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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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政办发(2022) 74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楚碍洪设施;配合水 务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 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农牧局: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牧业灾情,提 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 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旗县市区、 苏木乡镇做好农业抗
2、旱和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 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监督管理渔政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水产抗灾 和恢复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畜 产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监督农畜产品防疫检 疫有关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因水旱灾害等造成的农 牧业灾情信息;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 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分析,保 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 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文旅广电局: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工作宣传,督导各旅 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落实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 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团队
3、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 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加大免 费播发防汛抗旱公益广告和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负责 组织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及时准确报-10- 道经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制定相关应急预 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 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以及急需药 品和医疗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及时组织 调派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支援灾区,参与救治伤员,预防控制传染 病发生和流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 关
4、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期间能源的供应管理;负 责煤矿、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统一协调防汛、抢 险、救灾的电力供应;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涉河涉水项目 防洪影响评价、修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煤矿企业参与当地 人民政府组织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 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各地区林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 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和草原旱涝等灾害情况;负责配 合协调防汛抢险木材的供应;组织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地做好防汛 抗旱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 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和
5、统 一发布工作;负责提供气象干旱监测信息,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 信息支撑;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全市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11 - 责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 提供气象保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 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 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 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负责全市河流和水库的雨情、水 情、汛情的收集、传输和水文情报预报,并向市防指提供水文情 报预报信息;负责开展洪水调查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 本系统做好防汛抗
6、旱相关工作。中国移动通辽分公司、中国联通通辽分公司、中国电信通辽 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根据汛情需要, 负责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现场公网通信;制定 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内蒙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通辽分公司:负责机场及设施的防洪 安全;协调运力,保障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 工作,为紧急抢险和危险地区人员救助及时提供所需航空运输保 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军分区:负责联系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防汛抗旱、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兵力抗洪抢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武警通辽支
7、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实施防 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12- 灾区治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 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 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市森林消防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 援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内容,结合实际汛情情况 适时组织力量进行防汛前置备勤并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通辽铁路工务段:负责监督检查管理范围内铁路防洪保安工 程的建设和维护;对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进行管 理,责成建设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
8、;组织运力运送防 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 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对市防指防洪调度命令进行具体实施; 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制 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的油料 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工作,并 于每年汛前将值班室电话报送市防办。必要时,市防指成员单位可以提请市防办以市防指名义部署 相关工作。市防办职责-13-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 调重
9、大洪涝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情统计发布 及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 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 编制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 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 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 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2.2 旗县市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当地驻军、武装部负责人组 成,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 挥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各旗县市区
10、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 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建立旗县市区领导包苏木乡镇、苏木乡镇领导包嘎查村、嘎查村 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2.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 工作。-14-3监测预报预警3.1 监测预警信息3.1.1 雨情信息1 .定时报送:市气象局汛期每日8:00向市防办提供过去24 小时全市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至少未来72小时降水预报。2 .滚动报送:当出现大到暴雨并持续时,市气象局滚
11、动报送 该区域每3小时天气预报信息。3 .实测报送: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当实测降雨量 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100毫米时,及时报送市防力、, 必要时加密报送频次。4 .研判报送:当监测研判雨势较大,未来3小时降雨量将超 过50毫米时,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办联 系对接。5 .短临报送:在预判有强降雨时,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短时临 近强降雨天气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6 .1.2水情信息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汛期每日9:00向市防办提供全市重要 江河主要水文站点水情信息。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按照以下要求 报送水情信息:1.1.1 发生中、小洪水时,每6小时报告
12、一次水情,根据 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2 发生大洪水时,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水-15- 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3 发生特大洪水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 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1.1.4 加密报送频次,当监测研判洪水持续上涨时,市水 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办联系对接。3.1.3 城市内涝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 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照权限及时向社会 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必要时报同级党委和政府采取停工、停业、 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
