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docx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第四章配套工程第十八条 原地封场治理工程的配套工程可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堆体管理用道路。 配套工程规模应按照封场工程需要确定,做到经济、适用、安全、卫生。条文说明:原地封场治理工程建成后还需要人进行维护管理,需要供水、供电和进入垃 圾堆体的道路,可按实际需求进行建设。如存在已建管理用房、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 可尽量利用现有设施。第十九条 存量填埋设施异地搬迁治理工程的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堆体管理用道路等 宜作为临时工程。条文说明: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堆体管理用道路等是在搬迁过程中使用的,在异地搬 迁治理后就不再使用,因此应作为临时工程,不是永久建设。第二十
2、条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工艺用水可利用附近地表水,无地表水或地表水不 可用时,可适用市政水或地下水。生活用水优先采用市政供水,无市政供水的可用地下 水或车运供水。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要求。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生活用水量不大,如果附近无市政供水管网,则可以 就地打井,适用地下水,如果地下水不符合引用水标准,则可以采用专用运水车供水。 工程的工艺用水主要是施工期间降尘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绿化浇灌用水等,这些水均 可以用附近地表水或地下水。第二十一条存量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工程的道路设计应
3、符合封场工程的交通需求,场内 主要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相关要 求。条文说明:存量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工程建成后需要进出的人员不多,因此道路需求不大。 由于封场后垃圾堆体还可能产生填埋气体,因此需要在场区重要位置建设消防车可以通 过的消防通道。第二十二条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消防主要包括建筑消防和场地消防(主要是封场垃圾 堆体)。建筑消防的设计需要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封场垃圾堆体的消 防主
4、要是配置灭火器、灭火沙等器材,可以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中的有关要求进行配置。第二十三条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 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在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方面需要 用电设备,另外就是管理人员的生活用电。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中的相关要求适用于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供配电工程。第五章面积指标第二十四条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可按下表确 定:表2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建筑面积(nr)注:1生产管理用房包括:管理用房、车
5、库、机修车间、计量间、化验室、变配电室等;建设规模生产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I类1200-1500400-600II类800-1200200-400HI类500-800100-200IV类200-50080-1002生活服务用房包括: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3规模大的处理厂取上限,规模小的处理厂取下限。条文说明: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的条件 下,一般相对集中布置,其建筑面积应按照科学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确定。此外还要 考虑垃圾堆体未来开发和某些特殊的制约因素等,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的建筑面积根 据实际需要而定,原则上不宜超过建设规模附表。本条指标参考了生活垃
6、圾卫生填埋 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关于生产管理与 生活服务用房的相关指标,并结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后确定。第二十五条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用房宜根据实际情况, 采用临时建筑。条文说明:规模较小的存量填埋设施需要几个月时间处理填埋垃圾,规模较大的存量填 埋设施也只需要2 3年的时间处理填埋垃圾。结合调研情况,为节约投资、循环利用, 避免浪费,本条规定了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用房宜采用临 时建筑方式进行建设。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二十六条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编制。评 估或审批项
7、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及价格变化的情况, 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整后使用。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编制和使用工程投资估算的原则。强调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变化 调整使用,进行动态管理。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市 政工程投资估笄指标(第十册 垃圾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 50869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和当地实 际水平确定。第二十七条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指标可按表3所列指标控制。表3存量填埋设施处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指标注:1表中建设规模大的可取指标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可取指标上限。
8、工艺形式投资估算指标原地封场治理5001000 元/n?异地搬迁治理100-300 元/n?2表中原地封场指标不含渗滤液以及填埋气处理设施投资估算费用。3表中筛分转运指标不包含厂外运输费用。条文说明:本条提出了不同工艺类型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指标。其中原 地封场治理依据的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异地搬迂 治理工程指标根据对存量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工程和筛分转运多个典型项目调研和分析, 并按2022年5月北京市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及相应的取费费率标准调整后计笄确定。 在进行具体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时要参照国内同类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各地区的有关 费率及各地区计价定
9、额和工程造价信息估算各种工程造价。第二十八条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法与参数的 规定进行经济评价条文说明:本条强调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经济评价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法与参数的规定进行。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强 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据自然资源部职责,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 价评估、确权登记、保护、资产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 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海洋和地质防灾减灾等业务,以及 土地、地质矿产、海
10、洋、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第三条第二条所述范畴内需要规范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 当制定标准。术语、分类、代码、符号、量与单位及制图方法等; 规划、调查、监测、评价评估等相关通用技术要求;实验、检验、 检测和质量通用技术要求;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 求。第四条自然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通用的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 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 制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有关行业起引 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 准、需要在自然资源
11、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推荐 性行业标准。如因地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特点,确需明确特殊技术要求 的,省级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地方标准。 鼓励在自然资源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更新迅速、市场成熟 度较高的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 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协调配套。自然资源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按地方标准管理 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相关地方性规定制定,可参照执 行本办法中的标准制定程序。第五条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应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 作改革精神,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 发展团体
