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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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铜环(沿)罚告听字( 2021 ) 3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塘山采石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冉景诗详细地址:2021年4月17日,我局对你塘山采石厂进行调查, 发现你采石厂于2005年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现场检查 时,你采石厂处于停止生产状态,部分污染设施有破损; 堆料场地约4万方砂石未进行遮盖。以上事实有现场检 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等证 据为凭。你采石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 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 存、传输、装卸等环
2、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 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项“钢铁、 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 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之规定,责 令你采石厂立即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拟处罚款人 民币伍万元( 50000. 00)整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 定,你采石厂如对该处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陈 述申辩意见的,视为你采石厂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你采石厂有要求举行 听证的权利。你采石厂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 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 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采石厂放弃听证权利。联系人:王翊电话:0856-地 址:沿河县团结办事处团结大道新农行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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