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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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具有国际影 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 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实 施办法。第二条 坚持党管人才,人才引进要统筹兼顾、突出 重点、优化结构,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条件、注 重业绩、德才兼备、合同管理。第三条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全职引进指通过公开招聘和调动进入学校的正式编制人员。 柔性引进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按照聘用协议,以科研合 作、技术攻关、兼职教师等形式,每年在学校工作一定时间 的人员。第四条符合国家人才支持政策、具有重大教学科研 成果、
2、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人才引进采取特事特 办、一事一议的方式。第五条 引进的人才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第二十八条聘用合同的聘期为五年,引进的人才最 低服务期为两个聘期。首个聘期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执 行;首个聘期考核合格的,第二个聘期纳入学校常规岗位聘 用管理。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第二十九条 引进人才首个聘期的聘期目标任务至少 含教学任务、教研科研任务和其他任务。(一)教学任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教研科研任务与引进人才类别及层次相关联。学者第一层次教研科研任务一事一议,应包括带领学科、
3、 团队开展本领域教学科研工作,承担国家、和市重大科研项 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前沿课题,取得具有较 大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形成具有国内外较高水平的学术 团队,引领学科进入国内外先进水平等任务,原则上不低于 引进时的业绩资格条件且其中一项绩点不少于6000o学者第二层次教研科研任务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次引 进时的业绩资格条件,单类绩点不超过80%且其中一项绩点 不少于4000o学者第三层次教研科研任务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次引 进时的业绩资格条件,单类绩点不超过80%且其中一项绩点 不少于2000o-10 -优秀青年学者教研科研任务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次引 进时的业绩资格条件,单类绩点不超过
4、80%且其中一项绩点 不少于600o优秀博士教研科研任务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教学科研型 副教授评审的业绩条件。(三)其他任务包括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 专业发展、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具体由用人单位根 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际情况与发 展要求,在以上聘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各类人才的具体 聘期目标任务,报学校审定后实施。用人单位应指导引进人 才制定科学合理的聘期目标任务书,聘期目标任务书应包括 聘期目标任务、年度基本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第三十条 聘期考核分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 核。(一)年度考核与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同步,年度考 核原则上
5、需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基本任务和年度 目标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 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二)中期考核由用人单位在聘期第36个月组织进行, 初步考核意见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人才 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中期考核原则-11 - 上需完成聘期合同约定聘期目标任务的50%,中期考核不合 格者停发年薪(或人才津贴)的50%和未发放的购房补贴, 期满考核合格后补发。(三)期满考核由用人单位和学校在聘期结束前3个月 共同组织进行,经受聘人员总结述职、用人单位聘期考核工 作组考核评议和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 由学校进行审议复核
6、,确定考核结果。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聘期期满考 核合格的,纳入学校常规岗位聘用管理。聘期期满考核不合 格的,学校按聘用合同约定与当事人解除聘用合同,当事人 按聘用合同约定退回相关待遇。第六章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成立学校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加强对人才引 进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 作机制。第三十二条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是学校人才 引进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 施。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 与学科建设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财
7、务处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人才引进中相关 工作的指导和审核。-12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建立由同行专家与党政领导共 同筛选、学术委员会考察、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的人才引进 工作机制,做好引进人才的遴选、考察推荐等工作。第三十四条 构建全员重视人才的工作机制,对于引 进的学者实行校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定期与联系专家沟通交 流,了解其工作、生活等情况,协调解决其来校后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定期参加联系单位的人才引进面试和调度人才工 作。第三十五条 建立人才引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查落 实制,人才引进工作成效、人才聘期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作 为用人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师资队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单位 绩
8、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定期通报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重要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中 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自然科学研究类、文化艺术体育实 践类、教学研究类和人才项目类绩点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人 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 法和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号) 同时废止。-13 - 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养,爱 岗敬业,治学严谨,团结协作,身心健康。第二章引进人才类别第六条 根据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引进人才分为学 者(第一层次、第二层
9、次、第三层次)、优秀青年学者、优 秀博士等3个人才类别和5个人才层次。第七条 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同时 还应具备以下业绩资格条件:(一)学者第一层次: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性构想和国际顶尖学术 水平,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高质 量发展要求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级绩点不少于20000,具体条件一事一 议。业绩等级及绩点认定按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 法执行(下同)。第二层次: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 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研究方向处于学科发展前沿领域,具有宽广学术视野和 创新
10、思维,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 影响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能够带领学科团队开展高层次的 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达到国内一流学科带头人水平的 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级绩点不少于 13000且单类绩点不超过80%o人文社科领域人才近5年首 位取得的一级绩点不少于12000且单类绩点不超过80%o第三层次: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本学科 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能够带动本 学科方向发展的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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