中不会也不应放弃和改变之外,应当说 其它种种差异基本上都是我们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向 Ethnomusicology学习。这样 , 在一个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的民族音乐学一方面将具有 Ethnomusicology的一切优点; 另一方面还将显示出我们自己独特的学术风格,并最终以它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极有价值的 方法,与 Ethnomusicology 起,成为 “ 所有音乐极为重要的研究途径 ” ( 曼特尔 *胡德语 ) 而融化到音乐学的总体中去。但,这当然是比较遥远的将来的事。从
15、当前来看,还是让我们 把我们在传统的民族音乐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民族音乐学充分地发展起来吧。 民族音乐学与民族音乐理论 民族音乐理论(或称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作为学术研究的一个领域,在我国已经存在 了四十多年。一方面是我们面对着极其浩翰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另一方面,我国没有经过 资本主义独立的、充分发展的历史阶段,资产阶级没有为我们留下太多的、用近代音乐学的 方法开发和梳理过的、系统的科研资料和学术文献。可以说,长期以来,大多数研究者几乎 是在一块未被开垦过的处女地上艰苦地拓荒。因此,四十多年来,能挖掘、整理出如此大量 的第一手资料,并积累起如此丰富的研究成果,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但是,我们的
16、工作虽然已经形成了一个,亨,然而还没有形成一门 f,。 一门学科,应 当有一套完整的学科研究的方法,应该有一 i公 认的能为其研究者所理 &和运用的理论、实 践的方法和标准的术语;还应当有一种能把各种有关的理论加以阐明的理论 ( 即关于理论的 理论 )。因此,南京会议提出用民族音乐学的概念来取代民族音乐理论,正反映了大多数人 希望尽快建立起我们自己的理论体系的强烈愿望。尽管挖掘、整理民族民间音乐资源的工作 还远远没有完成,但我们毕竟有相当雄厚的基础,况且,民族音乐的研究工作本身就包涵着 实地考察和案头工作两个部分,不可能单纯依靠别人收集来的资料进行研究 。为了 把我们 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提高到
17、一个新的水平,现在来系统地规划和描述这个 体系的蓝图,提出 作为一门独特的新兴学科 -一 民族音乐学的构想,不但已经有了现实的可能,而且成了当务 之急。 那么,在传统的民族音乐理论的基础上,要确立起作为一门学科的民族音乐学需要我们 解决什么样的新课题呢?我们认为大致上有三方面的工作要做: 一、关于体系化、规范化 所谓体系化和规范化,就是对我们的民族传统音乐,从总体上进行科学和系统的理论概 括。大家知道,我们的传统音乐是有自己的体系的,在世界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但是,我们38 却还没有一套建立在现代科学髙度上的、能与之匹配的、同样具有体系性的理论。例如,在 表述音体系特征的基础理论方面,我们现在使
18、用的,基本上还是欧洲古典的基础理论的一 套。而这套基础理论在多大程度上能准确地表述我们的音体系的特征尚属疑问。在实际研 究中,为了恰当地表述自己的研究对象,虽然不少同志有许多突破和创造,但基本上是各 自为政,形成了许多 “ 学术方言 ” 。且不说在不同音乐类型的研究之间,各立门户,难于交 流;就是在同一类型的不同系统的音乐的研究中,往往也各有各的概念,各有各的用法,很 不统一。这种情况如不从根本上加以考虑 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提炼,就很难形成一个严谨的 系统,成为我们这一学科的 标准术语。又如我们已经非常习惯的所谓 “ 五大类 ” 分类法,实际 上它只是多种分类方法的一种。这种分类法在资料原始积累
