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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 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 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 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 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版)食品安全委员会工 作规则(修订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二、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食安委)是县政府食品 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下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简称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安委日常工作。在县食安委领导下, 成立县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全
2、县食品安全工作提供重要 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第二章组成三、县食安委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县政府常务 副县长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县食安委副主任, 食品安全相关县级部门为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指 定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县食安委委员。四、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 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经 县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的 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5.负责县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侦查机构设置和队伍建 设。(八)县民政局1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 措施和制度规范,并推动实施。2 .加强
3、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 应急处置方案。(九)县司法局1 .负责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工作。2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3 .指导全县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十)县财政局1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安排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相关 经费。2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级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经费的 监管。3 .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 展规划,提出财政支持建议意见。4 .争取国家财政经费和财政政策支持。(十一)县生态环境局1 .研究制定并组
4、织实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保护政 策法规、制度规范、整治方案和工作规划。2 .配合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养殖开展场地环境保护。监督 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农产品、 畜禽产品、水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规定。3 .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4 .配合有关部门对重金属超标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重金属超标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和工作 规划。5 .依法查处破坏产地和水源地环境污染的案件。6 .牵头调查处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7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综合治理工作。(十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工
5、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研究制定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整治方案和 工作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食品 安全管理主任责任。2 .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建筑企业配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并督促其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 考核。3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工作。4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餐厨废弃物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规范。(十三)县农业农村局1 .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 实施相关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制度规范、整治方案和工作规 划,
6、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 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食用农 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 力。2 .负责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组 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时通报、发布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测信息,强化风险预警。3 .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4 .负责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 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组织水生生物引种的生 物安全评价,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5 .负责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 畜牧和水产投入品的生产、使用监督管理和监测工
7、作,建立 健全农业、畜牧、水产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农业、畜 牧、水产投入品市场监督管理,推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 防统治、绿色防控和科学用药。6 .负责起草畜禽屠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 配套规范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 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牵头组织 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考核评 估和验收等工作,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 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7 .依法查处危害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 全的违法案件。(十四)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1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
8、系建设及 其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2 .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 标准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制定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推 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 政策制度。(十五)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1 .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A级旅游 景区、星级饭店和星级农家乐等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 策法规、制度规范、整治方案和工作规划,配合组织开展全 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代店和星级农家乐等企业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2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星 级农家乐等企业评级认定过程中食品安全督促和指导工作。(十六)县卫健局1 .会同有关
9、部门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研究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和工作规范,配合有关部门推 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信息。2 .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严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备案,会同市场 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 价。3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十七)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相关具体措施。1 .负责食品市场主体的注册、许可工作。2 .负责特殊食品的注册、许可和备案工作。3 .负责覆盖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食品添加剂、食
10、 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 理和检验检测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食品添 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制度规范、整治方 案和工作规划,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4 .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县各级人民 政府分级负责机制。5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 安全信息。6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 情况。7 .负责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 品安全监管信息化。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8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11、关产品的广告和商标 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商标侵权行为,保护知识 产权。9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处危 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 政执法责任制。10 .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许可管理工作。11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 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和监督管理工作。12 .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13 .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 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 并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14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
12、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 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向 有关部门通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食品召回 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十八)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种养殖等生产环节(含产地环境)的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国家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 度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十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 .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 管理,组织取缔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商贩,规范 流动摊点。2 .牵头负责以城区垃圾为重点的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 及处置等工作。十、县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作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智
13、囊机构,县食品 安全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一)分析研判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掌握县内外食品安 全领域的最新动态,承担重大问题调研,为全县食品安全工 作提供决策建议;对国内外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跟踪和研究, 积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二)参与研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战略和规划, 参与起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参与制订全县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提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 管措施咨询意见,为政府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 咨询和技术支撑。(四)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与指导,参与 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
14、和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抽检方案。(五)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情研判和 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参与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调查与 研判。(六)协助制定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 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负责食品安全科普 宣传研究,就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解疑释惑。(七)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提供专家意见。(八)完成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H 、会议制度(一)县食安委全体会议。由食安委主任或者委托副主任 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动议组 织召开。县食安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联络员参加会议。(二)县食
15、安委专题会议。由县食安委主任或者委托副主 任召集召开,会议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 加会议。(三)县食安办专题会议。由县食安办主任或者委托副主 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成员单位动议召开。会议 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四)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县食安办主任或 委托副主任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 需要召开,全体联络员参加。十二、文件制度为保证县食安委会议精神和重要决定及时贯彻执行,县 食安委及办公室印发以下文件:(一)县食安委文件,用“天食安委”编号。主要包括食 品安全工作规划、方案以及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等涉及食品 安全全局性的工作
16、及其他重要事项。(二)县食安办文件,用“天食安办”编号。主要包括贯 彻落实县食安委有关决定、会议精神的事务性工作,以及其 他需要办公室承办的具体事项等。(三)函件,用“天食安办函”编号。主要包括对市食安 办相关科室、县直机关单位和兄弟部门的平件往来,具体内 容为一般事务性工作,以及需要其他单位办理的具体事项等。(四)纪要,主要包括会议研究确定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 的重大事项、决定等,分为县食安委全体会议纪要、县食安 委专题会议纪要和县食安办专题会议纪要。(五)工作简报,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领导,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指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等重 要活动,以及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
