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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明细表闽侯县烟花办制产品 分级产品大类产品小类药量要求备注单发装药量总装药量D喷花类W10克旋转类无固定轴旋转 烟花W1克玩具类玩具造型3克线香型近5克C喷花类地面喷花W200 克手持喷花W75克旋转类有固定轴旋转 烟花W30克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W5克吐珠类W2克W20克玩具类玩具造型W15克线香型W25克爆竹类0.2克(白药炮) W1克(黑药炮)组合烟花类小礼花单筒内 径W30毫米小礼花W25g/筒喷花W200g/筒吐珠W20g/筒W1200 克烟花爆竹网点规划编制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名单汇总表乡镇(街道):(公章)年 月 日联系电话:序号网点名称经
2、营场所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网点类型(在相应栏打V )常年春节短期填报人:闽侯县烟花办制闽侯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部位)统计表乡镇(街道):(盖章)年 月日闽侯县烟花办制序 号村别禁止燃放区域(部位)名称123456789101112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流向登记表零售店主要负责人:许可证有效期:序号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购买种类 及数量记录人报告 时间报告人说明:1、凡个人或单位一次性购买或多次购买达10件(烟花、爆竹合计)以上的,均要进行相应登记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2、此表由各乡镇(街道)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下发至各零售网点,与进货单一并保存。辖区公安派出所名称:电话号码:传
3、真:间侯县烟花办制烟花爆竹燃放须知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止在以下场所和地 点燃放烟花爆竹:L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2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 .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7 .商场、超市、影(剧)院、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8,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9 .高层建筑物、城市木屋毗邻区;10 .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禁止燃放区域或部位将张贴县安监局印制
4、的禁燃标识,请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时自觉遵守规定,不得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除应当按照产品燃放说明进行燃放外,还应遵守下列 规定:1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不得在窖井盖及放入窖井 和下水管道内燃放;2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3 .不得采用其它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4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 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闽侯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制闽侯县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单位奖励汇总表办理单位:(公章)年 月 日办理单位领导:经办人:联系电话:序号违法行为及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及编号行政处罚结 果举报人及电
5、话办案人员及执法证 号(警号)奖励金 额(元)合计大写:上报材料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第决定书复印件。闽侯县烟花办制乡镇(街道):(盖章)年 月日闽侯县烟花办制村(社区)规划网点总量 (个)网点经营方式常年春节短期合计:备注:常年零售店数量控制在总数的二分之一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程序L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者于本年度开始申报后向当地乡 镇(街道)安监站咨询并领取申请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当地乡镇(街道)安监站;2 .乡镇(街道)安监站进行现场核查把关后,报请乡镇政府(街 道)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再审 查,并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后,由乡镇(
6、街道)安监站将本辖 区内的零售网点进行初步筛选或抽签,然后将申请材料及零售网点 申请名单汇总表收集齐全后统一报至县安监局;3 .县安监局将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 申请网点进行现场核查;4 .对申请材料及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 者,县安监局将组织相关安全培训机构对每网点2名从业人员进行 上岗前的安全培训;5 .培训合格后,安全培训机构发放上岗资格证;县安监局结合 复核情况颁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6 .零售网点领证后在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日期内开展烟花爆竹 经营销售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材料L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表;(一式两份)7 .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
7、印件;8 .经营场所拍摄图片(外景及内景各一张),消防器材配备图 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图片;(以上图片合成在一张A4纸上)9 .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样式30*60厘米)10 尚干镇填报集装箱式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表及附以上2、3 项相关照片;注:现场复核时须查看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闽侯县烟花办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一、选址与布局1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 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3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 层及以上建
8、筑物内。4 .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 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5 .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 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6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 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7 .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 的人员进出入通道。8 .专柜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相对独立,其他商品销 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9 .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 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0 .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
9、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 警示标识。二、建筑物结构L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 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 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 实墙。3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 n;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4 .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 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 不宜小于1. 2米。三、电气与消防.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1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
10、高 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 保持不小于1. 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3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 物质的管道通过。4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 暖设备;采暖宜选用水暖,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30 厘米。5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 铁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国家安监总局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查、审批表名称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 店(点)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经营场所地址乡镇(街道)村(居)申请经营方式
11、常年()短期()联系电 话事 项审查内容审 查 意 见事 项审查内容审 查 意 见、选址与布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 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 内。、建筑 物结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 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 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 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 开启的平开门:采用
12、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 防安全疏散要求。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 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 有楼梯和洵口。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 5米,搬运产品进 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 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 口。、电气 与消 防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 电力线路跨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 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琉散通道畅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 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
13、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 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L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专柜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相对独立, 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 花爆竹销售场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 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热辐射的采暖设备。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 火等安全警示标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 以上的磷酸筱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 便于取用。四、其他零售场所与学校、幼儿
14、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 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 于10平方米。乡镇(街 道)审查意见意 见:安监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日意 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日发证机关意见意 见:复核人签字:年月日意 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闽侯县烟花办制尚干镇集装箱规摧1.集装箱应设置独立值班或休息室,与经营场所完全隔离。2,集装箱内经营场所规格为长5米、宽3米、高2.5米;值班 或休息室规格为长L 2L 5米、宽3米、高2.5米。3 .集装箱整体采用防火阻燃材料,墙板、顶板应采用
15、隔热材料。4 .集装箱体前面、侧面各配备一扇全开放式卷帘门,后面配备 一个排气扇,顶板配备两盏LED平板灯,另一侧面墙板前端配备照 明开关;值班或休息室前面配备一扇外开门,顶板配备一盏LED平 板灯,侧面墙板前端配备照明开关和一个五孔插座,后端配备一个 五孔插座。5 .集装箱内电路应使用节能防爆照明系统。6 .集装箱外观主体为绿色,卷帘门为淡绿色,内部为银白色; 集装箱顶部设置“闽侯县烟花爆竹专卖点”标识,外墙面设置“熄 火卸货、禁止烟火”标识。闽侯县烟花办制集装箱式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表网点名称尚干镇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地址尚干镇村(居)承诺书因零售烟花爆竹需要,本人申请此闲置地块用于设置集装箱式零售网点。 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如村集体或政府需要收回此地块、许可证期满5个工作 日内,无条件自行搬离集装箱及相关设施,交出此地块。否则,村集体或政府 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拆除,本人不得提出任何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日期:年 月 日闽侯县烟花办制所在村(社区)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意见:安监站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0所在乡镇(街道)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日期:年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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