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放大学教育法学期末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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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项选择题I、教育法调整的核心问题是()。(1.0)A、教育权与受教育权B、教师与学生的关系C、学校与教师的关系D、学校与学生的关系 正确答案:A 解析:2、教育行政法规只能由()制定。(1.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 解析:3、()有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的权力。(1.0)A、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学术界 正确答案:B 解析:4、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 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
2、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 教学这种在教学语言文字上的法律规定,表达了我国教育的()原那么。(1.0)A、方向性B、平等性C、公共性D、终身性 正确答案:C 解析:5、以下法律条文中,属于授权性规范的为()。(1.0)“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JA、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J“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B、 “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J 正确答案:D 解析:B、教师的教学行为C、学生D、教学设施正确答案:BD解析:18、为确保学校内部权力的有序运行,需要
3、做到()。(3.0)A、权力职责明确化B、权力行使制度化C、权力过程监控化D、权力行使集中化正确答案:ABC解析:19、以下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3.0) 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B、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开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D、关心、保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 正确答案:AD解析:20、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的保护。(3.0)A、人身权B、受教育权C、言论权D、选举权正确答案:AB解析:21、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当责任的情况
4、有()。(3.0)A、学具设施不合格B、管理制度有隐患C、学生危险未制止D、学生擅离未告知正确答案:ABCD解析:22、教师申诉制度的基本特征有()。(3.0)A、法律性B、特定性C、非诉讼性D、行政性正确答案:ABC 解析:23、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B、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C、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D、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工程正确答案:AB解析:24、以下()行为,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A、屡次偷盗B、旷课、夜不归宿C、参与赌博,屡教不改D、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正确答案:ACD解析:25、教师考核的具体内容
5、包括()。(5.0)A、政治思想B、业务水平C、工作态度D、工作成绩正确答案:ABCD解析:三、简答题(共4题,20分)1、如何理解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答案: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从本质上 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 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权 利和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也是教育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间题上,我们的理解是:从宏观方面讲,二者是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从微观方面讲,二
6、者存在结构相关、数量相当、功能互补和 价值主从关系。(1)结构相关结构相关是指任何一项教育法律权利的获得都必须有相对应的教育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 联、对立统一的。(2)数量相当数量相当主要表现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在总量上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教育法律权利总量大 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教育法律义务总量大于权利的总量,就会出现特 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 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功能互补教育法律规范调整教育社会关系是通过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双向机制来调整人们行为的,二 者在总体上呈现出相互补充的功能。教育法律权利表征利益,教
7、育法律义务表征负担。因此, 不能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强调履行义务而忽视权利的享受。在教育 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只有在这种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互动关系中,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 秩序。(4)价值主从教育法律权利与义务在价值选择上并不是绝对平衡的,而是有主要与次要、主导与非主导之 分的。解析:2、简述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正确答案: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教育法正确运行的有效手段;(2)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必要途径;(3)教育法制监督可以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进程。解析:3、简答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体系。正确答案:公民的受教育权不是
8、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具体反映在不同层次的法律体系之中。第一,从受教育权的来源来看,受教育权属于人权的范畴。因此,在世界范围内有关人权的 国际公约对受教育权的规定是必须遵守的。第二,从一个国家来看,宪法是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的法源,我国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制定其他法律、规范 受教育权的依据。任何关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都不得与宪法中的规定相违背,如果违背那么 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从教育法自身来看,其相对独立的教育法体系,反映了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内容。教 育法是教育法体系中的母法,在这部法律之中,规定了我国受教育者的权利。教育法 第四
9、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乂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 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乂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 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 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 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位于教育法之下 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也有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的相应规定。解析:4、如何理解受教育机会平等原那么?正确答案:受教育机会平等原那么
10、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 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其中,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受教育过程 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 利;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 权利。解析:5、简述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6.0)正确答案: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可简称为“四有”,即“有章程
11、、有教师、有设施、有经费二解析:6、简述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的内容。(6.0)正确答案:(1)国籍要求。必须是中国公民,这是成为教师的先决条件。(2)思想道德要求。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3)业务要求。要具有教育教学能力,这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必备条件。(4)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要到达规定的学历标准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解析:7、简述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当事故责任的情形。(6.0)正确答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规定:以下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 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当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主要分为以
12、下4种情况:(1)学生自行上学: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学生擅自离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学生自行留校: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 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学校职责以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解析:四、案例分析学生受教师体罚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情原告:张某,男,1 1岁,原系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学生。法定代理人:张某波,原告张某之父。被告: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第三人:苗某,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体育教师。原告张某原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苗某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苗在任教期间,曾因 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
13、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某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 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苗追过去用手拽住张的红领巾推操,并杵其一拳。 张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鸡西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 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矿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 共花医药费15863.50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0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 4 0元。 事后,原告父亲屡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代理原告向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18038元。被告鸡西市师范附属小学及第三人苗某辩 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
14、符。因原告扰乱课堂秩序,第三人只拽其红领巾推操两下,有在场同 学及其他教师证实。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就学期间一直治疗。请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2 .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3 .当事人应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4 .本案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正确答案:1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侵犯了学生张某的人身权。其所涉及 到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学生张某及其父亲、学校、教师苗某。2 .教师苗某体罚学生张某,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对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3 .有关法律责任的认定,我们可通过学生
15、伤害事故管理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下分析。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 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而本案 即属于此种情况,学校作为法人未尽到对教师进行有效管理的职责,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因 而,学校应作为被告,承当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此外,学生伤害事故管理方法中还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 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
16、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J由此可知,学校作为 被告,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后,可依法向教师苗全收追偿。4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1)教师应关心保护学生,以理服人,不能体罚学生,侵犯学生的人身权。(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3)学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解析:2、案例分析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期间,学生杨某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王某撞倒 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杨某胳膊受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 时通知了 3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手术,但未住院治
17、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 上课。其医疗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公安部门法医检验鉴定,该手 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 胳膊受伤可能对今后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3 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根据本案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2 .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3 .当事人应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4 .本案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正确答案:1 .本案是一起由学生过失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所涉及到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学生杨某、 李某、王某及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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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开放 大学 教育法 学期末 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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