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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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4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42.1 市防总工作职责52.2 市防总组成52.3 市防总工作组62.4 市防总专家组62.5 与前期准备73.1 监测预警73.2 预警信息发布93.3 前期准备104应急响应124.1 总体要求124.2 应急响应启动权限14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44.4 应急响应行动15 委领导,各级政府负责,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 区的三防工作负总责。(2 )市防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单位(部门)的三防责任 人,每年汛前报市防总备案。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在
2、每年汛期 前落实行政区以及水库、堤围、水闸、泵站、水电站、山洪灾害 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风险点、低洼易涝点、湖 泊、渔船等三防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3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机构要落实本地区的各类三 防责任人,重要的工程及区域责任人每年汛前报市防总备案,并 向社会公布。(4 )市防总按照部门管理职责,每年汛期前公布市管水利 工程、景丰联围、中型水库、万亩堤围防汛行政责任人,以及市、 县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3.3.3 预案落实(1 )市防总组织编制市本级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防总备案。(2 )市防总各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的
3、防汛防 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或将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内容纳入本单位 (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报市防总备案。(3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机构要组织编制本地区的防 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 报市防总备案。(4 )市水利局统筹组织全市的防御洪水预案编制工作,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 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防御洪水方 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3.3.4 安全检查(1 )市防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设施的日常 检查维护、风险隐患整治、升级改造等工作,不断提高工程抗灾 能力。(2 )每年汛期前,各地各有关部
4、门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工 程设施、物资储备、通信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 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或者采 取补救措施,并报市防总备案。3.3.5 宣传培训及演练(1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防汛防旱 防风防冻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 识。(2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防责任人的培训,提高应急 处置能力。(3 )市防总和市防总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三 防应急演练。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1)汛期,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市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 有关规定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水旱风冻灾害可能或 已经发生时,要增加
5、值班力量,并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紧迫程 度、发展趋势及有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 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机构 报告。非汛期出现水旱风冻灾害时视情开展值班值守工作。(2 )市防总授权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重大水利、防洪工程的 调度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总直接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 度由有调度权限的单位负责,必要时由上一级三防指挥机构直接 调度。(3 )市防总启动III级或以上应急响应时实行联合值守,相 关成员单位派员到市防总指定区域参与联合值守,参与联合值守 单位详见附件4。(4 )在应急响应行动中,每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包含本级以 下所有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6、。(5 )根据灾害发展和抢险救灾需要,市防总可在灾害发生 地区设立市现场指挥部或现场联合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负责全 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部署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现场联合 指挥部负责指导受灾地区三防指挥机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处 置工作。(6 )当本地区发生的水旱风冻灾害可能影响相邻地级市时, 事发地三防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机构 的同时,要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三防指挥机构通报情况。(7 )对因水旱风冻灾害衍生的疾病、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 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全力处置和救护,采取有 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并及时 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
7、三防指挥机构报告。4.2 应急响应启动权限按水旱风冻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将 市级应急响应分为一般(IV级X较大(川级入重大(II级卜 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各县(市、区)三防指挥机构可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的应急响应级别。市级启动应急 响应流程如下:4.2.1 III、IV级应急响应启动市三防办主任组织或委托市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组织市防 总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由市三防办主任批准同意后启动,并 向市防总总指挥报告。4.2.2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市防总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市防总相关成员单位会 商研判。其中,|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总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批 准同
8、意后启动,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1级应急响应 提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启动。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我市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风冻灾害时,市防总组织有关成 员单位会商研判后,启动或调整相应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详见 附件5。4.4 应急响应行动4.4.1 防汛IV级应急响应(1 )市三防办主任亲自或委托市应急局领导在市应急指挥 中心值班带班,主持召开会商会,部署防汛工作。(2)市防总传达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总有关工作要 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向有关地区和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提出 具体防御要求;视情派出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向可能受灾地区 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3 )市三防办密切关注
