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保障学汇总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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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学期末复习题一、连线题知识点参考“帝国社会保险法典”就是192023,德国的著名社会保险法典贝弗里奇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英国福利国家蓝图的设计师。俾斯麦德国的“铁血宰相”,推行“胡萝卜加大棒”的怀柔术政策。庇古福利经济学英国,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德国19世纪8 0年代,最早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社会保险型国家的代表之一。法国166 9年,制定了年金法典,开辟了养老保险立法的先河。但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于德国。美国多元化医疗保险模式的代表。公司年金是公司给员工举办的一项养老保险计戈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员工福利。前苏联国家保险型保障模式。瑞典福利国家的橱窗,奉行“从摇篮
2、到坟墓”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险面向社会上大部分劳动者的。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社会保障基金征费方式限于社会保险,来源于雇主和劳动者个人缴费,属于劳动者的公共后备基金,计入个人账户。社会保障基金征税方式标准统一,强制征收,统收统用,属于政府财政资金,不计入个人账户。社会福利以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为目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社会救助面向社会弱势群体,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防线,是“社会最后一道安全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储蓄医疗保险模式的代表。养老保险它的成败,在很大限度上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医疗保险关系最为复杂、管理难度最大的一项社会保险。英国西方福利国家
3、的代表,是福利国家的起源国。英国16 2 0 2 3颁布了济贫法,标志着济贫制度的开始。英国、新加坡集中管理模式的代表智力养老保险基金私营化模式。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的代表水平与缴费多少隹。(X)有关 改为 无关47 .圜亚是最早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X)英国改为法国.在城乡二元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表现出单位保障与国家救助相结合的特性。X单位改集体48 .在国民健康保险模式中,公民看病时不需要支付医疗费用。(V).在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把“社会福利”当做“社会保障”的同义词。(J )49 .在市场化改革大潮下,我国城乡福利性单位分派式
4、住房制度走到了尽头。(X )单位 改为 实物.在所有的贫困计算方法中,市场菜篮子法发展最早,方法最为成熟,与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目的具有致性。 (J )239.在我国,用人单位假如是风险较小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是不实行费率浮动制的。(J)50 .中国计划生育保障与诚镇职工生育保险星工二仝系统。(X)属于一个改为分属于不同.中国农村现行的医疗保险模式是以自愿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为主。(X)商业医疗保险改为 合作医疗保险51 .最佳的失业防止是不让失业发生,最佳的失业补救是帮助失业者重新找到工作。(V)(四)论述题:1、分别说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原则。P28-29答:在社
5、会保障体系内部,由于保障对象、资金来源、保障FI的等各有不同,各种项目各有不同的原则。这些不同说 明了社会公平分派原则的相对性。1、社会救助的原则社会救助的原则涉及选择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受助权利原则、最低生活原则。社会救助的对象只限于贫困和受灾人群,这些人群处在温饱的临界点上,没有社会救助就会发生人道主义劫难,救助贫困和 受灾人群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受助者应当享受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救助只能是解决温饱问题,同时为了大家的利益 对救助对象还需要进行甲级调查,为了防止不够条件者冒领。2、社会保险的原则社会保险的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统筹互济原则。社会保险的对象重要是在业雇员,他们不仅有能
6、力自行解决温饱问题,尚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这条原则促进了社会保险制度 的建立。3、社会福利的原则社会福利的原则是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社会福利是在正常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再提高一步不是救助,不需要家计调杳;不是保险,不需要权利结合义务。它采用的是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4、社会优抚的原则社会优抚的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励军荣军的原则。为军人建立社会社会优抚制 度是政府的贡任,也是一般国民对军人的应有回报。社会优抚和社会保险的分派原则有相似之处,也是实行权利与义务 相结合原则,其表现是:第一,不参军就不能享受优抚;第二,优抚水平与军功大小有关。由此可见,即使
7、对于同样的主义,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所奉行的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也会有变化。2、试述养老保险制度模式。P7 6 - 7 7答:在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每个国家养老保险制度都有特殊性,但从大体框架上来看,乂有许多共同点。按 照其覆盖范围、保险缴费、收入关联度、保障水平、基金收支和运营的差别,可将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分类 如下:1、福利国家型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以瑞典为典型,丹麦、芬兰、挪威等也实行这种模式。在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下:保险覆盖全民,遵循“普惠制”原则.实行“现收现付”制。2、社会保险型 社会保险型养老保险制度以德国为典型,法国、日本等国家也属于这种模式。在社会保险
8、性养老保 险制度下:保险覆盖在业雇员,而不是全民,保险待遇与保险缴费相关联,缴费越多退休待遇越好,实行“现收现付”制。3、国家保险型国家保险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中实行,以苏联和经济体制改革前的中国为代表,目前只有个别国家还实行这一模式。保险待遇高低于工资高低紧密关联,实行“现收现付”制。4、个人储蓄型 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以新加坡和智利为典型,东南亚和非洲等10多个国家也实行这种模式。 实行“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制需要设立个人账户,因此,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有专门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养老金运 作的专业机构。总之,以上四种制度模式类型划分是很粗略的,由于任何归类都不能将实行情况
9、的特殊性利多样性概括进去。中国目前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模式,同时存在统筹账户的“现收现付”和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3、试述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种模式。P103- 1 06答: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形式、文化价值观念、历史发展背景等不同,其所采用的医疗保险制度时间也 有很大差异。在国家层面上,按照政府采用的重要医疗保险办法来划分,世界上先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大体分为:国民健 康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合作医疗模式和强制储蓄医疗保险模式。1、国民健康保险模式 国民健康医疗保险又称国家保障型医疗保险或全民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 近乎免费的医疗服