17、全工作动态、食品安 全工作进展等。县食安委文件审核、签发、归档等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其中,市食安委文件、全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 要由县食安办主任审核后,报县食安委主任签发;县食安办 办文件、专题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由食安办主任或副主任签 发。十三、联络制度为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快信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县 食安委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制度。联络股(室)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有关的股 (室),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贯彻执 行县食安委决策部署。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 济信息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
18、卫健局、县文 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 业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 合作和商务局。(一)由于职能职责变化,县食安委成员单位需要调整时, 由拟调整的成员单位向县食安办提出调整建议或由县食安 办提出调整建议。县食安办按程序报告县食安委主任和副主 任审定,经同意后进行调整。(二)各成员单位因需要调整本单位县食安委委员人选 时,应向县食安委主任报告,并向县食安办书面报备。(三)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个内设股室作为联络股室,并 指定一名股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县食安办及 其他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和单位内部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 协调。五、县食安办设在
19、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 任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局领导、 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县食安办副主任。六、县政府公开遴选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县 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并发放聘任证书。县食安办负责县食 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第三章职责志担任,其主要职责为传达贯彻县食安委会议精神,负责食 品安全具体工作的协调、联系,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食 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县食安办通报本部门贯彻落 实县食安委、县食安办会议议定事项推进情况。十四、报告制度为及时、全面、客观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县食安委 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应将下列内容及时报
20、告县食安委: 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县委、 县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县食安委 及其办公室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 规划、方案执行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县食安办督办事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如遇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成员单位应立即将相关信 息报告县食安委,并抄报县食安办。十五、通报制度为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 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县食安委建立通报制度,对有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进展 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项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督
21、查督办事项 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食品安全信息沟通 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其他需要通报的食品安全重要情况。十六、督查督办制度为确保县食安委各项决议、决定得到有效实施,提高行 政效率,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委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具体工 作由县食安办负责。督查督办形式和内容:定期组织对国务院、省、市、县 委县政府、县食安委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 行督促,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的进行督查督力、;对食品安 全重大事件处置进行督促,必要时进行督查督办。第五章附则十七、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年印发的食品 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废止。七、县食安委主要职责作为县政府食品安全
22、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分析全 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协 调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督促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政 策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统一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二)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工 作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规划。(三)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动解决食品安全 重大问题。(四)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投 入保障,推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监管体系,构建食品 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五)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23、和责任追究制, 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 责,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食品安全 综合治理水平。(七)统筹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 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县食安办主要职责作为县食安委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县食安委的日常工 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市食品安全 委决策部署并督促落实。(二)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负责起草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推动
24、建立部门间、乡 (镇)间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覆盖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的重大 问题。指导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开展工作。(四)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对县级有关部门和 乡(镇)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县级有 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负责 指导乡(镇)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五)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制 (修)订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组织开展较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指导乡(镇) 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 理,指导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组织制(修)订全县食
25、品安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规 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和重大舆情事件处置。指导乡(镇)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七)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向县食安委领 导和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并协调依法处置相关问题。(八)针对全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 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九)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统筹协调有 关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十)统筹开展县食安委领导干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领 导干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十一)协调跨部门间、跨地区间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违法案件处置、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十二)承办县食安委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
26、负责县食安委文电、会务、交流等日常工作。(十三)完成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县食安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县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完成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与 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负责指导本 系统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统筹全县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宣传舆论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 舆论环境。1 .负责新闻报道机构及媒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加强舆 论引导,督促新闻媒体真实、客
27、观报道食品安全。2 .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处置食品安全舆情 事件。3 .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4 .协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网络举报和谣 言治理等工作。(二)县委政法委1 .牵头推动完善有关食品安全执法司法政策,建立完善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机制。2 .统筹协调依法查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 .负责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督查督办工作。(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2 .负责按照国家规划要求,组织申请全县食品(除农产 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3
28、.指导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4 .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项目支持。5 .贯彻实施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制度规范、 整治方案和工作规划。6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 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 量安全监测工作,督促粮食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7 .负责拟订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 织实施,指导各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8 .负责粮食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和监督,督查乡(镇)政府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四)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工业行业发展政
29、策、法规,负 责监测分析食品工业运行态势,拟订全县食品工业产业政策 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食品工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食品工 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2 .鼓励和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 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食品工业企业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工 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3 .负责推进食品工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4 .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5 .贯彻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全县 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工作。6 .支持产学研单位申报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科技计划 项目。7 .支持产学研部门、单位开展提升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的技术创新研究,促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
30、转化 和推广示范,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8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科技人才发展 规划,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9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五)县教育局1 .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 下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整治方案和工作规划。2 .负责中小学食堂及内部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行业 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 .负责指导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倡导健 康消费理念,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4 .负责指导中小学加强食堂建设和管理,督促学校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坚持持证经营。5 .负责将食品安全纳入生命.生态.安全
31、地方教材, 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6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负责人及食堂关键岗位人员 食品安全培训。7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中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和 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加强沟通协调,健全综合会商处置机 制,及时通报和公开处置信息。8 .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 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营养餐供餐单位、供货商食品安全的 监督检查。(六)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1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清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整 治方案和工作规划。2 .负责全县清真食品等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 指导检查工作。3 .牵头负责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4 .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七)县公安局1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 安全违法犯罪。2 .参与跨县重大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侦办,负责全县重特 大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和协调工作。3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领域暴力 抗法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 护。4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指导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