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金竹364天周期型定期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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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商业银行金竹364天周期型定期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1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 者与宜宾市商业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2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3,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 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宜宾市商业银行各营 业网点咨询。4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是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赋予银行理财产品的标识码,具有唯一 性,是您判断产品是否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您可以登录中国理财网(.cn)查询本产品登 记编码及其他
2、信息。风险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理财非存 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 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 处分或持有至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如 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债 券资产违约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
3、部本金。2 .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 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 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 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3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 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
4、按时兑付,理财期限 将相应延长。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投资者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 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的风险。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尽可能地均匀 分布,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 管理人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宣传、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 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力争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5认(申)购、赎回安排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 书“申购和赎回
5、”部分。4 .2拟投资市场、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产品拟投资的具体资产可分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货币市场类资产和固收类为主 的基金及资管计划。整体上银行间发行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 金扣划成功为唯一标识。本理财产品客户已知悉宜宾市商业银行金竹364天周期型定期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并已充分了解本理财产品存在的相关风险,自愿购买。类一般投资期限较短,流动性也较好。正常情况下固收类为主的基金及资管计划具有较好 的流动性,能够满足日常运作要求。理财产品投资的非标债权资产的到期日不晚于产品的 最近开放日,不影响赎回及到期资金兑付。521.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6、流动性风险评估流动性情况资产类别流动性较好国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中性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注:信 用债按照信用等级的不同,高等级的流动性优于中低等级)流动性较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 其它金融机构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流动性风险评估流动性情况资产类别流动性较好国债、政府债、证券公司债和政策金融债(注:政策金融债因主要在银 行间发行,交易所发行量较少,成交相对不活跃)流动性中低企业债和公募公司债(注:信用债按照信用等级的不同,高等级的流动 性优于中低等级)5.23货币市场类资产流动性风险评估流动性情况资产
7、类别流动性较好同业存单、提前支取条款的银行存款流动性中低债券回购、无提前支取条款的银行存款(注:债券回购有确定的到期日 限制,到期前无法为流动性变现提供帮助,但相对其他可投资产来说, 债券回购的期限较短)524,固收类为主的基金及资管计划正常情况下能及时满足赎回变现需求,具有较好的流动 性。本产品拟重点选择管理规范、业绩优良、历史流动性状况良好的基金及资管公司投资。 本产品将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严格控制开放期内投资于低流动性和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品种比例。除此之外,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高流动性资产的 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以及不同流动性资产间的转换,
8、进行标的 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预期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 险。5 .3拟运用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及其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理 财产品管理人可依照法律法规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应对措 施,对认(申)购、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分为认(申)购风险应 对措施和赎回风险应对措施。531认(申)购风险应对措施当接受认(申)购申请将导致产品规模大幅波动或超过上限,或对存量理财产品份额持有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认(申)购金额 上限、拒绝大额认(申)购、暂停认(申)购等措施,保
9、护存量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实施认(申)购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形、处理方式及程序详见产品说明书“申 购和赎回”部分的相关约定。若实施认(申)购风险应对措施,投资者可能无法正常提交 认(申)购申请,已经提交的认(申)购申请可能被拒绝接受。6 3.2赎回风险应对措施A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当本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限制时,产品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巨 额赎回申请,详见产品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的相关约定。当实施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 请的措施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将无法按时全额获得确认,投资者自身的流动性可能受到 影响,并将额外承担市场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的影响。B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实施暂停
10、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处理方式及程序详见产品说明书关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措施,投资者一方面不能赎回理财产品份额,可能 影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的影响;若实施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自身的流动性可能受到影响。如本理财产品采用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或对上述流动性风险应对 措施的使用情形、处理方法、程序进行调整,我行将在正式实施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相 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约定或更新相关措施的使用情形、处理方 法、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
