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厦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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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厦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厦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2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已作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实行。2022年3月23日印发的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府办202275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
2、(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对我市威逼最大的自然灾难。为确保我市防洪、防台风平安,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实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方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1.3 汛期确定 依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
3、期,其中 7、 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难及其次生灾难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挥部设立综合材料组、新闻宣扬组、督查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组、救
4、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特别设应急办事机构。当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办事机构相应起先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市长担当。 其次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市长担当。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73111部队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支队支队长、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厦门海事局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当。 秘书长: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扬部、市发改委、市教化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
5、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鼓浪屿管委会、民航厦门安监局、市气象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海警三支队、厦门电业局、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简称海洋预报台,下同)、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简称水文分局,下同)、厦门广电集团。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依据工作须要,临时增加相关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各区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各成员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
6、、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各级政府要刚好调整、充溢、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 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 2.2.1 市指挥部职责 2.2.2 市防汛办职责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应加强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难的监测预报预警,将信息刚好报送市指挥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3.1.2 市国土房产局应加强山体滑坡、倒塌、泥石流等地质灾难的监测预料预报,将信息刚好
7、报送市指挥部,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1.3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马上将工程设施的运行状况报告所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镇(街)和部门做好相关打算,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汛前平安大检查,排查整改洪涝隐患,修复水毁工程,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预案。落实各级气象灾难联络员、信息员,检查电台、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施。 3.2.2 汛前,各区
8、指导各镇(街)、村(居)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平安和生活物资,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 3.2.3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 预案打算 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制定本部门、本区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类水库应编制汛期防洪调度运用安排。小()型以上水库(包括筼筜湖)应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宣扬,开展预案演练。 4 信息发布 4.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刚好、精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设施业主单位等要
9、全力赐予支持和协作。 4.2 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跨海大桥交通管制、BRT停运、停课、景区关闭、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等状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作出推断预料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提前提示广阔市民合理支配出行。 4.3 应急响应期间,电视台、广播电台至少支配一个频道宣扬报道灾难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台风灾难级响应期间,实施整点连线直播。 5 台风灾难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峻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三级。依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料预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并发出相应通知。 5.1 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料台风将来可能影响我市。 5.1.1 市防汛办刚好将台风消息转发
10、给各区、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2 市指挥部召开防汛、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与的会商会,仔细分析台风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卫年号台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防卫工作要求。 5.1.3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水利、气象、防汛、海洋预报台、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鼓浪屿管委会等部门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卫工作的打算。 5.1.4 依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气象、水利、海事、港口、海洋渔业、旅游、
11、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与的会商会。依据会商状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探讨部署海上、临海防卫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5 依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1.5.1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高崎避风坞除外)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 5.1.5.2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危急品船舶、无动力船舶进入锚地避风。 各区和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仔细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1.6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防台风打算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洪涝隐患点、危房、地质灾难
12、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电力设施、校舍等,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台风各项打算工作状况上报市指挥部。 5.1.7 必要时,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市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打算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状况快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2 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靠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5.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卫年号台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卫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厅、宣扬、水利、气象、海洋渔业、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2.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
13、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马上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卫措施。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打算工作。 5.2.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海事、教化、公安、国土、旅游、港口、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与的会商会。依据会商状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探讨部署临海、陆地防卫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5.2.4 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状况快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状况严峻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
14、和部署。 5.2.5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并组织人员深化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防台风工作。各区督促指导辖区内全部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开发片区指挥部、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5.2.6 依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2.6.1 当风力(平均风力,下同)达到7级时,厦金航线、大嶝至小嶝航线、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等航线停航。 5.2.6.2 当风力达到8级时,关闭全部货运、客运码头、沿海旅游景点,在建工地停工。 5.2.6.3 当风力达到9级时,关闭海沧大桥、全部旅游景点,BRT停运,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
15、运,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 5.2.6.4 临海餐饮酒店停止营业,关闭海滨浴场。 5.2.7 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坞15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无动力船舶和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实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上岸。 各区和相关成员单位要仔细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落实状况和进港避风船只数量、转移上岸人数。 5.2.8 根据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探讨部署低凹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难隐患点等危急地带群众平安转移工作,刚好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状况滚动上报市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市建设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仔细抓好落实。 5.2.9 市气象台
16、每隔3小时作出台风预料预报,海洋预报台每隔3小时作出风暴潮的预料预报、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刚好作出洪水预料预报,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5.2.10 依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探讨制订水库洪水调度看法。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督促指导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5.2.11 出现险、灾情时,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专家、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5.2.12 根据市指挥部统一要求,电视台、广播电台刚好滚动播报台风警报、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学问等;深化一线播报各级各部门防台抗台工作状况。平面媒
17、体加大对台风信息和防台风工作的报道。 5.2.13 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支配市相关领导深化各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打算状况,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卫措施。 5.2.14 必要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马上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3 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 5.3.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卫年号台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卫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宣扬、水利、气象、海洋渔业、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
18、3.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各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卫措施,发觉险情刚好处理并报告。全市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5.3.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与的会商会,进一步探讨部署防卫工作,并报告市主要领导。 5.3.4 市指挥部召开全市防台风紧急会议,市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状况快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3.5 依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3.5.1 当风力达到10级时,关闭厦
19、门、集美、杏林、五缘、演武、同安湾、丙州、中州、大嶝等大桥和疏港路高架桥。 5.3.5.2 部分地区电力管制。 5.3.6 在12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坞150马力以上渔船上全部人员撤离上岸。 各区和相关成员单位仔细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落实状况和转移上岸人数。 5.3.7 市气象台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预料预报,海洋预报台每隔1小时作出风暴潮的预料预报、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刚好作出洪水预料预报,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5.3.8 依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再次组织专家技术组探讨制订水库、河道洪水调度看法,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指导督
20、促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5.3.9 出现险、灾情时,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专家、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5.3.10 电视台、广播电台刚好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市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学问等。台风影响或登陆前12小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固定一个频道,整点连线报道台风信息和防台抗台工作动态。平面媒体加强对台风信息和防台抗台工作报道。 5.3.11 报请市委、市政府支配市领导分赴挂钩区、部门和单位、重点部位指导督促防台风工作。 5.3.12 必要时,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马上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3.13 状况严峻时,报请
21、市委、市政府探讨确定,实行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平安。 5.4 应急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含沿海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将来不会影响我市。 5.4.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卫年号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 5.4.2 市指挥部发出解除交通管制、景点关闭和复原海上作业等指令,探讨部署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依据受灾状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省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5.4.3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部署统
22、一要求,快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尽快复原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仔细总结抗灾救灾阅历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状况快速报告市指挥部。同时刚好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4.4 市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仔细总结全市抗灾救灾阅历教训,探讨改进措施,刚好收集汇总各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状况,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状况快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刚好统计灾情,滚动上报省防汛办。 5.4.5 市委宣扬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抢险救灾宣扬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扬工作。 6 暴雨洪水灾难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局部地区短时暴雨警报时,不启动全市性防卫暴雨洪水应急响应。但相关区和水利、市政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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