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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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自查自纠报告篇1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 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绩(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 的浓厚氛围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 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 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 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 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 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二)依法平等保护
2、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 竞争环境1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 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 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 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 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2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 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 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 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 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
3、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 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 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 会事业部7家。2 .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 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 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 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 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 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审查工作。3 .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 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
4、清楚、证据充分、定 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 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 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 共组织了 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 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 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 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 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 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 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二、存在问题及原因(一)企
5、业开办方面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 营商环境举措工作。1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 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一 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 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 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 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 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 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体化平 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 业执照仍存在困
6、难。2 .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 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 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 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 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 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 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 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 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3 .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 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 章制作
7、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 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 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 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 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 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 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 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 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 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
8、首次刻制印章的质 量也难以保证。4 .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 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 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 “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 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 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1 .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 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
9、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 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 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 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 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2 .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 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 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3 .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 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 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 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
10、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 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 程网办。4 .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 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 ) 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 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 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 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
11、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 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 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 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 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 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 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 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 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 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 )69 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
12、营场所), 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 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 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 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 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5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 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 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1 .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 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 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
13、联合双随机抽查。2 .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 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 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 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3 .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 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 常开展。4 .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 (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 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5 .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
14、部门因 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 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 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6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 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贝L 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 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 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 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1 .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 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
15、查机制,个别地 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 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 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 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 力量。(五)执法办案方面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 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 进一步改进。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 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
16、 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 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 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 人。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 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 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 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 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 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
17、定职责、 封存隐患设备为主。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 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 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 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 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 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 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 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三、下步工作及目标1 .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 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
18、政府行为符合 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 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 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2 .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 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 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 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 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 办“
19、一窗通办” 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 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 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3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 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 权援助机制。4 .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 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 减
20、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 效的政务服务。5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 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 或申请人办事。6 .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 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 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 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 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 业“公开承诺
21、” “先证后查”。7 .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 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 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 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 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 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 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 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 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
22、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 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 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 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 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 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 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 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 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
2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 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 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 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 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 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 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 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 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
24、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 争审查结果把关。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 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 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 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 降低用气成本465. 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 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 约2880. 59万元。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 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 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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