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垟街道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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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洋街道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 做好辖区城市供水、燃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 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 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燃气事 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建设部舞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城市 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 事故应急预案、瓯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 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1 .本预案适用于三堞街道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
2、燃气系统的应急处置活动。2 .风险评估三堞街道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风险属中等风险。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 明确有关科室、场所,供水、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相应职责, 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科室、场所应急 工作任务,加强各科室、场所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 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1)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 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 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燃气突发事故。(2)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 即报告区政
3、府、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发生H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 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省应急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 畅通。(3)城市供水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 公共事件,应同时报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2、报告内容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 址;(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池)座数、 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气源厂(罐)座数、气源来源;(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 经济
4、损失的初步估计;(5)事故的简要经过;(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3、响应行动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 各应急领导机构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发生I、n 供水、燃气系统突发事故或需要由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处置的重大事故,经区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发生 IIL W级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企业单位和街道决定启动 本级预案。并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
5、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 收集工作;(4)服从各级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 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置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 状况;(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 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 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4、指挥和协调(1)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 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 置建议,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启动本预案。同时 将事故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需要区政 府领导协调
6、的,报告时一并提出处置建议。(2)第一时间召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 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 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应 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 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序和范围,随时向区政 府、城管与行政执法局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4)应急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 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燃气系统的抢险、抢修、 临时供水、供气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 应急救援工作。(5)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各成
7、员按照本部 门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5、信息发布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区应急领导小组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区政府新闻管理部门 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区政府或由市市政园林局报市政 府决定。六、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地的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应急领导 小组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 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七、应急结束(一)结束程序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各级应急领 导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 况下,由区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二)事故
8、调查与总结(1)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 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 置工作进行评估。(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燃气事 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燃气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各方 面提出改进建议。(3)城市供水、燃气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区市政园 林管理局应向区政府和市市政园林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 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燃气系统基 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 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 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来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 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
9、,各种必要的附件等。八、应急保障(一)指挥技术系统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园林所,并建立应急指 挥技术系统,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 主要包括:(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市供水、燃气事故信息,为专 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2)传递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反应的有关信息;(3)为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 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二)通信保障(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 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 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市应急响应部门、 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2)应急响应期
10、间,根据建设系统网络保障预案,保障 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区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 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 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三)队伍保障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城市供水、燃气企业人员组 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 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 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 和意见等。3、应急管理力量:由城管与行政执法局的有关工作人 员组成,担负接收区政府和市市政园林局的应急指令,组织 和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燃气企
11、业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 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四)装备保障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制定紧急情况下供水、燃气设施 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区城市供水,燃气突 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供水、燃气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 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五)宣传、培训与演练1、宣传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供水、燃气 突发事故及事故应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 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供水饮用、燃气安全使用及 应急的基本常识等。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和城市供水、燃气企业负责。2、培训(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培训。(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
12、类指导,严格考核, 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 组织方式。3、演练各级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六)奖励与责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城市供水、燃气 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 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 责任。九、附则1、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政园林局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办事处批 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市政园林所负责管理与更新,市政园林所定期 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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