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 9号)、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2) 65 号),制定木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 励资金),是指为激励县域科技创新积极性,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 核心的全面创新,省级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年度实现创新 能力大幅跃升的县域给予奖励的资金。第三条奖励资金管理遵循“省级引导、县级负责、突出绩效、规范使用”的原则。第四条 省科技厅组织
2、全省年度县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监测 评价结果,提出奖励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绩 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按规定时间下达奖励资金预算。第五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管理,结合奖励资金特点和实际 制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确定具体项目,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负责奖励 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第六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组织开展的企业调查 研究、工作辅导培训、科技政策宣传、创新主体培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 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特派团创新服务以及科技金融、科技招商、产学 研对接等科技创新活动。第七条奖励资金不得用于以
3、下支出:(一)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与项目不相关的单位R常运转支出;(三)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等支出;(四)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五)省、市相关科技项目资金的配套支出;(六)与科技创新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七)国家和省规定财政专项资金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第八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按奖励通报规定时间向省科技厅报送奖励资金 使用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绩效目标表等。第九条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 绩效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 效益。第十条对拟分配到企业的奖励资金,县级科技管理
4、部门、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组 织实施,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十一条 奖励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年度未支出的奖励资金,按财政结转结余 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当按要求开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并编 制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包括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 容。第十三条省科技厅按规定做好奖励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 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科技 创新 跃升 计划 奖励 资金 实施细则 全文 解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