12、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化水 平。第六条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 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加强标准宣传、贯彻等工 作。第七条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应当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推动行业产业高质 量发展。第八条部设立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自 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部领导担任,成员由 部相关业务司局和标准化业务依托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 部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及标准体系;协调标准化工作重大争议 问题;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依托单位的履职情况;指导自 然资源地方标准化和团体标准化
13、工作。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部科技主管司局承担,主要包括:贯 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政策、法规精神;起草部标准化管理制度;组 织建立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编制、实施标准化规划、 计划;承担标准报批、发布等具体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指导并派员参加相关标委会、分技委 标准化活动,主要职责是:提出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 需求;组织指导并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编制和审 查;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 培训以及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研究分析等工作。第九条 按照专业领域设立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海洋、 地理信息、珠宝玉石等有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4、以下简称标委 会)。标委会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标准 化基础研究;提出本领域标准制修订建议;组织开展标准的起草、 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工作;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标准宣传、 贯彻和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分析;标准复审;开展相关标 准国际化研究;管理其下设的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业务工作; 承担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条标委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 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委),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标准化工 作。分技委接受标委会管理,主要负责向标委会提出本领域标准 制修订建议;承担标准基础研究及起草工作;承担有关标准征求 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
15、担标准宣传贯彻、标准实施情况 的评估、研究分析;开展相关标准化国际研究;配合标委会开展 其他工作任务。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跨领域技术融合等方面 有标准化需求的,可联合成立标准化工作组。第十一条 标委会、分技委秘书处依托在部有关事业单位,负 责承担标委会、分技委的日常工作。依托单位将秘书处工作纳入 本单位工作计划,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立专职岗位、 固定专职人员。第十二条 标准化基础研究、标准的制修订、宣传、贯彻培训、 评估及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分析、标准复审等工作以及标委会、 分技委日常运行经费等由相关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部门预 算和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鼓励标准
16、起草单 位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标准补助经费等。标委会、分技 委依托单位要切实做好秘书处运行经费与人员保障,秘书处工作 经费单独核算并专款专用。第十三条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纳入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部组织每五年编制标准 化工作规划,每年编制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发布实施并维护自 然资源标准体系。第十四条 依据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体系,自然资源部每年 公开向社会征集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 管理委员会可指定标委会、分技委或有关单位提出计划建议。鼓 励社会各界积极提出自然资源计划建议。第十五条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经标委会或分技委初审后,由 标
17、委会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材料进 行审查,形成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报管理委员会审议。第十六条 标准制修订计划经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属于国 家标准计划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业标准计 划的,由部下达。第十七条对保障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部重大改革举措急 需的标准计划建议,应当优先立项、纳入年度增补计划并及时完 成。鼓励在部重大工程项目、科研专项中开展标准化研究,相关 技术要求应与现行自然资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协调一致。第十八条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标准计划项目一般应在两 年内完成。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申请延期一年; 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撤销
18、。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标 准计划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报。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一般不作 调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起草单位对项目提出书面调整申请, 经标委会审查后,报立项部门批准。第二十条自然资源标准的制定、修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起草阶段。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组织成立由各利益相关 方权威技术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 础上,按照标准编写有关规定起草标准,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 编制说明,报分技委或标委会。(-)征求意见阶段。分技委或标委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 意见稿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征求意见稿由标委会组 织向各利益相关主体广泛征
19、求意见。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 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属强制性标准的须通过部门户网站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起草组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填 写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形成标准送审稿,报送分技委或标 委会。(三)审查阶段。分技委或标委会将标准送审稿报经部科技 主管司局(科技主管司局视情况征求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意后,2022年8月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3第三章主体工程和工艺 5第四章配套工程8第五章面积指标10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组织会议审查或函审,形成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 意见。视标准内容,可跨分技委或标委会邀请委员参加审查。 通过审查的送审稿,由标准起草组
20、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对标准 送审稿进行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等报批材料。(四)报批阶段。标委会在收到起草单位或分技委的报批材 料后对标准修改情况、意见处理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送 部科技主管司局。科技主管司局在收到报批材料后履行部内审批,包括部内征 求意见、部外网公示报部审批等。起草单位应审慎处理上述环节 中收集到的相关意见,若需修改报批稿,应提出充分的科学依据, 对修改内容作详细说明,并征求标委会意见。经部审批通过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部发布公告,原则上不得对 经部审定发布的标准进行技术内容调整,如确需重大修改应进行 重新审查。
21、行业标准发布后按要求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鼓励地方标准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部科技 主管司局通报;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报送团体标 准的有关信息。第二十一条自然资源标准由发布机构负责解释。部科技主管 司局负责指导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标委会承办日常工作。 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二条负责标准审查的标委会或分技委应当严格履行 标准审查程序,对审查结论负责。对因未认真履行审查程序,造成标准内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对标委会或分技委秘书处予以警告,计入年度考核结论。(一) 标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平市场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 况;(二)标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存量填埋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存量 埋设 施治 理工 项目 建设 标准 自然资源 标准化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