9、暴雨洪水动态,及时传达市防总的 防汛工作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收集灾情、 险情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督促受影响 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工作。(4)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 互联网等形式播发洪水、暴雨预警、防御指引、市防总工作通报 等。(5 )市气象局、肇庆水文分局每6小时向市三防办报送一 次监测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6)市水利局督促本行业三防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重要 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 程的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出险或可能 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测预
10、 报预警,及时提醒基层人民政府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水 边居民区的巡查、疏散转移工作。(7 )市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 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 险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8 )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督 促、指导各地加强削坡建房极高风险点的监测、预警、排查工作。(9)市交通局做好沿江公路巡查排查,发现水浸公路及有 隐患的桥梁,及时采取警示或封闭等交通管控措施。(10)市城管局监督、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市 政设施(供排水设施除外城市桥梁、地下管廊(沟x户外广 告、燃气设施、城市照明、绿化园林等的防洪防暴
11、雨安全隐患排 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监督、指导各地组织相关人员清扫 垃圾,确保排水管网收水口畅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 作。(11)市公安局督导有关单位密切监视主要路段的水浸及交 通情况,做好已发生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12 )市教育局通知受影响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儿所等 做好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相关防御措施。(13)市工信局协调通信、电力等行业组织排查通信、电力 重点线路和设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14)市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队伍,做好赶赴抢 险救灾一线的准备工作。(15 )市农业农村局督导有关单位提前做好易淹农田、鱼塘 的防护工作,并视情组织抢收农作物
12、。(16)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供电线路 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17 )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 通肇庆分公司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 题立即整改。(18 )其他市防总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 施。防汛川级应急响应(1 )市防总副总指挥、市三防办主任(A角)或市防总副 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B角)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带班,主 持召开会商会,部署防汛工作。(2 )市防总向有关地区派出防御工作督导组;启动联合值 守制度;视情启动市防总工作组;视情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新 闻发布会;协调相关部门向可能受灾地
13、区进一步预置抢险救援力 量、物资和装备。(3 )市三防办核查市防总各项通知、指令等的落实情况, 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加强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 动态信息收集处置;开放应急避护场所,督促受影响地区做好人 员转移工作。(4)市委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正确报道汛情、灾情、险情 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5 )市气象局、肇庆水文分局每3小时向市三防办报送一 次监测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6 )市水利局继续严密监视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 组织做好防洪设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抢修;进一步加强对山洪 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测预报预警,督促危险区域做好人员转移安 置工作。(7 )市资源局
14、进一步督促、指导做好高风险地质隐患点的 巡查和群众安置转移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8 )市住建局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进一步督促、 指导各地加强削坡建房极高风险点的监测、预警、排查及群众转 移安置工作。(9 )市交通局协调应急运力,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 设备和受灾群众的运输工作;进一步做好沿江公路巡查排查,发 现水浸公路及有隐患的桥梁,要及时采取警示或封闭等交通管控 措施。(10)市城管局协调相关人员进一步清扫垃圾,确保排水管 网收水口畅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排水工作;协调组织清理倒 伏树木、损坏路灯、掉落广告牌和户外
15、照明设施等。(11)市公安局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交通状况,对拥堵路段 进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实施交通管控。(12)市教育局督促属地教育部门做好受影响区域在校师生 的转移安置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通知全市中 小学、幼儿园及托儿所立即停课。(13)市工信局协调通信、电力等行业组织排查通信、电力 重点线路和设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4)市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队赶赴抗洪抢险一 线。(15 )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群众对成熟农作物进行抢收,对未 成熟农作物采取保护措施;督促属地农业部门做好危险地区人员 的转移和安置工作。(16)市文广旅体局督导相关部门关闭危险区域的户外旅游 景点,疏散转移
16、滞留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17 )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进一步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供 电线路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巡查、检查,做好重点部门和抢险救灾 现场的电力供应和保障;组织抢修人员、抢修车辆、应急发电车、 发电机及各类抢险物资待命。(18)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 通肇庆分公司进一步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 安排应急通信车辆、抢修队伍集结待命。(19)肇庆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肇庆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视灾情、险情开展抢险救灾工作。(20 )其他市防总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 施。防汛II级应急响应(1 )市防总总指挥(A角)或常务副总指挥(B角)在市
