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利法重点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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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法简答题I.专利侵权鉴定的基本条件10分 没有合法依据实行了侵犯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是 合法有效且在保护期内的、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合法有效的专利非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行行为没有合法依据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依照权利规定书确认专利保护范围准确界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性将保护范围和技术特性进行对比,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性是否落入了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规定书记载的所有技术 相同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成基本相同的效果(本领域普 通技术人员能联想到 严禁
2、反悔原则:在审查、申请、无效过程中,权利人已放弃的内容,不得在诉讼中重新 纳入专利保护范围捐献原则:对于仅在说明书或附图中记载而没有在权利规定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权利 人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多余指定严格限制原则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2 .论述专利权的限制制度20分 专利法允许笫三人在特定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行其专利,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一种制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别人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中。现有技术也称 为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
3、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 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处在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 术。所谓保密状态,不仅涉及收保密规定或协议约束的情形,还涉及社会观念或者商业习惯 上被认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申请专利的发明发明在申请口以前半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申请不丧失新奇性,即 不构成影响该申请的现有技术。三种情形: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 术会议上初次发表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队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 术会议):别人未经申请人批准而泄露其内容的、发明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非显而易见性),该发明有突出的
4、实质性特点 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该外观设计与已有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 似。、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在产业上进行制造和使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效果。 (二)、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为新奇性、美观性和合法性。3 .专利申请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一是书面原则;二是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 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 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 出。三是专利的先申
5、请原则与严禁反复授权原则; 四是优先权原则。4 .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内容涉及哪些?答:专利权涉及独占实行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转让权、 实行许可权、放弃权和标记权。、制造权:专利权人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严禁别人未经许可而制造相同或类似于专利产 品的权利。、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及依照该方法再接获得的 产品的权利。、许诺销售权I专利权人明确表达乐意出售具有权利规定书所述技术特性的专利产品,以及严禁别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而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I许诺销位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 思表达
6、。、销售权: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独自销售专利产品或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权利。、进口权:进口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享有自己进口或严禁别人未经许可、 为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等生产经营目的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 的产品的权利。(6)、转让权与许可权I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别人的权利。I许可权即专利权人享有的许可别人实行其专利的权利。(7)、标记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尚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 和专利号。、标记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尚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 品的包装上标明专
7、利标记和专利号。4、什么是冒充专利?如何解决这种行为? 冒充专利是指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通常不涉及专利权,知识冒用了专利的名义。 对其行为,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处以一千元至五千 元或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罚款。38.试述我国专利制度中的先申请原则。(1)两上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发明分别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2)判断专利申请先后的标准是申请口,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口为申请口。(1分)(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彼此独立。(1分)(4)申请专利的发明发明彼此的主题相同。(1分)40.如何理解专利权穷竭?(1)“专利权穷竭”是对专利
8、权的一种限制。(3分)(2) “专利权穷竭”并不导致专利权自身终止,而只是及于已被合法投放市场的具体专利产 品。(2分)(一)、基本案情李某研究开发了一无级变速的设备于1994年9月5 口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 王某也独立开发了与之大体相同的无级变速的设备,于1994年3月6日在机械工业部举办的 技术会议上初次展出了该设备,并于1994年9月6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法国 人伊万,将其在法国研制的与李某,王某相同的设备于1994年9月4日向法国专利管理机关提 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又于1995年9月4 R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提出优先权规定. 李某的专利申请于1996
9、年3月5 被专利局公开.试问,李某,王某,伊万三人的专利申请哪个具有新奇性,并说明理由.抵触申请只发生于本国,现有技术则是世界范围内(二)本案分析王某的发明发明虽然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技术会议上初次展出,在其后半年内申请专利 属于丧失新奇性的法定例外情况,其专利申请应当不丧失新奇性,但由于李某的申请先于王某, 且李某的申请在王某的申请后公开,构成抵触申请,故王某的申请损失新奇性.法国人伊万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虽然比李某的申请迟,但由于中,法两国均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 黎公约的成员国,伊万在法国的专利申请日1994年9月4日,在中国申请后又规定优先权,由 于未过12个月的优先权期,所以其在中国的专利
10、申请视为在1994年9月4日提出,较之李某 的专利申请早一天,与李某的专利申请比较,伊万的专利申请有新奇性,但是由于该发明发明 已由王某于1994年3月6日的展出而进入已有技术领域,故伊万的专利申请亦不具有新奇性.基本案情张某在甲研究所任工程师期间,研究所安排其开发一种高压阀门产品,1994年10月5日张某 退休时尚未完毕此项产品的开发.退休后张某与乙工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乙工厂协助张 某继续完毕此项产品的开发.产品开发成功后,乙工厂有制造该项产品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归 张某.该产品开发成功后,张某于1995年10月5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甲研究所得 知此情况后,以该产品系职务发明为
11、由,规定张某与之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张某怕影响与甲 研究所的关系,遂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协议,通过登记,公告,甲研究所成为该发明发明的专利权 人.当乙工厂按张某开发的成果制造高压阀门产品,并进行广告宣传时,甲研究所遂向有关单 位发送材料,声明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阻止别人与乙工厂签订产品订货协议,乙工厂的生产 受到严重的阻碍.在此情况卜.,乙工厂遂向法院起诉,以与张某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认为其享有 该产品的生产权,甲研究所的诋毁宣传,给其导致损失,规定停止侵害并补偿损失.甲研究所提 起反诉,主张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乙工厂应当停止侵权并补偿损失.需要思考的问题:1,该高压阀门产品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发明还
12、是非职务发明发明?2,张某就该高压阀门产品与乙工厂签订的协议的效力?3,张某与甲研究所所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协议的效力?4,乙工厂以甲研究所对实行不合法竞争能否成立?5,甲研究所的反诉能否成立?(二)本案分析本案例旨在考察对离退休人员所作出的发明发明,如何拟定其为职务发明发明还是非职务发 明发明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协议虽然是在其退休之后,但由于系在其退休后一年时间之内,而协议所 涉及的标的又是张某在职期间尚未完毕的产品开发任务,所涉及的成果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发 明,作为完毕者本人无权以此与别人签订协议,所以,张某与乙工厂签订的协议应为无效.张某 不应享有对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
13、其申请权应由研究所享有.而该案中的现实情况是张某 已经申请了专利,并且获得了专利权,成为了专利权人.研究所应当与张某通过专利纠纷诉讼, 以解决其专利权争议.可是研究所却采用与张某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这种形式,在协议签订中 存在胁迫的情况,按当时的 的有关规定,采用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协议应为 无效,可这一无效的协议却导致了一个专利权回归的结果,所以也就无需再考虑这份专利权转 让协议的效力.正由于研究所系该产品的合法的专利权人,而乙工厂与张某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所以研究所撒 发材料,说明对的情况的行为,构不成反不合法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诋毁的不合法竞争行为, 法院应驳回乙工厂的起诉.因研究所系这一产品的
14、合法专利权人,所以其反诉规定法院应予以 支持.度。答:(1)保护期与续展(2)范围限制(3)合理使用(4)权运用尽答: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运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 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 的人不构成侵权(二)在先使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 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条件:(1) 两个以上主体合法拥有的发明发明相同,且其一取得了专利权。(2)在专利申请 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15、。(3) 先使用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三)临时过境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送工具,依照其所 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送工 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4 .此外,善意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 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 源的,不承担补偿责任。5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0分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用尽后的特定实行行为(初次销售后的权运用尽):当专利人自己制造或许可别人制 造的产品上市通过销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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