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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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州府办发202272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地质灾害 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 我区工作实际,按照要求修订了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险 情)应急预案(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隐患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预报系统、隐患排查制度,推进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地 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特别要重点加强
2、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 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农房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排查,并 按照规定将排查结果、危险等级及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向社会公 布并抄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1.1.1 重点勘查和综合防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对威胁城集镇、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的重要隐患点,以 及可能威胁航运安全的重要隐患点进行重点勘查。开展地质灾害 综合防治,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和城市建设、生态修复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1.1.2 制定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地质灾 害调查评价成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级
3、地质灾害 防治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公布并实施。同时,要依据地质灾害防 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时期、重点防范区域、重要隐患点,并制定 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实施。1.1.3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各乡镇(街道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对全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单点防 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技术 管理员、地防员等“五重”网格人员和岗位职责,开展群测群防监 测预警工作;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 织专业队伍实施专业监测预警工作;因地制宜使用声光
4、报警器、 鸣锣吹哨、 、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1.4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谁主 管、谁负麦的原那么及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主管范围内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 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那么,明确防治责任主体,催促落实防治 措施。3.2 预警和地质灾害(险情)分级按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地质灾害分为四级。特大型地质灾害为I级,大型地质灾害为II 级,中型地质灾害为III级,小型地质灾害为IV
5、级,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志(详见附件6、附件3.3 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地质灾害或险情发生后,获悉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发生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后,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30分钟内如实向区委区政府值 班中心、区应急局报告,同时抄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生大 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 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同时抄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地质灾害(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体类型、 规模及受灾情况。(2 )地质灾害
6、(险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开展趋势,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 )已采取的主要应急救援措施及地质灾害(险情)的控 制情况。(4 )下一步的措施及建议(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卜处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 置,核实地质灾害(险情)基本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情 况紧急时,果断处置,可采取发布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对象撤 出危险地段等措施。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措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级响应4.1.1 预警(预报)等级为I级(红色)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属地政府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
7、测人员加强巡查,高度关注隐 患体和降雨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立即发布紧 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有 关重要信息按照程序快速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向 市政府及市应急局报告,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4.1.2 预警(预报)等级为II级(橙色)时,区规划自然资源 局和属地政府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 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立即发 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 将有关重要信息按照程序快速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接到报告后立 即向市政府及市应急局报告,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应急
8、响应。4.1.3 预警(预报)等级为III级(黄色)和IV级(蓝色)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属地政府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注意 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立即发布紧 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有 关重要信息快速报告区政府及区应急局,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 应急响应。4.1.4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未作预报,而局部 地区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 应加强巡查监测并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醒其注意防范; 当发现临灾特征时,立即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启动相应级 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4.2 地质灾害(险情)处置程序属
9、地先期处置(1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后,群测群防员或发现地质灾 害(险情)的相关人员,应向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通报情况,提 醒按疏散路线撤离。(2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告知防灾责任人(村组干部)和有关部门,防灾责任人第一时间到达现 场,了解地质灾害(险情),发布预警信号,组织险区群众撤离, 并迅速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3)受灾乡镇(街道)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有 关主要负责人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迅速收集了解地质灾害(险 情)情况,向区政府和区应急局、行业主管部门报告。(4 )乡镇(街道)组织驻守地灾队员进一步核实成灾范围 和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区
10、域、落实专人24小时监测值守等防范 措施,并确定应急工作规模。(5)根据需要启动本级预案,可强行撤离危险区人员,妥 善安置受灾群众,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 险工作。(6 )乡镇(街道)处置完毕,迅速 报告区政府及区应 急局,随后书面详细报告地灾发生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应急救 援情况、地灾防治情况、相关问题等,同时抄送区规划自然资源 局等相关部门。4.2.1 行业部门和区地指应急处置区应急局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加强值班和 信息收集报送、做好救援队伍和物资调度。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派遣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指导设置警戒区域;开展应急监测,
11、及 时作出分析研判,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 支持;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和现场需要派出相应人员和救援队 伍。区地指收集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启动分级响应,组织 开展应急救援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区地指应急响应(详见 附件9b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响应处置措施4.2.2 IV级响应主要处置措施乡镇(街道)先期处置。区地指作出启动IV级响应指示,区地指办将指示印发有关部 门,并报送市地指办。区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任现场指挥长, 根据情况成立相应工作组开展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指导开展应急 监测,及时作出分析研判,提出应急
