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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 费行为。全面推动落实绿色消费,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印发的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厦门市碳达 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 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厦门实际,面向碳达峰、
2、碳中和 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增强节约意识,拓展绿色低 碳产品供给和消费规模,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 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 重要支撑。(二)主要目标(十九)推广使用绿色消费信息平台。积极跟进全国统一的绿色消 费信息平台搭建进度,大力推广使用平台功能,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清单 和购买指南发布,提高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透明度,引导并便利机 构、消费者等选择和采购。(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二十)强化财税支
3、持政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 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辅导, 优化提升政策办理流程和纳税服务,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 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对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予以适 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等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 费金融服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发面向新 能源汽车、绿色建筑领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 业发行绿色债券,加强对厦门市绿色融资库企业和项目的指导,支持符 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
4、融资。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围绕绿色信 贷、债券、基金、保险、产品创新等方面,强化金融对绿色领域的精准 滴灌。(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持续完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和分时电价政策,引 导用户错峰用电。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多层次、 差别化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缓解交通拥 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停车收费水平。建立健全餐饮企业厨 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健全完善城镇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
5、制度。(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探索市场化激励措施。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 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销售平台制定绿色 低碳产品消费激励办法,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 业等开展绿色消费行动,推出更丰富的绿色低碳产品和绿色消费场景。 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以旧换新、抵押金等方式回收废旧物品。(市发改委、 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严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低碳产品行 为,严格依法处罚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行为,有关行 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
6、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推动落实短视频直播、直播带货等网络直播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直播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数据流量造假等违法违 规和不良行为,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遏制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倡导理性健康的直播文化。(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组织实施(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结 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体制机 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 工作格局
7、,扎实推进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二十六)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 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绿色消费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广泛开展创建节 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行动。(市发改委、民政 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等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 好绿色消费宣传,培育市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习惯。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 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引导职工、学 生和居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 综合运用各类
8、宣传媒介,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 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 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注重经验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市场 主体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 碳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鼓励按市场化原则举办绿色消费主题论坛、 展览等活动,促进绿色消费理念、经验、政策等的研讨、交流与传播, 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重点 领域
9、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 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 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 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二、推动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三)绿色食品消费。严格执行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 储存、运输、加工有关政策标准,完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技术, 加强节约减损管理,提升加工转化率。强化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推广。 将节粮减损、文明餐桌等要求融入新时代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及行业规 范,树立文明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持续开展 形式多样的制
10、止餐饮浪费主题活动。加强对餐饮企业执行制止餐饮浪费 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餐饮企业、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好反食品浪费 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建立健全文明健康餐饮相关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动 餐饮持续向绿色、健康、安全和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全 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深入开 展“光盘行动”,积极创建节约型食堂,杜绝餐饮浪费。加强会议、接待、 培训等活动用餐管理。落实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 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绿色衣着消费。推广应用绿色制衣装备技术,提供更多符
11、合 绿色低碳要求的服装。鼓励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采购具 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工装和校服。宣传理性消费,倡导消 费者按需合理、适度购买衣物。规范旧衣公益捐赠行为,鼓励通过正规 途径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依法捐赠旧衣物。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开展旧衣 物回收工作,合理布局旧衣回收点,鼓励其与单位、小区、服装店合作 回收旧衣。(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建设局、商务局、 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绿色居住消费。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 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既有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促进绿色建造发展。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
12、建 设。全面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广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 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绿色产品。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市发改委、工信局、资源规 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绿色交通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电动厦 门”规划实施,加快提升保有车辆纯电化比例。加快完善充换电、新型 储能、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 车。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整车制 造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13、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 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逐步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含网约车)、环 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对悬挂新能源汽 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 限行。加快建设行人友好型城市,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 慢行系统建设。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 输局、商务局、市政园林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七)绿色用品消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鼓励节 能家电、智能家电消费,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智能家电、环 保家具等产品。积极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平台、超市等流通企
14、业推进绿 色低碳活动。引导外卖平台推进可持续餐具计划,鼓励消费者减少一次 性餐具使用,通过包装优化、餐盒回收等,不断推进全行业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发展绿色低碳产品贸易,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进口,鼓励企业用 好进博会、消博会等线下重点展会平台,结合线上营销渠道,拓展多元 化的绿色低碳产品来源地。积极开展过度包装治理行动,实施减色印刷, 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商品零售场所、电 商平台、快递企业和外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 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A)绿色文旅消费。鼓励大型展会、活动等优先使用绿
15、色环保型 展台、展具和展装,加强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活动现场 声光电和物品的污染、消耗。提升机场、车站、码头等游客集聚区域与 重点景区景点交通转换条件,推进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建设,鼓励引 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景区运营践 行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服务等理念,推动景区资源高效、循环利 用。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林地和 湿地。加强绿色旅游消费公益宣传,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 行绿色旅游消费。(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绿色电力消费。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
16、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 消费总量控制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 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研究制 定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和考核机制,推动高耗能企业绿色 转型。组织电网公司定期发布绿色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 能时序,探索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的用 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予以优先保障。落实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 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 责任权重。加强绿色电力消费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配合推进碳排放权 市场化交易。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积极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 快提
17、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建 设局、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绿色公共机构消费。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带 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更新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 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绿色办 公,鼓励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推广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提高 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条例,确保各类公务活动规范开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办理一般公务,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碳 排放。(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
18、分 工负责)三、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十一)推广使用绿色低碳技术。编制并发布厦门市绿色技术推 广目录,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研发和引 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扩大绿色 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使用。支持龙头企业、 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 推广和转化应用,提升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领域智慧化水平和运行效率。(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建设 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衔接畅通产供销链条。出台供应链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建 立
19、健全涵盖上中下游各主体、产供销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制 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绿色创新和转型,带动上游供应商 和服务商生产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下游企业、商户和居民自觉开展绿 色采购。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节能增效,引导创建绿色电商产业园。 鼓励国有企业率先推进绿色供应链转型。(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发展绿色物流配送。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 业、平台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推广应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 免胶纸箱、可循环配送箱等快递包装新产品,进一步做好快递包装材料 源头减量化、产品规范化。鼓励邮政快递使用绿色包装、绿色循环箱和
20、 可降解绿色包材。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 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市发改委、交 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推动闲置资源共享和交易。鼓励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 领域共享经济,拓展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积极发展二手 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 跨省通办便利化措施,依法推动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 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 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规范开展二手商品 在线交易,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
21、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鼓励二 手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市发改委、公安局、资 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十五)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 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废 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合理布局、规范建设 回收网络体系。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 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 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 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
22、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 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 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 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建 设无废城市”。(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 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十六)落实完善法规规章。严格遵守国家绿色消费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等各主体责任义务。积极配 合上级部门开展关于绿色消费相关立法工作。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 和政府采购法修订情况,推进我市有关法规规章修订工作,进
23、一步 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市发改委、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等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升标准认证工作。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 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和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 质量效益。落实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逐步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 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落实国家提升重点产品能耗 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绿色设计、绿 色制造和节能等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 体排放标准、工业原辅材料和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限量标准。落实 好水效等“领跑者”制度和标准,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绿色化水平。(市 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落实国家绿色消费统计制度要求, 加强对全市绿色消费的数据收集、统计监测和分析预测。积极跟进、参 与国家绿色消费指数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探索推进厦门绿色消费 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市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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