19、阶段固然非常切合实用,但当进 一步研究时,特别是为了概括出我们传统音体系带总体性的共同特征时,则往往显得难以适 应。早在六十年代就有人感觉到了这个问题,提出从横的方面建立起某种系统,以补充这种 分类法的局限,并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年来,从这种角度提出研究论文的,也愈益多见, 但是至今还缺乏全盘的规范,更缺少属于横向的、有份量的学术专著。另外,在价值观念的 理论方面,我们在不同程度上还没有摆脱欧洲古 典型价值观念的影响。诸如欧洲古典音乐的 伟大成就是人类音乐发展的典范的观念;欧洲古典的音乐理论是人类音乐最普遍的 “ 自然法 则 ” 的观念;欧洲音乐的发展道路是人类音乐发展的 “ 必由之路 ” 的
20、观念等等。具体来说, 如单音体制音乐是对复音体制音乐的落后;民族乐器是对管弦乐器的落后;民族发声是柯西 洋发声的落后;口传心授、随机即兴是对定腔定谱、专业作曲的落后,以及三度叠置的大小 调功能和声体系是和声发展的唯一基础;奏鸣曲式是音乐思维的最高逻辑形式;五线谱是世 界上最科学、最先进的记谱法等等。这些纯粹建立在西方文明立场上的 价值观念,在我国今 天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乐器改革、音乐理论甚至民族音乐理论本身的研究中, 还有着各种表现。纵然有人也意识到这是一种偏见,但由于我们在最基础的音乐理论方面就 接受了欧洲人的 “ 公理 ” ,由于我们还没有站在统观全部人类文明的髙度上提出一种
21、更加髙屋 建瓴的、强有力的价值理论,因此,还无法全面地与之抗衡。 这一切都有待在完成民族音乐理论体系化和创建民族音乐学的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方法论 我们传统的 “ 民族音乐理论 ” 在方法论方面, “ 地区性深入 “ 个体深入 ” 和 “ 历史主义 ”的 硏究方法, 是极有特色的。值得我们认真邡以研究、总结、发扬和进一步提髙。 但是,过分地囿于这样一些方法,显然是很不够的。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所谓比较研 究的方法,就颇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固然,严格地说,没有一种科学研究可以完全 不采用这种方法。我们的民族音乐理论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在参照系的选择方面和比较 的广度方面,往往不如欧美
22、开阔;当然,他们也有他们的弱点,如选择的比较资料容易经不 起 纵深的推敲;他们的“ 非历史主义 ” 倾向,尤其在早期比较音乐学中,在立场上浓厚的殖民39 主义色 彩和欧洲中心论的影响等等。但只要我们在借鉴他们的这种方法时,采取批判的态 度,并与我们传统的 “ 个体深入 ” 和 a历史主义 ” 的研究方法很好地结合起来,那么,通过更 加广泛的比较,对于我们更深刻地感觉和理解自己的研究对象的特征,帮助我们在整个人类 文明的博大的时空座标上找到自己的研究对象的位置,一定会更有效益。又如他们愈来愈重 视把某种特定的音体系放到它所根植的文化中去加以认识的方法,我们虽然也在采用,但在 自觉程度上,在方法论
23、方面,也还有许多可以参考的地方。由于一种特定的音乐作为一种特 定的文化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是与机体的各个部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由于音乐的问 题,并不总能孤立地从音乐的自身中找到答案。因此,这种研究方法要求我们的研究工作不 要把眼睛只盯着音乐本身,而更多地与其他有关学科结合起来。有时候,它或许需要语言学 的帮助;有时候它或许需要物理学的帮助;有些问题则可能更多地与人种学、文化人类学、 民俗学、考古学、心理学、生理学,甚或经学、佛学、宗教史以及其它各种人文科学和自然 科学有着密切的关联 3这就迫使我们要去熟悉和注意许多甚至是相当陌生的领域。这是已经 为许多学者的研究实践所证明了的。 凡此种种
