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学术秘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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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学术秘书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对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 落实项目动态管理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设立学术 秘书,协助项目组长进行日常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学术 秘书的管理,确保“211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特 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学术秘书的设立第一条“2H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优势学科 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体系以及“转型期中国经济法律制度创 新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两个特色研究项目,均 设置学术秘书一职。第二条原则上一个项目选聘1名,“中国现代金融发 展与创新”项目可选聘3名。第三条 学术秘书由各项目组组长选聘,报“211工程” 建设办
2、公室审核确认备案。第二章学术秘书的职责第四条 学术秘书的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 .在项目组长领导下,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 联络、服务等工作;2 .负责各项目的“211工程”建设网站的栏目信息及时上传发布、管理;3 .负责定期上报各项目的学术活动、研究进展等动态信 息;4 .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的阶段性成果,认真编辑整理并向 校“211力、”报送成果选摘;5 .负责“211工程”办安排的会议通知、检查、结项等 联络工作;6 . “211工程”建设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学术秘书的管理第五条学术秘书实行双重管理制度。第六条 “211工程”建设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项目学术 秘书,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工作培训I,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 发给适当的工作津贴。第七条 各项目直接管理学术秘书的日常工作,学术秘 书为“211工程”三期项目服务的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工作 考核内容。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支持学术秘书开展相关工作。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办法由“211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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