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行政法治革新要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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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政治和法治发展意义,对行政法律制度改革创新也指明了前行方向和重要 任务。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和法治迂设,我国行政法治革新努力取得了 一系列发展成果,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成为这一 进程中的重要突破口,形成若干制度规范,表现出积极作用。但由于认识滞后和条件不足等原因,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仍 然存在机制和方法上的缺陷短板,须在民主型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通过持续改革创新不断进行完善。本文就确立全过程 人民民主理念与行政法治革新任务的关系,特别是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规范、积极作用、机制缺陷和完善路径等略 呈管见,供读者参考和批评。一、确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与行政法治革新任务(一
2、)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大意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具有 特殊的政治和法治发展意义。1 .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主要节点。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 点,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在中共中央人大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 和主
3、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 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 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漳,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参见新华社文章:习近平在中 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10/14/c_1127957070.htm,最后访,可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2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丰富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篁大理念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
4、中就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 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整的制度链条,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公民民主等民主玫治的全 部要素,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过程的所有领域,具有丰厚的制度条件、社 会基砒和政治潜能。全体人民对国家生活的全过程参与,需要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依靠民主协商的力量共同斛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实 际问题。只有通过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使人民科众经常和广泛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正将民主选举
5、、 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贯通起来,成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才能既有力激发人 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治理和民主政治庭设的热情,提升运用有序民主参与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有效昉止和克 服因民主参与渠道不畅导致的某些非制度化参与现象和过激化参与行为。3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两事务、两事业”(即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也是我 国宪法确立的、真实管用的民主制度。我国4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
6、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 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 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 主义民主。”引自新华社文章: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0/15/content_809825.htm?div=-1,最后访问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H.为了从法律制度上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保障,202
7、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迸行修改之际,就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该法,开始将全过程民主的重大理念 和实践创新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成为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要素,这具有重要的法治发 展意义。(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行政法治革新的昭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定之后,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了法律制度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 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制度建设开始受到重视,进行拨乱反正且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了新形势下法律制度建设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方针
8、更具有现代性,符合现代法 治精神,其强调法律规范质量,注重法律实施效果,旨在实现良法善治。在此过程中,也逐渐融入和展开了对于行玫法 治民主化的价值追求。1 .行政法治革新中逐渐增强民主性的导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第九部分提出,要从多方面努力推进法治中国速设。然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 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京、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关键要素,就是要 建构必要的平台和机制,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积极参与行政过程,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法治的民主化。党的十 九大报告也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
9、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系,并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 6建议)指出,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此后,中共中央又相继印发了法治中国迂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迎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一规划两纲要”),提出要健全公众叁与篁大公共决策机制, 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全过程人民民主
10、意味着民主的所有要素、所有环节都不能少,这当中显然不能忽略行政管理和行政法治体系建构 和运行中的民主要素。放眼当今世界,民主化浪潮促进了参与式行政的兴起,使之逐渐成为现代行政的制度价值追求和 民主判断标准。参与式行政将公众纳入行政过程,促进行政的民主化、理性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 中国,参与式行政是逐渐发展的系统工程,如何从法律角度保障公众充分了解和参与行玫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过程,是实 现上述目标的行政民主基础。行政领域公众参与的法治化,有助于推动我国的行政民主和行政法治进程。早在2010年10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速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就好于公众参与行 政管理的
11、法律制度提出了诸多要求。例如:(1)关于如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第7部分),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 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 充分体现二(2)关于如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第11部分),意见提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 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3)关于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第12部分),4意见 提出要“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这些要求非常具有针对 性和现实意义。此外,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在一规划两纲要”等系列重要文件中一
12、再被强调提及。2 .行政法治民主化的新趋势、新方式和新标准。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参与热情不断提高,以 及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化,使公众参与行政成为现实做法并逐渐扩增。但由于特殊的政治文化历史背景,公众参与行政无 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还存在较多不足。这体现在既往传统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只是作为 单纯的行政管理对象,扮演完全被动的角色,没有积极参与管理过程的任何权利和权力可言;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 中也主要仰赖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期、行政强制等刚性的管理方式方法,长期未能建立 健全能够充分体现民主权利的行政管理制度。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
13、发展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逐渐增强了公民的自主意识以及行玫效能理念和 社会责任感,逐渐激发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这一现象也广泛体现于行政管理领域。在行政活动中,行政主体通过允 许、鼓励行政相对人、利害相关人和一般社会公众参与行政活动过程,提升行政活动的公开性、公正性、正当性与合理 性,达成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的良性、有效互动,克服行政公务人员由于路径依赖形成的经验主义和专业偏执主义,与 行政领域外部的专家学者乃至一般民众和社会组织在互动过程中共同推进行政活动效能,共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这已 成为现代行政法治的一种发展趋势和正当性标准。3 .公众参与行政模式是民主型法治政府的要义之一。
14、系统探讨和努力构建公众参与行政模式并充分发挥其制度潜 力,具有重大的行玫法治发展意义。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等枳极现象的出现,是对从前那种仅强调运用规制、命令、 处罚、强制等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扬弃和补充,有助于体现互动、协调、对话、共建等现代行政方式的法治价值,深入 推进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可以增强行政管理的民主性和效率性。通 过发展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同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
15、参与、法治保停、 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速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其中,公众参与成为充分实现党的 领导和政府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建议强调,“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引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htm,最后流问日期:2020 年 11 月 3 日。公众参与行政现已涉及行政法治发展的各领域并发挥重
16、要作用,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 与行政救济等。然而,毕竟公众参与行政模式尚处于起步发展时期,许多相关制度和理念尚待完善,实践中难免会有负 面效应出现,发展尚不平街,故须对制度缺陷进行分析和逐渐完善。同时,尽管公众参与的法律要求已开始在一些法律 文件中有所规定,但在实践中的效果尚属有限。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年版,第12页。二、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规范和积极作用首先应当明嘀行政立法是一个过程、一种行为,是经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 立法法)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过程。刘萃:行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
17、36页。同时应当 看到,行政立法也是社会利益重新分配过程,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因此行政立法与其他的行政行为相比应当更强调民主 的价值取向,提倡广泛的公众参与,实现行政民主化要求。要充分实现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要求行政机关主动、真诚 地接纳公众参与,使公众参与由外在力量转变为政府活动的内在动力,实现有序、健康和快速发展。这就需要在巳有尝 试的基础上,普遍建立和不断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一)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规范现有的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规范是多层次的,涉及许多地方和多个领域,这里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简要梳理。1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公民叁与行政立法的现行规定,主要存在
18、于以下几个文本和法条中: 立法法第67条、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3第13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同时规定,此类法律文件在 越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7) 立法法第67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11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 门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脸,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
19、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等更大利益 调赘事项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15条:起草规章,应当深入商查研究,总结实践经脸,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 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以经过修改的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3与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为例,可见巳有一些法定化的行政立法民主程序制度创新(此前于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第 66条、第82条也作了类似规定):(1)立项、起草行政法规时应广泛听取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可果取座谈会、 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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