11、影响。6.再投资风险:若宜宾市商业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 可能小于预定期限。7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 相关信息。宜宾市商业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 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登录宜宾市商业银行网站或致电宜宾市商业 银行客服中心083L96578或到宜宾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 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 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
12、 投资者预留在宜宾市商业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宜宾市商业银行。如投 资者未及时告知宜宾市商业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宜宾市商业银行 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 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 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宜宾市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 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宜宾市商业银行有权宣布该计划不成立。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
13、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 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 降低甚至本金损失。10.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直接从理财计 划中扣付缴纳,本理财计划将因为前述增值税等税负承担导致计划税费支出增加、理财计 划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从而降低产品投资人的收益水平。一、产品介绍产品名称宜宾巾商业银行金竹364天周期型定期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JZ理财信息登记系统 登记编号C2风险评级R2中低风险目标客
14、户经宜宾市商业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有 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机构客户发行方式公募销售渠道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慧银行销售区域全国理财产品管理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估值服务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规模3. 05亿元产品不成立首发认购期结束,产品实际募集规模低于1万元或因国家宏观及监管政策、市场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宜宾市商业银行综合判断难以按照产品 约定运作产品,则宜宾市商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并于原定产品
15、成立日 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布理财产品不成立公告,并于原定产品成立日后3个工作日内 将客户认购本金解除冻结,在此期间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成立日2022年12月1日首发募集期 (认购期)1 .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2 .客户可通过宜宾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认购手续。客户一旦 签署宜宾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或电子银行渠道的相关协议书,则协 议即时生效,客户应在指定理财账户存入并确保在宜宾市商业银行划款前指定理财 账户内持续维持足额的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将被冻结,按照活期存款利 率计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不计算理财收益。因客户
16、指定理财 账户认购资金余额不足而导致产品认购不成功的,宜宾市商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3 .募集期(认购期)内认购操作可撤单。认/申购金额 及持有份额L认购份额定义:1元人民币为1份。2 .个人客户认购/申购起点金额:1万元起购,以100元的整数倍递增。3 .机构客户认购/申购起点金额:10万元起购,以100元的整数倍递增。4 .个人客户在理财产品持有期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不得低于1万份;机构客户在 理财产品持有期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5 .单户个人客户累计最高贝勾买金额2000万元,单户机构客户累计最高购买金额1000 万元。以后视产品规模情况,适时调整单户累计最高购买金额,并
17、在调整启用日之 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6 .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产品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6.1 因不可抗力导致理财无法正常运作;6. 2当产品申购金额将导致产品规模大幅波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时。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理财产品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并说明运用相关措施的原因、 拟采取的应对安排等。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开放期本产品开放期为每周五9:00至次周周三17:00,每周四为确认日(工作日),投资 者可在开放期交易时间段提交申购申请。购买1 .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柜面、智慧银行接受购买申请,网
18、上银行及手机银行24 小时接受购买申请,募集结束日17:00各渠道暂停销售。2 .开放期内接受购买申请,开放期结束当日17:00前的购买申请于每周四(工作日) 确认,如周四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周周四(工作日)确认,以此类推。3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初始单位净值(1元/份),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 位。4 .申购份额二申购金额/确认日前一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 点后2位。赎回及兑付1 .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2 .客户持有该产品份额满364天,系统于到期当日日终进行自动赎回处理,赎回份额 对应的本金和收益于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遇节假
19、日顺延。3 .客户持有该产品份额满364天至理财本金及收益到账日期间,理财本金及收益不计 利息。4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X份额到期当日单位净值(提取业绩报酬后),按照截位保留 至小数点后2位。5 .如遇特殊情况下须延迟支付,宜宾市商业银行将通过宜宾市商业银行官方网站() 或各营业网点等官方渠道以公告的形式将延迟支付的情况进行公告。6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产品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6. 1因不可抗力导致产品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6. 2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出现异常,导致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时;6. 3连续2个以上工作日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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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 商业银行 364 周期 定期 开放式 净值 人民币 理财 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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