10、务。英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所实行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都属于国民健康保险模式。英国最早实 行全民医疗保险,并且是该模式的代表着和推广者。2、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和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行,雇主和雇员分担保险费,当社会成员发生疾 病风险需要救治时,社会为其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补偿,并且个人也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支出。该模式的 重要特点:第一,多方公担医疗保险费;第二,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第三,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德国式世界 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3、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模式通常指由市场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和提供医疗服务,整个保险程序和商 业保险一致,政府会
11、通过相应的立法予以规范和监督。美国是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代表。这个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充足发挥市场机制的效率,并且政府财政承担也比较小同时业内竞争有效促进了医疗保险服务 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4、合作医疗保险模式 合作医疗保险以社会为基础,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筹集资金,为参保人 员及其家属提供疾病防止和医疗保险的制度。在国家层次匕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并不是个单独的且占主导地位的医 疗保险模式,它重要存在于中国农村。5、强制储蓄医疗保险模式 强制储蓄医疗保险一反保险中的大数法则,不强调“风险共担、互助共济”,而是强制社 会成员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纵向”筹资,本着自我负责的精神为一生中也许发生
12、的疾病风险做准备。强制储蓄医疗保险 模式柴勇”纵向积累资金”的个人账户,促进了医疗保险资金和医疗资源的合理运用。总之,以上五种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划分是很粗略,由于各国所采用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止一种。除了重要的制度外, 尚有互相补充的制度。但是总的来说,大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都以一种为主,多样补充,尽也许满足不同群体的医 疗保障需求。4、社会保障管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P3 5 7-359答:1、服务至上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涉及成千上万国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享受社会保障的人通常都是社会弱势群体。 所以,社会保障管理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将社会保障对象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保证他们可以便利的享受
13、到社会保障待遇。2、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 一方面,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应当通过社会成员熟知的途径与方式加以公开化; 另一方面,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依法保护社会成员的社会权益,并对社会保障纠纷采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再次,效率是管 理系统运营最重要的追求目的之一。3、属地管理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一定区域内设立实行机构来完毕项目实行任务,实现的也重要是一定区域范围 内社会成员之间的共济或互济互助。因此,社会保障管理应当奉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同一地区的社会保障事务适宜由该 地区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4、与相关系统协调致原则;社会保障与其他社会系统和经济系统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在运营中需要与 其他系
14、统保持协调一致。即使在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内部,不同的管理机构亦需要在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保持某 种限度的合作。此外,管理系统还需要与社会保障法制系统、实行系统及监督系统保持协调一致。由此可见,这些原则是建立社会保障合理的管理体制的基本依据,也是管理系统正常、有效运营的准则与保证。5、试述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有哪些功能。P325-326答: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它可以发挥社会保障的一般功能,如稳定功能、 收入补偿功能等;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立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现需要,因此,它在促进农村 经济社会及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独特的功
15、能。一、经济功能 1、收入补偿功能农村社会保障的收入补偿功能,是指当农村社会成员碰到各种自然或社会风险时, 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和服务,使其维持一定的收入水平,以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 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显著的收入补偿功能。2、保障农村劳动力再生功能 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通过对农村居民的收入进行补偿,使其维持了一定的生活水 平以更好的繁衍后代,因此,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福利制度中的教育福利等制度 安排,保障了农村居民接受一定的科学文化教育,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可以这样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 实现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6、的劳动力在生产。二、社会功能 1、维持社会公平的功能 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显著的城乡二元特性。社会资 源分派长期倾向于城市,使得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乡,只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社会保隙制度通 过填补市场机制的缺陷,缩小了城乡差距,有助于逐步实现社会公平。2、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 农村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农村社会安全维护体系,一方面可以保障农村社会成员享受基本 的生存权利,同时也使其可以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由此可见,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有助于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也有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农村社会保障有 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6、描述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
