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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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L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第三十三条:职 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 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 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待遇。2.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六 条:工伤职工达到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规
2、定的停工留薪期时间,需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用人 单位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申请。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组织专家鉴定、专家会审、文书制作及文书送达时间)四、办理条件工伤保险参保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五、申请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相关医疗病历六、办理流程:L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完整的录 入信息系统,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2,受理:当日接收材料,每个单月的月末前录入信息系 统的作为该
3、批次鉴定人员。3.现场鉴定。申请人按短信通知确定的时间,携带本人 身份证及与伤情、病情有关的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等检 查报告单参加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鉴定后提出鉴定意见。 每个双月的第二个周六、周日(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一周, 具体时间短信通知),鉴定地点在蚌埠市新二院体检中心(银 泰城西南200米)。4,整理专家鉴定意见,召开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审议 专家意见。5.根据评审意见,出具鉴定结论。七、相关表格及样本下载(安徽省政务服务网f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八、办理地址(电话):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8号30号窗口联系电话:05522048680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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