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与完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与完善.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浅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当前,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关 注和重视。近年来的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更是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作为一项重要建 议、提案提出。而作为政府层面,更是多次提出要加快建立 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本文试 就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作些浅论。一、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 性(一)是适应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在改革开放 的强力推动下,各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均呈现出加快、加 速发展之势,特别是工业集聚化、第三产业多元化、人口集 中化、交通网格化等城市化特点愈发明
2、显。但也正是由于各 项建设的快节奏和高效率,尤其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不 少地区城市发展的协调性、全面性出现了滞后现象。其中之 -,就是安全监督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跟不上发展步伐, 安全隐患大幅增多,治安形势愈加严峻,火灾、交通事故、 涉黑及流窜犯罪甚至是重特大事故和大要案件多发;在社会 结构、利益分配格局的大变革下,各类深层次社会矛盾大量 涌现、容易激化,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且涉及面越来越广。 此外,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暴力恐怖分子正不断调 整策略,加紧对作为各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地区 的渗透、破坏。另一方面,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当前全社会 的抗灾、防范、救助能力在不断提高,但一些
3、诸如洪涝汛情、 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恶性传染疫情的破坏力仍然十分 强大,往往会措手不及地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 很大的损害,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二)是履行应急处置职能的必然要求。大量事实证明: 上述重特大稳定和安全问题的发生,有的具有不可抗性,有 的具有难以预见性,有时即使事前知晓了也难以及时、有效 地加以阻止、遏制。鉴于此,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害、最大限 度地消除影响,应是应急处突工作最为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与此同时,诸多事实也表明: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交 通事故、化工爆炸、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恐怖袭击等稳定 和安全问题,应急处置工作往往包括维护治安秩序、救治伤 亡
4、人员、清理周边环境、挽救受袭财物、消除社会影响、缉 捕有关人员等很多方面,且必须迅速到位、统筹实施、一并 推进,绝非是一个或少数职能部门所能有效解决和应对的。 因此,从应急处突职能上来讲,各地必须至上而下建立健全 一整套职责明晰、分工明确,能够组织多种力量快速反应、 整体作战的应急反应机制,而不能满足于临时性的指挥和调 度。(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实战的内在需求。从当前的处突实 践来看,均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滞 后,特别是应急处突资源配不合理、应急救援队伍分散于各 个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应急救援体系等问题。客观地讲, 目前,不少地区在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多 是社会
5、化联动的运作模式,即以公安110为指挥平台,组织 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弊端比较明显,主要为:在指挥体系上, 作为指令发出部门的公安机关与其他联动单位并无行政隶 属关系,公安110的行政级别更是低于其他联动单位,指挥 缺乏权威;社会化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一般设在政府,公安110 接重大警情,往往先要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才能开展指 挥协调,容易贻误战机。在考核机制上,虽然各地政府也出 台了有关文件,但规定上较为笼统,特别是考核指标不具体 且无明确的牵头部门,监督、考核工作往往是走过场。这些 都导致了应急指挥不畅、不力,处突力量涣散,工作措施执 行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 认识
6、不足、应对准备不力,甚至是少数党政领导也认为“公共 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对经济发展作用不大;此项工作投入 太多,费力费财;本地出现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安全 事故概率不大”。无疑是对形势作出了十分错误的分析和判 断。没有意识到,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二、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几点建 议综上所述,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是一项关系国计 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政府行为,对保障经济建设、社会稳 定和人民利益意义重大,加强这方面的建设不仅极端重要、 非常必要,更是十分迫切。要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 设的各项工作,需要着重抓住四个方面的要件。(一)纲举目张,强化权威。应急反应
7、机制建设最关键的 就是确保能在短时间内,指挥、协调、调集多方面足够的力 量和物资投入处突工作。就目前来看,政府各部门的分工已 进一步明确,职能已进一步强化。因此,应急处突所需的力 量和物资基本具备。当务之急,就是要切实消除指挥不畅、 不力的现象,即尽快构建应急指挥体系中的龙头和枢纽。对 此,一方面,要设立专门机构,可合理借鉴社会化联动工作 的运作理念,专门设立一个应急指挥中心并依托于人员素质 较高、装备设施较好、实战经验较丰富、公众知晓率较高的 公安机关及其指挥中心。同时,必须将其明确为政府的一个 常设机构,行政级别不低于政府其他部门。实行城市应急指 挥中心与公安指挥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成
8、立由当地政 府“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兼任组长,以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为 主体,公安、民政、卫生、供水、农林、供电、环卫、武警、 军队等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区 的应急处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安110指挥 中心,负责处理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对各责任部 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检查。这样,才能对应急处貉 各项工作一以贯之地实行归口抓、集中抓、长效抓。另一方 面,要强化其绝对权威。指挥学理论指出:决策、指挥具有 “目的的坚决性、行动的整体性、手段的强制性”;确保政令、 指令畅通至关重要。各地政府要授权应急指挥中心享有“直接 指挥和综合调度权、紧急信息报送和发
9、布权、先期处貉权、 装备设施调用权、执行监督权”等,有权指挥协调、调度、监 督相关职能部门处置辖区内所有的应急求助和突发事件,从 而保障其在整个应急指挥系统中作为“龙头”部门的绝对权 威。特别要规定:实战中,凡党政领导未到现场前,指挥中 心的当班指挥长即为最高指挥员,任何单位、部门必须无条 件服从其指令。(-)健全机制,规范操作。一方面,与建立其他体制、 机制一样,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也要建章立制,走规范化、 法制化的路子。目前,这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应急事件 范围、应急反应体系的组织架构、运作规则、处置各类突发 事件程序、应急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政府责任、经费保障 等都还不明确,概念性、约束
10、性、强制性不强。就此,仅凭 一般性文件规定是不够的。建议由国家立法明确,或者由大 中城市以上的权力机构、省、直辖市以上的政府迅速研究出 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从而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特 别是应急指挥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权力责任、设施 配备、经费来源,以及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应急 处貉工作的目标、责任、义务等予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 要根据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的业务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 案(事)件处置工作的特点,相应制定一系列指挥调度工作预 案。主要有:反恐和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处置预案,防范和处 理重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突发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突发公
11、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水 利防汛和抗旱救灾工作处置预案,城市水、气、油、电等重 大公用设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重大警(保)卫活动工作预案 等。其中,要注重考虑突发问题的不同性质、不同情况和不 同的处置要求,分别对各职能部门的指挥者、工作人员的到 位要求、职责和指挥权限、处置分工进行严格的界定和规范, 努力做到决策层、指挥层、实施层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各 个环节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处置工作的严密、 有序、局效。(三)加大投入,做强保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 建设需要投入经费,同时,稳定的经费来源又是其良好运行、 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分析看来,所需经费应由两大部分组 成,即:建设经费和运行保障经费。对此,来源上要力求多 样化、市场化。建设经费一般应由政府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可以分为三个来源,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从部分社会救助服 务项目的合理收费中划拨;三是其他渠道,包括社会赞助以 及保险公司支付因救援工作减少损失的部分款项等。要切实 为公安、消防、民政、卫生等职能部门配齐、配强开展应急 处貉工作所必需的车辆、通信器械、武装设施、防护设备、 救助物品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