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33000基本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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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 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 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 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 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
2、(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3495. 1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GB/T 1549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受复审。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
3、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摄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 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5. 3. 2. 3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 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 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外来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人厂(矿)有关安 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 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
4、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 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5. 4现场管理5.4. 1设备设施管理5. 4. 1.1设备设施建设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 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GB 50016和GB 50140的规定;建设项日的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 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 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5. 4.1. 2设备设施验收企业应执行设各设施采购、到
5、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 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 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5. 4. 1.3设备设施运行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 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以及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各和矿山井下特种 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 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 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5
6、. 4. 1.4设备设施检维修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 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 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 做好记录。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金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 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 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5. 4. 2.1执行。5. 4. 1.5检测检验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 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祥石油 开采特种设
7、各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相关 安全使用证。5.4. 1.6设备设施拆除、报废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各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 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 设备设施标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5.4.2. 1执行, 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 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5. 4. 2作业安全5. 4. 2. 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 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
8、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 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 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 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将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 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 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 行屏蔽或
9、隔离。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 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 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特殊作业,应符合 GB30871的规定。5. 4. 2. 2作业行为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 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 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
10、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 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 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5. 4. 2. 3岗位达标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 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 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 施。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 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 工作,并做好记录。5. 4. 2. 4相关方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
11、应商 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 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 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 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来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企业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 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 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 产标准化要求。5.4. 3职业健康5. 4. 3. 1基本要求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12、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 解除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 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 合GBZ 1的规定。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 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应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 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验报 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 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
13、业人员并存档。对检 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 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 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 GBZ 188的规定。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 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涉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 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5. 4. 3. 2职业危害告知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 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
14、写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 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 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 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 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 合GBZ/T 203的规定。5. 4. 3. 3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5.
15、 4. 3. 4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 度不超过GBZ 2.1、GBZ 2. 2规定的限值。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 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 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 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液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
16、建议,结合本单位 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 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5. 4. 4警示标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 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害示标识。其中,警 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 (所有部分)的规定,工业管道 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 1 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
17、的规定。安 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 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 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 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 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 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构、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 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 施等。5.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安全
18、风险管理5. 5. 1. 1安全风险辨识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 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 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应 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企业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5. 5. 1.2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 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等进行评估。在进行安全风险评 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
19、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 行分析。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每3年应委托具备 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 全评价。5.5. 1.3安全风险控制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 安全风险进行控制。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 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 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 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5. 5. 1.4变更管理企业应制定
20、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 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 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5. 5. 2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 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 源辨识和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进行日常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重大危 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 3035的技术规定。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 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
21、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5. 5. 3隐患排查治理5.5.3. 1隐患治理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 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 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 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 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 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 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 查、专业检查、季
22、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 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 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可能 存在的重大隐患作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5. 5. 3. 2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 行治理。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 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 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 前
23、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 故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 备、设施。5. 5. 3. 3验收与评估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 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 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的机构进行评估。5. 5. 3. 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 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 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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