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x
《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 审计行为,加强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的管理监督,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 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 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对领导干部经 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第三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一)学校党政部门、各教学单位及教辅单位、后勤、
2、 林大附小等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 领导干部。(二)学校全资和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行使相 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等。第四条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 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 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 面反馈意见的,视同无异议。第三十四条审计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反 馈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对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 报送审计处。第三十五条审计处审核审计报告,出具正式经济责任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报送主管审计工作校领导审定签 发。第三十六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
3、)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 职及分工情况等;(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其中 包括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其中包括审计 发现问题的事实、定性、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以 及有关依据,审计期间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 发现问题已经整改的,可以包括有关整改情况;(四)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其他必要的内容。审计发现的有关重大事项,可以直接形成专题报告报送 学校党委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10 -第三十七条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审计处
4、在经济责任审计 报告的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的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重 点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审计发现 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第三十八条审计处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 位领导及所在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报送学校有关校领导,提交委托部门,抄送联席会议各成员 单位。第三十九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 议的,可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处申诉。审 计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 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 起30日内向联席会议申请复核,联席会议自收到申请之日 起60日
5、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的审计决定。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学处级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号)同时废止。11 - 重点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五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认。 学校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 审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报主管审计校领导审批后,审 计处组织实施。第六条 审计处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第七条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组
6、织协调第八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学校建立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 议成员单位主要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计财处、 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第九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规定, 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地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第十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党委组织部 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 联席会议审议,报主管审计工作校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一条审计处应当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履行 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审计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充分考虑
7、审计目标、干部管 理监督需要、审计资源与审计效果等因素,准确把握审计重 点。第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 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 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 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绩效为基础。第十三条学校党政部门、各教学单位及教辅单位、后 勤、林大附小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学校重大财经政 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有关职责,推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单位预算安排、执行、管理和财务收
8、支情况;(六)国有资产管理和重大投资管理情况;(七)单位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A)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十)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第十四条学校校办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重大财 经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推动企 业可持续发展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四)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以及资 产负债损益情况;(五)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及收益上缴情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领导干部 经济 责任 审计 实施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