24、,都是这门学科的方法论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总结,进一步地提 髙和推广。这是把我们的民族音乐学提髙到一个新的水平的关键所在。 ,三、加强与世界范围内同类学科的学术交流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的民族音乐理论有关起门来研究的倾向。我 们很少注意外部世界在这方面的学术动向,也似乎不太欢迎外部世界来探测我们的 “ 真缔 ” 。 这种带有中世纪 “ 自然经济 ” 式的、 “ 封闭性 ” 的研究风气,必须争取改变。如果我们能把民族 音乐的研究作为一门新的学科与世界范围内的同类学科逐步勾通起来,我们就能更方便地参 加到世界同类学科的学术活动中去。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广泛、更迅速、更有成
25、效地学习别 的好经验、好方法和好成果,而且作为有着六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也有责任用自己 的学术成果去给世界同类学科以积极的影响,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族音乐学的对象和任务 民族音乐学的对象,从理论上说,几乎可以包括世界上的手。这不仅是因为世界 上的一切音乐,说到底都是手音乐 (至少在作为历史范畴的亭亨还没有消亡之前 ),更主 要的,还因为民族音乐学的本身,切实需要有这样一个广阔翱翔的天地。在这一学科 中,所有这 一切音乐 ” 作为研究 的对象,它们研究的角度是各不一样的。因为这一学科, 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基本目标:建立我们中华民族自己的民族音乐理论体系,为发展我们民族 的新音乐和振兴中华
26、服务 0 因此,从这一研究目标出发,中华民族的音乐,理所当然的是我们研究的主体。 另外,我们同样十分重视中国以外地区各民族的音乐的研究。因为,在那些音乐中,有40 的实际上与我们中华民族的音乐有着某种 “ 血缘 ” 上的联系,有的出于种种历史原因,至今还 保存着我们华夏音乐文化某一时期的文化断层和断片,但在我们这里,反而已经不复可 寻, 有的则与我们的音乐传统有过十分密切的交往,有的则可以因为它们自己的独特形态而成为 我们在比较研究中极有价值的参照对象。以往的所谓民族音乐理论,多少是有点忽视这些音 乐的研究的。我们完全有必要把对这些音乐的研究 (例如通常所说亚非拉音乐研究 )纳入到我 们民族音
27、乐学的研究领域中来。 至于欧洲的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和各种流派的 “ 现代音乐 ” ,在我们民族音乐学的研究 中,也应当有它特殊的位置。因为这种音乐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形成之后,很快就伴随着 这种工业化的过程和国际资本扩散到了整个现代世界。 .它猛烈地冲击着甚至严重地威胁着世 界许多地区传统音乐的生存。即使是我们这个有着六千年文明传统的古老的中华民族,也无 法避免。尤其是自本世纪以来,不管人们主观上是承认还是不承认,是欢迎还是反对,事实 上它已经深深地闯入了我们社会音乐生活的几乎一切领域。因此,如何冷静和公正地来看待 这种现象,正确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课
28、 题。我们民族音乐学工作者不仅要象我们音乐界其它领域的同行们通常所做的那样 ,去一般 地弄懂这种音乐的规律 和特征,熟悉它的 术体制,更主要的是,还应当力求进一步弄懂它 为什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原委。也就是说,从民族音乐学的立场来要求,我丨 r不但要 弄懂它,而且更要弄通它。并在这个基础上把它与我们的传统音乐进行深入比较。这样, .我 们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对它的盲目性,才能髙屋建瓴地看清彼此各自的真正的价值所在,从理论 上提出适当处理两者关系的指导性意见。因此,这种音乐及其相应的种种理论,是以一种有 特殊价值功能的 “ 参照系 ” 的身份在我们的民族音乐学中占有它的地位的 。一 种意见认为,最