12、抢险措施建议,报现场指挥 部,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指挥部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形成抢险救援方案报区地 指,向现场工作组下达任务,开展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危险区内群众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 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现场指挥部根据救援需要,调集相关部门单位人员、救援队 伍、救援装备、物资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加强趋势研判,及时 更新预警信息。组织现场科学搜救,防止次生灾害和二次人员伤 亡。现场指挥部统筹转移人员安置和灾民生活,对灾害损失进行 核实,及时向区政府、市地指汇报抢险救援情况。4.2.3 III级响应主要处置措施除严格执行IV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
13、措施外,还应 加强以下工作:区地指作出III级响应启动指示,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抢险救 援队伍赶赴现场,立即开展科学救援工作,其他救援队伍备勤。区地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急)任现场指挥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监测数 据及分析结论随时报送现场指挥部。情况危急时可采取强制撤除危险建筑物等必要措施。及时向区政府、市地指汇报抢险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市地 指支援。4.2.4 II级响应主要措施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市地指批准同意,启动II级响应,除严 格执行川级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应当开展以下工作:(1 )区级抢险救援队伍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部队等赶 赴现场。(2)区级现场指挥
14、部由区地指指挥长任现场指挥长,必要 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在市地指的指导下组织抢险救 灾;市级指挥人员到场后,移交指挥权,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3 )增加专业监测,监测数据及分析结论应随时报送市地指。(4 )抢险救援方案应经专家会商,充分论证。(5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的开展和救灾需要,不断增派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专家和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必要时调集相 邻地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支援。(6)及时向上级汇报救援情况。4.2.5 I级响应措施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市地指批准同意,启动I级响应,相关 措施同II级。5后期处置和新闻通报善后处置 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牵头,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灾人员给予救治 和救济,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 碍,保障城市功能、交通干线的正常运行。5.1 社会救助地质灾害发生后,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困难救助、救灾捐赠,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 赠资金和物质等工作,区红十字会统一将接受的捐赠交区应急 局,区应急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5.2 保险理赔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区应急局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 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人的理赔工作。5.3 调查报告和灾后评估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组在地质灾害(险情)现场抢险救援 工作结束后,按
16、照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险情)调查评估工作,明 确地质灾害(险情)引发原因和灾后损失,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并提出改进建议。中型及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调查评估工作 由区应急局牵头,上报市地指办备案。同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 区政府、区纪(监)委,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开展进一步调查,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4 新闻通报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 论引导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媒体统一发布。6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地质灾害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处 置期间的信息畅通。6.1 抢险救援力量保障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建立由区地质灾害 防治救援指挥
17、部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警察、民兵、社会有关 抢险救援力量组成的区综合应急救援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 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置提 供技术支持保障(详见附件81抢险救援装备及物资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抢险救援设施、设备和救灾物资储藏,保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 作的需要。6.2 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应足额计提地灾防治专项资金和保障地质灾害应 急救援资金使用,保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援和善后需要。6.3 制度保障 区地指办要指导、协调、催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严格执 行汛期24小时值班
18、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灾情 信息。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与区气象局密切配合加快完 善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制度。要随时注意灾害等级预报,并与气象、 水利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的水文水情和降雨情况,做好预案编码: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预案(修订)目录1 总那么51.1 编制目的51.2 工作原那么51.3 编制依据51.4 基本情况61.5 适用范围61.6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6应急组织体系71.7 应急指挥机构71.8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81.9 现场组织机构93预警与监测93.1 预防103.2 预警和地质灾害(险情)分级113.3 地质灾害(险情)报告113.
19、4 处警12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措施12 可能出现险情的防灾准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本行 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6.6 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庆市地质 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区级有关部门应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 个人严格责任追究:6.6.1 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 报,迟报、漏报、瞒报的。6.6.2 拒不执行灾害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 造成严重后果的。6.6.3 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 和个人。6.6.4 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
20、重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6.6.5 不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7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全区各乡镇(街道有关区级部门应利用多种途径、多层 次、多方位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等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 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7.1 预案培训本预案发布后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组织培训、学习,熟悉本级预案的工作内容 和要求,做好实施本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7.2 预案演练 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应不定期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1次应急避险演练,地 灾隐患点每年开展1次群测群防简易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将
21、演练情况报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 援指挥部办公室。7.3 监督检查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 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8附那么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组织修订并解释。8.1 预案公布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开 州府办发州02034号)文件同时废止。8.2 预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或修订地质灾害(险情)应急预案。8.3 预案修订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 订期限最长为3年。8.4 奖励 对在地质灾
22、害(险情)抢险救援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组织 指挥体系框架图.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2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重庆市开州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 部成员单位通讯录3 .重庆市开州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 .地质灾害灾情分级表4 .地质灾害险情分级表.重庆市开州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专家名单5 .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区地指对应应急响应.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气象预报)分级表6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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