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劳动法相关案例解析2.docx
《(HR)劳动法相关案例解析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HR)劳动法相关案例解析2.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L今日案例:午休时间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视同工亡?张某是开发区某机械公司职工。考虑到局部员工路途较远,公司为所有职工提供免费午 餐。午餐时间为11点30分至12点30分,下午13点为到岗上班时间。张某的同事李某 平时开车上下班,车辆停在公司食堂附近的停车场上。正常情况下,张某在食堂就餐后都 会到李某的车内休息一会儿。一天中午12点18分左右,张某餐后在车内正常休息时突 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随后,张某的近亲属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张某 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亡?【案例解析】张某的近亲属认为,午餐休息是合理、必要的生理需要,故午餐、休息时间应视为工作 时间的延续,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张某突发疾
2、病的地点在公司厂区内,且他在厂区内休 息也是为了更好工作,故发病地点应该视为工作地点的延伸。因此,张某的死亡应当被 认定为视同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 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 述规定强调适用于特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而张某是 在同事车内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其突发疾病的时间是午休时间而非工作时间,突发 疾病的地点是在同事车内而非工作岗位上。因此,张某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 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不应视同为工伤。2 .今日案例:对工伤事故中
3、存在过错的受伤员工,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为洋浦公司职工,某日其在分装粗甲苯时产生静电,静电产生的火花引燃了粗甲苯蒸 汽,引起爆炸起火并致张某送院治疗。2013年5月,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随后工伤致残等级被鉴定为七级。2014年1月,洋浦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后双方涉诉,张某诉请要求法院判令洋浦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请问 张某的请求是否合理?【案例解析】张某在工作操作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洋浦公司厂区内爆炸起火,给洋浦公司造成巨大财 产损失,洋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大损害的”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故洋浦
4、公司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张 某无权要求洋浦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伤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紧密相关,但又互相 独立。工伤保险关系具有国家强制保障的特征,对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实行强制的福利 性救助;而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缔结的社会关系,其解除仍可取决于双方的 履行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在以“过错”为由处理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关注到劳动者享有 的特殊工伤劳动保护,在遵循工伤保险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恰当地行使用工自主权。(其他知识点:要看产生静电是否是张某的过失,是的话员工手册或者公司制度有没有量 化说明,产生多少损失惩罚的程度是什么样的?).今日案例:上下班途中发生自翻事
5、故算工伤吗?2014年5月14日,王某下班后驾驶电动车行至清远市半环北路时,发生自翻事故,昏倒 在地约15分钟后经路人报警,被120车送往清远市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颅脑外伤。交 警部门未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2014年6月18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王某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某 于2014年5月14日上午8时45分左右所造成的颅脑外伤不属于工伤,也不视同工伤。王 某不服该认定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清远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 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王某的事故究竟属不属于 工伤呢?【案例解析】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虽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6、,但未对事故责任予以认定;该大 队另外出具的事故证明反映,原告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自翻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 及事故证明均无反映该交通事故存在第三方的参与,即不存在第三方需承当本次交通 事故责任的情况。遂依法维持被告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6月18日作出 的王某工伤认定决定书。法官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该规定明确反映须存在第三方承当交通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的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而原告王某本次交通事故,现有证据反映的参与者只有原告 本人,在原告未举证证明存在非本人的主要因素导致发生该交通事故的情况
7、下,王某的本 次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的规定,故维持被告作出的王某不属于 工伤的决定书。(其他知识点:医保和工伤保险报销单据都是原件,肯定只能报一个患病和非因公受伤报医保,工伤报工伤。险种都不一样,肯定不能同时使用。)3 .今日案例:人走,保险未“走”,医疗费损失谁承当?王某于2011年3月1日到某机械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 费。2014年4月1日王某擅自离开了工作岗位,未办理请假手续。2014年4月20日该公 司以王某“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包括10天)为由,作出了关于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 决定,并不再为王某缴社会保险费,但一直没有为王某办理解除劳动
8、合同手续。同年9月 20日王某经医院诊断确认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随即住院治疗。同年9月22日该公司将关于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王某。王某住院至同年10月20日,期间共发生住 院医疗费68000元,应由医疗保险统筹报销的局部为42800元。王某要求该公司承当医疗费,该公司不同意,随即王某向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医疗费损失68000元。王某的仲裁申请会获得支持吗?【案例解析】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其他知识点:所以说并不是看确
9、诊时间,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走辞退流程可以停掉,但 是辞退流程要有).今日案例:当带薪年休假与其它假期相逢时,该怎么算?小李2010年6月初入职深圳某公司担任设计师一职,双方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 小李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2013年3月1日,小李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未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过程中,双方对补偿问题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小李向当地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 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等。庭审中,公司最后同意向小李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同意支付 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公司提交最近两年的考勤表,考勤表上显示小李每年在春节期
10、间除法 定假期外都会多休息10天,这10天公司也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因此小李已经休了年 假。小李称,这10天假期是其向公司申请的事假并非年休假。对此,你怎么看?【案例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三)款的相关规定,本案中该公司未依法为小 李缴纳社保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小李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依据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小李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该公司应该支 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根据该公司在庭审中提供的考勤表显示小李每年在春节期间除法定假期外还多休息了 10 天,且这10天公司是有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的(即是有薪的),这项证据就足以说明公司 有安排
11、小李休年假,而根据现行的司法实践,企业算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龄一般是以 本企业内的来算(以前企业就业情况一般很难或无从考究),小李2010年入职该公司,至 今还工作未满5年,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最多只有5天的带 薪年休假,而公司给予了他10天的带薪休假,如果该公司制度里没有特别规定的话,这实 际上所安排的带薪休假是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是完全合法的。因此,如果这个考勤表证据 真实可信,小李要求该公司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是不合理的,应不予支持。4 .今日案例:“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只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这么 理解,对么?张某是软件公司的一名程序员。2014年8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HR 劳动法 相关 案例 解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