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2023.docx
《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2023.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储备粮(含原粮、食用植物油及应 急成品粮油,下同)轮换管理,实现轮换工作制度化、规范 化,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根据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 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省级储备粮轮换,是指在保持储备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以符合质量要求的新粮等量替换库存粮食的活动。第三条 省级储备粮轮换应当服从粮食宏观调控政策, 遵循保持粮食市场基本稳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执行“库存成本不变、实物推陈储新、均衡轮换”的轮换制 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轮换。第二章轮换方
2、式第四条省级储备粮轮换实行计划轮换和自主轮换相结合的方式。原粮、散装食用植物油实行计划轮换,由四川省粮食和物 资储备局(以下简称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四川省财政厅(以 下简称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下达轮换计划。承储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可采取先购后销、先销后购、边购边销等方式进行。应急成品粮油实行自主轮换,由承储企业结合自身经营 情况适时实施。除紧急动用外,承储企业任何时点应急成品 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o第五条 省级储备粮轮换周期原则上为:稻谷3年、小 麦4年、玉米2年、散装菜籽油2年;应急成品粮油原则上 每年至少轮换1次,且在保质期限日
3、1个月前必须完成轮换。原粮、散装菜籽油达到规定年限的应进行轮换,确需提前 或延迟轮换的,需经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四川 省分行批准,同一批储备粮一年内最多轮换一次,延长储存 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市场竞争性安排的省级储备粮,储存到 期前一年不安排轮换。第六条 根据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相关国家标准评 价结果,重度不宜存的粮食必须进行轮换;轻度不宜存的粮 食结合年度轮换计划进行轮换。第七条 省级储备粮轮换原则上采取同品种、同企业 轮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异品种、异企业轮换的,需经省粮 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批准。第三章计划与执行第八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拟定次年轮换计划,会同财 政厅、
4、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在每年12月底前下达分品种、分企 业轮换计划。第九条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变化或调控需要,省粮食和 储备局会同财政厅、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可对省级储备粮轮换 计划进行调整。第十条 省级储备粮轮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 直接收购外,其余购销应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 易。确因政府宏观调控、粮食质量安全等因素需采取邀标、 定向及其他方式交易的,须经省粮食和储备局批准。轮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全程留痕备查, 相关凭证、资料至少保存6年。入库的省级储备粮源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 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及以上,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 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5、准限量规定。入库的省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含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应为 近期新加工的产品,质量指标符合国家二级及以上,储存品 质指标符合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限量规定。入库的省级储备应急成品粮油原则上应为30天内加工的 产品,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小麦粉须符合标准 粉及以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上标准为省级储备粮入库的最低标准,承储企业可根 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不低于规定标准的储备粮入库。因特殊 原因需调整以上标准的,须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第十二条 承储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省级储备粮轮换 完成情况,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属单位每月10 日前汇总上报省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省级 储备粮 轮换 管理办法 202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