17、 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部署防汛工作。(2)市防总提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市党政领导带队督导 检查三防工作预案;增加联合值守单位;启动市防总工作组;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到重 灾区靠前指挥。(3)市三防办进一步核查市防总各项通知、指令等的落实 情况;核查、更新灾情、险情、临险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 息;督促受影响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4 )市气象局、肇庆水文分局每1小时向市三防办报送一 次监测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5 )市水利局继续严密监视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 督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其工程设施进行全天候巡查;会同相关 部门进一步加
18、强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及巡查工作;督促属地水 利部门会同基层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 安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6)市资源局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风险 以上的巡查和群众安置转移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1.5 力量动员与参与351.6 信息报告351.7 险情灾情处置351.8 应急响应调整365 后期处置365.1 灾害救助375.2 恢复重建375.3 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375.4 保险375.5 评估总结386 应急保障386.1 队伍保障386.2 物资保障396.3 资金保障396.4 技术保障406.5 人员转移保障406.6 综合保障41
19、7 附则457.1 责任与奖惩457.2 预案管理与更新457.3 解释457.4 实施时间45 和预警工作,并向重点地区派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队 伍Q(7 )市住建局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督促、指导各 地加强削坡建房高风险点的监测、预警、排查及群众转移安置工 作。(8 )市交通局加强力量调配,强化道路和桥梁安全巡查和 应急处置工作。(9)市城管局进一步监督、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做好倒伏树 木、损坏路灯、掉落广告牌和户外照明设施等清理和处置工作。(10)市公安局积极保障灾区治安稳定,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发生;向公众发布最新交通状况,提醒市民避开水浸及拥堵的路 段;对拥堵路段进行交通引导,必
20、要时实施交通管制。(11 )市教育局督促属地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受影响区域在 校师生的转移安置工作;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儿所的停 课情况。(12)市工信局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通信、电力保障工 作。(13 )市卫健局视情增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队赶赴重灾区 和抗洪抢险一线。(14 )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做好危险 地区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15 )市文广旅体局检查危险区域户外旅游景点的关停情 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滞留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16)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进一步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供 电线路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巡查、检查,做好重点部门和抢险救灾 现场的电力供应和保
21、障;组织抢修人员、抢修车辆、应急发电车、 发电机及各类抢险物资开展应急抢险。(17)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 通肇庆分公司进一步组织做好通信线路、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 组织应急通信车辆、抢修队伍开展应急抢险。(18)肇庆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肇庆支队、市消防救援 支队组织所属队伍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9 )其他市防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防汛I级应急响应(1 )市防总总指挥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主持召开 会商会,部署防汛工作。(2 )市人民政府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采取停课、停 工、停产、停运(含停渡)、停业(以下称“五停”)的一项或多 项必要措施。
22、(3 )市防总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防御措施,全面做好 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参与联合值守;设立市现场指 挥部或现场联合指挥部,到重灾区靠前指挥。(4)市三防办全面核查市防总各项通知、指令等的落实情 况;核查、更新灾情、险情、临险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 督促指导受影响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确保受影响区域全 部人员得以转移并妥善安置。(5)市气象局、肇庆水文分局实时向市三防办提供最新预 测预报信息。(6)市水利局督促各地水利部门实时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 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实时制定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开展 水利工程调度;督促各地水利部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指导出险 或可能出险水利
23、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实行全 面、不间断监测预报预警,全力指导疏散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区 水边居住区群众;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7 )市资源局全面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和群众安置转移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并向重点地区视情增派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队伍。(8 )市住建局全面调动资源、力量,加派人力、物力,全 力开展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削坡建房风 险点的监测、预警、排查工作及群众转移安置工作。(9 )市交通局全面调动人力、物力,全力开展道路和桥梁 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10)市城管局全面协调各地城管部门做好倒伏树木、损坏
24、 路灯、掉落广告牌和户外照明设施等清理和处置工作。(11 )市公安局全力保障灾区治安稳定,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发生;向公众发布最新交通状况,提醒市民避开水浸及拥堵的路 段;对拥堵路段进行交通引导,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12)市教育局督促属地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受影响区域在 校师生的转移安置工作;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儿所的停 课情况。(13 )市工信局协调相关单位全力做好通信、电力保障工作。(14)市卫健局增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队赶赴重灾区和抗 洪抢险一线。(15 )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做好危险地 区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16 )市文广旅体局检查危险区域户外旅游景点的关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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