17、管理体制。P331答:最低生活保障线指的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的的社会 救助制度。它的通常做法是,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保障线。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保障 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钞票和实物救助。根据我国现行 的行政架构,社会救助事务重要由民政部门主管,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所管辖地区社会救助事务的主管部门。从中央 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责任来看,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事务属于地方政府职责范畴。相应的,我国最低 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事务的管理模式为地方政府分散管理,农村最
18、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也遵循这管理模式。由此可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焦点,其中更应居先 的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分析提纲: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特性,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 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 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
19、必须向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 险登记,参与社会保险”。本案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私企老板让张某自己解决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这不仅对张某构成了侵权,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用工行为。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此也都有明确的规 定,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法定的义务。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不仅指国有公司、股份制 公司、外资或中外合资公司,私营公司、雇佣帮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非正规劳动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参与社 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本市也没有专门接受职工挂靠、帮助用人单位规避履行缴费义务的
20、机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i种违 法行为,作为公司职工,个人是不能替代公司独立缴费的。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 争议仲裁或举报,来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涉及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向本市的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争取尽早地把公司的违法行为纠正过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在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上,放任公司对你的侵权继续下去的话,那么,你此后一旦失业将不能享受本市的失 业保险待遇,假如发生工伤将不能享受由社会保险承担的本市工伤保险待遇,患病就医就不能享受本市城乡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待遇,退休养
21、老就你目前所累计的缴费年限,还不到办理退休养老的最低缴费年限。因此,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劳动者个人生、老、病、死的影响非常大。案例二:不签协议就可不缴社会保险费吗?分析提纲:可以肯定的是,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们经违反了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了。第,公司用工方面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依照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相关规定与职 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协议。与职工约定的试用期也应按规定执行。尽管你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但你在该公司工作 半年多,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费。第二,假如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作劳动协议
22、期限。假如用人单位用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协议,这种事实劳动 关系并不能免去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据此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 动关系,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协议,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原公司以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协议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三,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 险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此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法定的义务。第四,用人单位只要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除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具有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23、义务。假如原公司拒绝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综上所述,假如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不履行缴费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案例三: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协议分析提纲:该案中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劳动协议,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约定内 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条款无效,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国家制定了 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职工依法参与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 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
24、准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并且明确规定了缴费单位的义务:向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与社会保险;按月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 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刘某所在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而 本案中,双方约定公司不负责为刘某等办理社会保险,虽然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的 规定相抵触,自愿签订并不能改变其违法性质。本案例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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