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docx
《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 追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 彻落实,加强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 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任 务和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党政各部、处(室),各院 (部)、中心,各科研院所、附属单位等违反规定,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领 导干部。第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违者必究,坚 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坚持 惩
2、教结合、宽严相济。第二章责任追究内容和方式第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追究责任:(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 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学校党委部署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 的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组织落实、不督促检查,或者对 交办的事项拒不办理的;(三)对本部门、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 报、压案不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 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五)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弄虚作假的;(六)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第五条领导班子有本细则第
3、四条所列情形,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方式: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 报批评或调整处理。第六条 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情形,根据情节 轻重,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方式:(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 出书面检查;(二)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调整职务、 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四)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 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 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委员会 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责任 追究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