29、 好还是不要去比,比了就势必会 把我们自己比垮。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问题的关键仅仅在 于:我们究竟从什么角度去比,从什么深度去比。如果我们接受欧洲人的传统价值观念,用 欧洲古典的音乐基础理论是人类音乐必须遵循的 “ 公理 ” 和 “ 自然法则 ” 的标准来衡量、比较, 那么,结果必然是会把自己比垮的。但如果我们把欧洲古典音乐及其理论看作同样是民族文 化的一个大类,是特定文化背景的产物,承认各个民族的文化都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功 能;人类音乐的共同法则只有在人类音乐的全部经验中才能加以抽象。那么问题的结论就会 公正得多。 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的范围虽然极其广泛,以致在表面上它似乎与一般所说的音乐
30、学 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因为它是循着一个特定的基本目标来安排和结构的,有着一种独特的立 场和角度,有着它自身需要解决的命题,而与一般意义上的 “ 音乐学 ” 有别。正如音乐美学、 音乐心理学等等,虽然也都是面对着整个世界的,但都有着各自的立场和角度,以及需要解 I;决的命题一样,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都是 “ 音乐学 ” 总概念下的一个个相 一 对 独 立 的 分 支。41 上面,我们着重地讨论了民族音乐学的基 本任务,以及因此构成这门学科研究对象的特 殊结构。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民族音乐学只有这样一个任务。这一学科完全应当、并且必然要 成为其它人文科学的亲密伙伴。有些研究,如果更多地
31、带有其它人文科学的色彩和倾向,也 是不足为怪的。如果说民族音乐学是一门边缘科学的话,那么他们的研究,只是更多地具有 边缘的性质而已。 在关于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的范围问题的讨论中,还有一点需要涉及。那就是作为主体 研究对象的部分,是否还有进一步划分的必要。参照欧美音乐学的体制,他们有所谓 “ 属于 历史的部门 ” 和 “ 属于体系的部门 ” 的区别。鉴于比 较音乐学和 Ethnomsicology的研究一向 具有 “ 非历史主义 ” 的倾向,所以它们从来是属于体系部门的学科。但是,我们的研究则往 往是贯串到历史中去进行的,因此,要把 “ 历史的 ” 和 “ 体系的 ” 绝对加以分开,往往十分困
32、难。但是,在习惯上,队伍状况和专业划分方面,音乐史和民族音乐理论很早就已经分成 了两个不完全相同的领域。尤其是音乐史,它已更早地独立发展成了一门学科,确立了自己 的体系。因此,如果把民族音乐学的帽子扣到音乐史头上,是十分不伦不类的。另一方面, 对于自本世纪来形成的所谓专业的新音乐文化的研究,尽管也有人从现代创作和表演实践的 需要出发 ,把它们与对传统音乐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但按照我们以往的传统习惯,也不应包括 在 这 个 领 域 之 中。因此,严格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学,当以中华民族的、为 主要研究对象。所谓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是指二十世纪以前,在中士 历 史地形成的音乐;所谓 “ 至今活着 ” ,
33、是指保存在人民生活中间,还有着生命力的那种活生生 的音乐,而不是已成为过去的历史陈迹。从研究这样一种活的传统音乐出发,以解决其自身 的课题为目的,而涉及到历史方面和现代专业音乐者,仍属民族音乐学的范畴和边缘;相反, 如果是从历史学和现代专业音乐实践的角度出发,以解决它 们自己的课题为目的,而联系到 这种活的传统音乐的研究,则原则上应归入史学和现代音乐研究的范畴,是史学和现代音乐 研究的边缘。 关于民族音乐学问题,我们主要的意见就是这些。希望通过大家充分的讨论和努力,尽 快使它在学术上稳定下来,并成为专业音乐院校或综合性大学中的一个专业,以取代原来的 民族音乐理论和东方音乐或亚非拉音乐这样两个专业。对于这一新专业来说,现在的所谓 “ 五大类 ”和民族音乐概论当在学生正式进入本科之前已经解决,而代之以作为专业基础课的 民族音乐学概论、民族音乐学技能研究和训练、音乐分类学、音乐形态 学、和音乐民俗学。 这对我们这一领域科研水平的提高将是极为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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