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大气质量激光雷达污染点溯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docx
《柳林县大气质量激光雷达污染点溯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柳林县大气质量激光雷达污染点溯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docx(6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柳林县大气质量激光雷达污染点溯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柳林县大气质量激光雷达污染点溯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CS00179采购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代理机构:山西新宇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二二年十二月九日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4如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 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发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 . 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 应
2、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价格 部分)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 中文简体字。8 . 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响应文件 除资格证明部分须逐条上传外均需上传整套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纸质版所 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以及电子文档。如果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
3、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第 14条、第15条。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 3纸质版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按 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 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了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 要求制作。10. 4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及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
4、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以下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 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a供应商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c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d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e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f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g开标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h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i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 代理机构备案并在指定的媒
5、体上发布合同公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 采购合同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磋商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 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 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相关物料消耗、保险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 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按照技术参数细目及要求填报单价和价格。供应商应充 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此来确定风 险系数。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
6、持 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3)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进行报价,不允许只 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部分进行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将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本次磋商采取二次报价的方式,报价将不作为定 标的重要因素。(4)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需有说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显注处注明,只 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6)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内容中未明确的却又是交付使用时所必须的 辅助材料等相关费用。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7、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 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 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 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 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1 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 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 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 容。1.5 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
8、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6 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 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 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 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7 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 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 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 8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 本为准;1.9 9供
9、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 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 . 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填 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
10、供应商代表的全 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四、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递交13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 . 1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于一袋 内,封套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4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及标记,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4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 . 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
11、。15 .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 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无效。15.2 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代理机构,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15.3 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后书面递交代理机构。15.4 在磋商文件
12、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程序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 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邀请供应 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2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16 . 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4 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和代理机构认为需要 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的报价或认为应唱出的事项未被唱出或唱出有误, 应在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16.5 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编制唱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和相 关工作人员签
13、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6 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 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 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7 .组建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 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方代表1人。磋商小组人员是由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8 .磋商19 . 1资格符合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
14、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 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 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等。存在下列情形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 范围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4)内容不完整,有计算错误,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密封、 盖章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 2磋商小组在资格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18.3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 文件进行
15、符合性审查,在审核后由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 形成磋商要点。18. 4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具体步腺为:(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商务、技术方案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报价项目组织、技术路线、提 交成果、人员设备投入以及报价组成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项目实施时间、业绩、信 誉、质保内容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 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
16、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 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5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 原商务参数、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1.1 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第一轮报价。1.2 2各供应商以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1.3 3最终报价采用线上报价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 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1.4 4最终报价为不公
17、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5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 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 .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 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 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 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 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1 .综合评审21.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 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18、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 价进行综合评分。22. 2评分细则如下: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 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 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2 . 1本次磋商以所有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如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 则技术指标高者优先。23 .2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 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 .磋商保密23.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19、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 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 的任何资料。24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 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 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5 .成交通知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 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但该成交结 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 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 .招标代理服务费26.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项。27.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交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磋商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8. 签订合同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
21、、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2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 .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 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 . 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 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合同公示。七、保密
22、和披露29 .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 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 .披露29.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 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 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 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第三部分磋商须知6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23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
23、9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4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6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 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质疑31.1 磋商程序受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 正。31.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柳林县 大气质量 激光雷达 污染 溯源 监控 系统 建设项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