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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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实施细则为加速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推动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 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东府2021) 22号)及关于推动东莞数 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 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发展实际,制定本专项扶持实施细 则。本专项扶持实施细则所列支持、奖励的企业(单位)须 是在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数字经济企业,领域包括5G、 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 数字制造、数字创意、数字设计等。如受空间限制无法落户 数字经济基地
2、但落户水乡功能区范围的,经东莞数字经济产 业基地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基地现场指挥部)同意,可同 等享受本专项扶持。第一章 支持事项申报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一)申报条件1 .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3亿元及 以上。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 该申报对象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三、资料核查。基地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对申报资料 进行核查,并同步征求市有关部门、功能区五镇等单位意见, 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审核通过的扶持项目名单。四、社会公示。资料核查后,将拟申请补贴企业、项目 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将会 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
3、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支 持。五、审定资金使用计划。由基地现场指挥部对扶持项目 名单等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六、资金拨付。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根据会议纪要落 实资金的拨付工作。第三章监督管理一、资金申请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资金申请方需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如提供虚 假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资金申请方负责。总指挥部综合 协调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如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 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及责任 追究等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绩效
4、评价、责任追究等办法规定执行。总指 挥部综合协调组落实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跟进资助单位运 营情况及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优化资金使用。三、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 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财政、审计、监 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 法。项目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挪用、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等行为,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四章附则一、本政策与东莞市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就高、 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二、本申报指南由基地现场指挥部负责解释。关于推 动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明确之 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2
5、.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土地、房产、建筑物、机器、 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企业用于基本建设等。(二)支持标准按2023年底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给予奖励,单 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三)申报资料登录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管理系统,提供以下材料:L填写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承诺 书。3 .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4 .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情况表,并加盖公章。二、企业经济贡献奖励(一)申报条件1 .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及以上。2 .项目在2025年底前有主营业务收入。(二)奖励标准从项目产生主营业务年度起
6、,连续5年每年按企业对功 能区新增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5年累计最高 奖励2000万元。(三)申报资料登录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管理系统,提供以下材料:1 .填写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承诺 书。2 .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3 .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情况表(加盖公章)。4 .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表。三、创新企业成长扶持(一)申报条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各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广东省科技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 认定的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研发投
7、入占销售收入比 例不低于5%的中小企业。2 .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新科研团队。(二)奖励标准1 .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后3年内按上一完整年度营 业收入的2%给予连续三年引导资金支持,每年支持总额不超 过1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200万元。2 .创新型科研团队: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型科 研团队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引导资金扶持;市有关部门 认定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引导资金扶持。3 .以上引导资金须专门由于企业生产设备及研发设备购 置使用。(三)申报资料登录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管理系统,并提供以下材料:1 .填写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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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 数字 经济 产业基地 质量 发展 专项 扶持 措施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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