13、民应急 避险或避险转移。城镇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应当及时将内涝相关信息报送市防办。3.1.4 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密切监视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 危险区域,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各旗县市区防指接到山洪、地质 灾害信息后,及时报告市防办。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与防汛有 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建 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密巡逻监测,发现 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 助做好周边群众快速转移工作。3.1.5 旱情信息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市气象干旱信息。市水文水资源分中心16 负责提供监测范围内
14、的降水量、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 水情况、土壤墙情等信息。市水务局负责监测主要取水口的取水 量、水质状况及人畜饮水情况等信息。市农牧局负责监测并提供 全市耕地、草牧场等受旱信息。3.1.6 防洪工程信息市水务局及时向市防办提供全市主要堤防、涵闸、泵站、水 库、拦河坝等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或出险情况。重要堤防、涵闸 和水库等出现重大险情的,应当在收到险情报告后1小时内报送 市防办。3.1.7 险情信息因水旱灾害引发工程出险时,工程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 门在1小时内报送出险工程情况。当区域发生工程险情时,所在 地旗县市区防指每日10:00前向市防办提供工程出险情况。市防 指成员单位、旗县市区
15、防指及时续报险情核实、处置等情况。3.1.8 灾情信息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区防指及时收集、核查、统计本 行业(系统)、本行政区域的水旱灾情并报送市防办;对于重大 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市防办,并做好滚 动续报。3.1.9 蓄滞洪区预警按照市防指的指令需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指 立即启动预警系统,广泛发布,不留死角,按照安全转移方案实-17- 施人员转移。3.1.10 公众信息发送1 .电视、广播、电台、网站、报刊、微信、微博、喇叭等渠 道管理运营单位及时对社会公众发布受影响地区防指或者有关 部门发布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视情提高播发频次。2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6、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按有关规 定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3 .通信运营商根据市防指要求,及时向手机用户发送预警和 防御指引信息。3.2预防预警准备3.2.1 压实责任1 .市、旗两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汛 期前落实本行政区域以及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山洪灾害危 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点等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2 .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职责任务的单位(部 门)应当明确本单位(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按管理权限每年 汛前报送市防指备案,并向社会公布。3 .各旗县市区防指应当落实本地区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 重要的工程及区域责任人每年汛前报送市防指备案,并向社会
17、公 布。4市防指按照管理权限,每年汛期前公布重点水利工程、主 要河流堤防、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镇)防汛行政责任人, 以及旗县市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4 .2.2预案准备1 .市防指组织编制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并报自治区防指备案。2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 门)应当根据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部门)的防汛抗 旱应急预案,或者将防汛抗旱内容纳入本单位(部门)的应急预 案,并将应急预案报送市防指备案。3 .市、旗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 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防御洪水方案。
18、4 .2.3工程准备1 .水务、农牧、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加 强水利设施、农牧业设施、交通设施、避护场所等防御暴雨、洪 水、干旱等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能力。2 .教育、商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 生健康、应急管理、能源、文化旅游广电、电力、通信、石油等 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提高幼儿园、学校、医院、 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和市政、园林、电力、通信、交通、 供水、广播电视、石油、燃气、化工、危化品储运等建筑设施及 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的抗灾能力。3 .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从电网规划、工程设计层面提高防洪标 准,提升变电站、输配电网防灾能力,划定关键地区
19、和设施,提-19-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通辽市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 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有序、高效防御水旱灾害,实现防御和 抢险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结 合通辽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 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 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20、水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 约用水管理规定防洪标准干旱灾害等级城镇内涝防治 技术规范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辽市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和文件。-2- 升电力保障能力。4 .住房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农牧业等主管部门应当 对山洪、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域内居民住宅和其他项目加强监 管,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5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所辖病险工程、设施等 的修复和除险加固工作。6 .2.4督导检查市防指适时组织有关成员
21、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实地调 研、检查和指导等方式,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 指导。1 .市防指督导检查一般分为汛前检查和应急督导检查。汛前 检查一般在每年汛前,由市防指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专项检 查;应急督导检查一般为应对当前灾害防御,由市防指派出工作 组到相关地区进行督导检查。2 .市防指主要对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监 测预警、物资队伍等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水旱 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 督导检查组可以列席当地防指应急会商会、抢险救灾现场会等, 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3 .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市防指反馈、汇
22、报。市 防指将督导意见及时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 题,所在地防指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20-4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 H)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物资储备、通信设备设施、 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台账,对存在的 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市防办备案。5 .3预防预警行动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门)应 当积极采取预警预防行动。1 .预警预防行动坚持分类分级原则。各类预警信息须经主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2 .汛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非汛期出现水 旱灾害时视情开展值班
23、值守工作。3 .市防指适时组织召开年度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指全体成 员会议、会商会议,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防总、 自治区防指、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临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 议。4 .当通辽市发生水旱灾害或邻近省、盟市水旱灾害对通辽市 有影响时,监测预报单位应当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市防指 提供降雨、洪水、内涝、干旱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 警信息。5 .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预报预警信息进行会 商,并根据会商结果向行业职能部门和可能受影响旗县市区防指-21 - 发布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密切关注灾害
24、发展态势,开 展隐患排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视情启动应急响应, 落实防御措施。6 .市防指根据预测预警情况派出工作组。7 .抢险救援力量做好队伍、设备、物资的预置和出动准备。4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4.1.1 应急响应分类分级1 .按灾害类型,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两个类别。2 .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 级)、重大(H级)、特别重大(1级)四个级别。3 .1.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 .市防办根据气象、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文 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 力等,综合会商研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I级应急响应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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